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路德选集》(11) |
送交者: 范学德 2004年03月02日09:01:2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我的良心是为上帝的话所约束 范学德 第十一篇: 《论贸易与重利盘剥》 汤清在本篇序言中指出:路德虽不是经济学家,但他认为基督教的信仰,必须贯注于生活各方面。路德对新兴的资本主义深恶痛绝。他重农轻商,以贪财为万恶之源,以剥削为非法;他处处为穷人设想,为穷人说话,他主张保存同业公会,并以立法来遏制资本家,提高工人生活,他号召人把经济生建立在爱人如己的原则上。他认为工作是获利的惟一正当方法,他甚至主张对重利盘剥的人不发圣餐,不行葬礼。此文虽不是路德最重要著作之一,但无疑是最有兴趣,最有报导性的著作之一。(第34至35页) 路德深知自己的这部书“必定十分无效,因为罪恶已深,积重难返,而且风行各国”,但他之所以写,是为了让基督徒凭自己的良心判断是非。(第37页) 在商人中间奉行了“一个共同的法则”,即“我可以尽可能以高价出卖我的货物。” 路德严厉地抨击了这个法则,说“这是对贪婪让步,又是进入地狱的捷径。”它不仅无耻地“违反基督教的爱,而且违反天理。这样,贸易对人有某么益处呢?贸易既以这种不公道为主要的原则,它怎能够没有罪恶呢?基于这一原则的贸易,无非是等于抢劫和偷窃他人的财物。”(第38至39页) 路德特别反对当时各地流行的一种风俗:替别人作保。他说:“圣经禁止任何人替别人作保,除非他完全能够并愿意承当债务,偿还债务。”(第43页) 路德提出了与人交易的四种基督徒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让他们抢夺我们的财产,如基督在马太福音五章所说的:“若有人要拿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而且不要向他索回。”第二种方式:按照各人的需要白白分给各人。这是基督徒的一种崇高作为,所以不为人民所重视,若一旦予以实行,商人和商业就都减少;因为凡实行这种方式的人,必须真仰赖上帝援助,而不靠自己积蓄财产,知道自己虽四壁萧然,上帝却要养活他。第三种方式是借贷。即是我把财物借出去,有还的,我就收回,若没有还的,也就罢了,就把它当做礼物。第四种贸易的方式,是以现金或实物来做买卖。(第45至48页) 关于第一种方式:路德再三强调,一切借口都是不中用的,因为这是上帝的命令。他“发了这个命令,乃是要在我们心里建立和平,纯洁,和属天的生活。” “若是上帝没有叫我们遭受不公道的损害,好叫我们的心可以离弃世上虚假的财宝,任凭它们失去而不介意,并把我们的希望寄托在那看不见和永远的财宝上面,那么要我们对俗世的财产保持纯洁心,乃是不可能的。所以凡舍不得自己财宝和不愿意把外衣连里衣一同舍弃的人,乃是放弃自己的纯洁和永远得救的希望,这纯洁和希望原是上帝训练他并驱使他去得着的。”(第62至63页) 关于第二种方式:路德认为有三种惯例或习俗是违反它的。第一种习俗是人对朋友,对没有需要的富人和有权势的人送礼,却忘记了穷人(第65页)第二种习俗是人们不肯对仇敌施舍。第三种习俗是,那些应该教导和统治别人的人物,用“施舍”或“为上帝所有的施舍”的美名,“来称呼那为教堂,修道院,小礼拜堂,圣坛,钟楼,钟铃,风琴,图画,塑像,金银装饰品,礼服,以及弥撒,晚祷,唱歌,读经,遗嘱基金,和会社等项所有的施舍。。。以致有一百个圣坛和晚祷,却没有一个人肯为穷人备一席饭,更谈不上将粮食供给一家穷人。”(第67页) 总而言之,基督徒处理俗世财物的主要方法就是:“即施舍,借贷不取费,和让人用暴力夺取。”(第7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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