| “十字架”影碟以外的问题 |
| 送交者: 何白 2004年02月26日07:34:3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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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无意偷听到我家老太婆对某牧师太太说:“他要是信了一定是个好基督徒。他很喜欢帮助人的。”心中暗惊,不由也乐了:老头子在外面帮人帮出来的坏事还少吗?嗨,老婆子哪里知道。 基督教基要信仰那五条(?)中,何白只认一条,即自己是个不可救药的罪人。这一年来,又犯了一大罪,刚刚在试图脱离。这不,又忍不住冒出水面要犯罪了。 在宗坛的时候,何白的争辩对手主要为四人:南乡哥、基甸、光明顶和信徒。信徒同网却是我在那里最后与之论战的一位。我的印象里,信徒同网虽然有他的毛病,但是一位认真的人,也是位(认识到了以后)敢于承认自己错误的人。比如说他说自己原来对“六、四”的看法不对,后来认识到了,很是悲痛。记得当年海归还不时髦,何白激将说自己看到的大陆出身的基督徒们很少有人回国,就是回去了,也是:“官不至一品二品,钱就要九分十分”。这实际上是没有多少根据的激将之言。这话深深刺激了信徒同网,由此我们展开了又一轮论战,很伤了些和气。后来得知信徒同网真的回去为主服务,心中难免产生出佩服来。信徒同网在何白攻击远志明时,曾多次站出来反对,虽然他也说过自己对远志明的一些说法不赞同,并曾亲手交给他一份问题清单。 现在信徒同网为了“十字架”的事,比何白更为激烈(因为是从基督信仰内部着手的)地反对,倒是我所没有想到的。以我的观点,“十字架”比远志明以前的那些宣道,那些著作,那部“神州”,实在是要好得多。虽然许多人说其后两集远不如前两集,虽然何白看到了染红头发的妇人,摆着“酒瓶”的桌子,虽然有人告诉说其中的有些人,上电影后就变了,虽然有人说成都的那孤儿院被关了,虽然还有人说,北京有五十多人被捕,。。。。。。 在何白看来,“十字架”之所以胜过其它所以远志明的作品与演讲,无非是因为选题。这种记实的东西本身就比漫议“两汉三代”要有意义得多,何况远志明根本就缺乏那种漫议的资本。既然是因为选题,就不表明远志明对自己以前所做所为有根本性的反省,这就引出了何白标题里的话。 一部电影出来,总会有个小册子,里面记有导演笔记之类的话,加上一些剧照。“神州”与“十字架”的这种小册子,何白都念过。在“十字架”的册子里,远志明是作为编辑而非导演说话的。据他所言,拍摄“十字架”的过程中,所到之处常常有基督徒告诉他“神州”是多么好的一部影片,他们如何受激励,有的还因为它受了洗。看到的是他为自己所做所为的骄傲,而没有一点儿自省(如果我记错,欢迎知者将那篇文章贴出来)。 一般在导演笔记里,当导演的总会记下一些他认为有趣的事。远志明当然也是如此。他记下的事有黄安伦同灵在甘肃一小城的乐器店里(但愿没记错)的钢琴上露了一手,把小城音乐老师(们)给震的。。。。。。(耶鲁出身的音乐家,“欺负”我们小城的土老冒干嘛?) 对有些人而言,信仰几乎就是一种革命,轰轰烈烈,要有足够的刺激才行。难怪有人开始担心被这么“折腾”和捧着的小敏姑娘。 其实何白“十字架”影碟以外最大的问题,是所谓“顺服”的问题,可惜今天不能展开了。先提个头:何白相信谢文杰、远志明等人出入中国拍摄此片,是用的旅游签证(我可能有错)。旅游探亲签证上写明,如果你是新闻工作人员或宗教界人士,不能从事你的专业活动。如此,“十字架”的拍摄按中国法律就是非法进行的。而美国护照上又写着,你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如此,他们对中美两国的权威都没有“顺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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