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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路德选集》(16)
送交者: 范学德 2004年03月10日07:42:5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我的良心是为上帝的话所约束
________读《路德选集》下册

范学德


路德选集上卷的资料由宾夕法尼亚州葛德斯堡信义神学院的著名院长汶滋(Abdel Ross Wentz)选定,下卷由章文新在哲吾大学教授希勒得布兰(Franz Hildebrandt)的襄助下编选而成。

第十六篇: 罗马人书注释和加拉太书注释


汤清指出:路德的释经法开近代字义的和历史的释经法之先河。


罗马人书注释

“我们因基督的义得救。

“上帝拯救我们,确是不因我们自己的义,而是因另一位的义和智慧,或因那从天降下,而非发源在地上的义。所以,我们必须将一种全由外来与我们绝对陌生的义教训人。基督愿望我们将心倒空,否认我们自己的义和智慧,好叫我们不因罪而惧怕以致得不着恩典,也不因德行而追求荣耀和虚空的满足。我们甚至不应在人面前夸称我们从基督得来的义,也不应让自己被祂所遣来的苦难压倒。一个真基督徒应当丢弃万事,把尊荣和羞辱都置之度外,而把他所得的尊荣真归于基督,因为他所领受的义和恩赐都是从祂而来,又把他所忍受的辱骂都归到基督身上。(第258页)

基督教的真实牧师

“基督的仆人必须又聪明又有信仰。若他不聪明,便表明他是懒汉,任情放纵,不配居此高位。这样一个人会让上帝所付托他的神圣职被人轻视,但他原是应当将这职高举的。若他没有信仰,便表明他是专制者,以权威来恐吓人民,又以作莽汉为乐。我们很可以称这两种恶事为轻浮与严酷。。。这二者是首恶,从其中产生牧师其他一切的罪过来。它们乃是万恶的根源。所以在杀死这两个怪物之前,任何人若来接受这职分,都是很危险的。它们愈猖獗,为害就愈大。(第260页)

路德劝每一个牧师都应当照保罗的样式“将自己与职分,将‘仆人的样式’与‘上帝的样式’分辨清楚,总看自己是最小的,好使自己用尊严和爱心来履行职分,一心一意增进教友的福利和救恩。他既知道自己受了职分,乃只是为教友造福,所以他的职分若是不再有益于人,他就真应该甘心乐意放弃他的牧职,不可成为职分的障碍。”(第261页)

“上帝的义就是我们赖以成为配领受祂伟大救恩的义,或是我们赖以在祂面前才能得算为义的义。。。上帝的义是我们得救的原因。然而,这义不是指上帝本身是义的义而言,而是指那使我们因信福音而被上帝称义的义而言。它之所以称为上帝的义。为的是要与人由行为而有的义相分别。”(第262至263页)


加拉太书注释

路德认为:义有不同的类别:一种义是属政治的,为世上的君王,哲学家,和律师所处理。一种义是属礼仪的,为人的和教皇的传统所教导。一种义称为律法或十条诫的义,这是摩西所教的。但还有一种义超乎这一切的义,那就是信的义或基督徒的义,它是上帝借基督在律法之外所归于我们的,“这义仅是被动的义,而以上的义乃都是自动的义。因为在这种义中,我们不行什么,也不将什么给上帝,却只接受且让另外一位,即上帝,在我们心里动工。所以我最好称这信的义,或基督徒的义,为被动的义。这是隐藏在奥秘中的义,是世人所不知的;甚至基督徒也往往不完全了解它,且在受试探时很难把握它。所以我们必须殷勤学习并继续履行这种义。凡在苦难和良心恐惧中不明白或不把握这种义的,不免遭覆灭之祸没有什么像这种被动的义,是能这么可靠地使良心得安慰。”(第269页)

路德说 “我不追求自动的义,虽然我知道我应当有这义,也应当遵行这义。纵令我有了这义,而且遵行了这义,我也既不能信靠它,又不敢以它来对付上帝的审判。因此我放弃一切自动的义,无论是我自己的或是由上帝的律法而来的,而只怀抱被动的义,即由恩典,怜悯,和赦罪而来的义,简言之,我只依靠基督和圣灵的义,这义我们不是遵行,而是容让;不是具有,而是接受;父上帝借耶稣基督白白地将这义赐给我们了。”(第270页)

“我们想像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地的。在这两个世界里,我们放置这两种义而这两种义彼此相距天壤。律法的义是属地的,涉及地上的事,我们用来行善。但是正如地上除非先从天上得着雨水,成为肥沃,就不能结实;照样我们除非在我们的功德或善行之外,先靠基督徒的义成为义--这义丝毫不属于律法或属地的和自动的义--那么我们靠律法的义,虽行许多事,还是等于没有行什么,虽遵守律法,还是等于没有遵守。但这种义是属天的,被动的;不是我们生来所有,而是从天领受的;是并非由我们赚得的,而是用信心把握的;靠此我们驾凌于一切律法和行为之上。”(第272页)

为了得到这被动的义,我们要做什么呢?路德说“不作什么。因为这种义的性质就是对那凡属于律法或行为的事,什么也不作,也不听,也不知,而只知道只相信:基督已经回到上帝那里,我们现在看不见祂了;祂坐在天父的右边,不是作审判者,而是由上帝叫祂作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简言之,祂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代求,用恩典在我们心里掌权。在这里我们看不见罪恶,也感觉不到恐惧或良心的悔恨,因为在这属天的义中,罪恶没有地位;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4:15)。”(第273页)

“哪里人实在看见基督,哪里就必有在主里的完美喜乐,和良心的平安,在心里必然想道:虽然照着律法的义来说,我是一个罪人,然而我不绝望,不至于死亡,因为那作为我的义和属天永生的基督活着。在那种义和生命中,我没有罪,没有良心的不安,没有死亡的顾虑。在今生和律法的义上,我既是亚当的子孙,就真是一个罪人,因而有律法控告我,死亡辖制我,且至终要吞灭我。但是我在今生另有一种义和生命,即上帝的儿子基督,祂没有罪,也不被死拘束,倒是公义和永生。靠着祂,我这必死的身体也必复活,从律法和罪的挟制中被拯救出来,与心灵一同成圣。

所以当我们还活在世上时,这二者就继续下去。肉体被控告,受试探烦扰,有不安和忧愁压制,被律法的义打伤;但是心灵靠着被动的义掌权,并有喜乐和拯救,因为它知道它有一位主在天上坐在父的右边,已将律法,罪恶,死亡废除,将一切邪恶践踏在脚下,将它们掳来,向它们夸胜(西2:15)。”(第273至274页)

“福音的真理乃是这样:我们的义是在律法的行为之外,仅由信而得来。福音的败坏或虚假乃是这样:我们是因信称义,但必须补以律法的行为。假使徒传福音,就是加上这个条件。今日诡辩派也是这样。他们说,我们必须相信基督,且以信为我们得救的基础,不过信除非补以善行,就不能使人称义。这并不是福音的真理,而是虚谎。按照福音的真理说,善行并不是装饰信或完成信的;信本身乃是上帝的恩赐和祂在我们心里所作成的工,而这信既把握了我们的救赎主基督,就使我们称义。人的理智只顾到律法,因此要想道;我做到了这个,没有做到那个。但真信所顾到的,无非是那替世人的罪死了上帝之子耶稣基督。这信不仰望善行,也不说:我做了什么?我犯了什么罪?我该得什么?反倒说:基督做了什么?他该得什么?福音的真理就要回答说:祂把你从罪恶,魔鬼,和永死中救赎出来。因此信承认惟独在耶稣基督里面,才有赦免和永生。凡旁顾的人,就没有真信,而只有幻象和虚空的意见;他是把目光从应许转移到那使人恐惧绝望的律法上去了。”(第275至276页)

“使人称义的信,乃是那把握了上帝之子基督的信,而并不是那包括善行的信。因为信,若是要坚固可靠,就必须只把握着基督,在良心的挣扎和恐惧中,除耶稣基督这贵重的珠子以外,别无所靠。因此凡用信把握基督的,虽被律法大大恐吓,被罪恶的重担压下,然而他还可大胆夸口说,他是义的。这是用何法呢?就是用祂凭信而有耶稣基督之法。”(第276页)

“福音不是将我所当行的教训我(因为那是律法的任务),而是将耶稣基督为我们所行的,即将祂受苦受死把我从罪和死中救出来的真理教训我。这就是福音的真理。这也是基督教包含一切虔敬知识的主要信条。”(第278至279页)

到基督教的正道

“到基督教的正道乃是这样:一个人首先借着律法认识自己是罪人,不能行善。因为律法说,你是坏树,因此凡你所想所说所行,都是违反上帝的。所以你不能用行为来配得恩典。你若企图如此行,只足以加重你的过犯,因为你既是坏树,你只能结坏果子,那就是罪。‘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因此凡要用不出于信心的行为来配得恩典的,是求用罪来讨上帝的喜悦;这不过是罪上加罪,玩弄上帝,激动祂的忿怒。一个人一旦这样受了律法的教训,他就恐惧谦卑,真是看出自已罪恶浩大,在自己心里找不出一点爱上帝的火花来。因此他因上帝的道而以祂为义,承认自己该死该受永刑。因此基督教的第一部分乃是叫人悔改,认识自己。

第二部分乃是这样:你若要得救,就不可靠行为,因为上帝已经差遣祂的独生子到世上,叫我们可以因祂活着。祂为你被钉受死,担负了你的罪。。。上帝用祂的话向我们表明,祂因祂儿子基督的缘故,要作我们的慈父;我们虽不配(因为我们不能配得什么),祂要白白将赦罪,公义,和永生赐给我们。。。这就是我们论基督徒之义的要道。”(第283页)

路德区别了不同的自由:政治自由,肉欲的自由和灵性上的自由。皇帝将一自由城和其他土地被迫给与了罗马教皇,这是教皇及其教士得以免于公役的政治自由。肉欲的或魔鬼的自由“是魔鬼在全世界掌权的主要工具。因为凡享受这种自由的,既不顺从上帝,也不服从法律,为所欲为。这是今日人所寻求所喜好的自由。”(第287页)而“基督叫我们所得的自由,并不是从属世的束缚,巴比伦的奴役,或土耳其人的专制中,而是从上帝永久的忿怒中所得的自由。这是在那里作成了呢?在我们的良心里作成了。我们的自由就在那里,而不在别处。因为基督所给与的自由,并不是政治上的,也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灵性上的,那就是说,我们在良心上有自由平安,不怕要来的忿怒。这就是那无可估计的真自由,我们若把别的(政治的和肉欲的)自由与这自由的优美尊严相比,它们就不啻是海洋中的一滴水。因为一个人心里确知上帝现在和将来都不向他怀怒,但要因基督的缘故永远作他怜悯慈爱的父亲,谁能说明这是什么一回事呢?有至高无上的主宰恩待我们,不仅要在今生保护拯救我们,而且要救赎我们的身体,使我们这所种原是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身体,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林前15:42以下);这真是又奇妙又不可思议的自由。因此,我们永远从上帝的忿怒得以自由了,这乃是无可估计的自由,比天地和万物都还要伟大。

随着这自由还有基督使我们从律法,罪恶,死亡,魔鬼的权势,地狱等等所得的自由。因为正如上帝的忿怒,因基督的救赎,不再能使我们恐惧,照样律法和罪恶等等,也不再能控告我们,把我们定罪。虽然律法控告我们,罪恶使我们恐惧,然而它们不能驱使我们到绝望的地步。因为胜过世界的信立刻就说:这些事与我无分;因为基督叫我得了自由,救我脱离了这一切。同样,世上最有权势最可怕的死,也被圣灵所赐的自由在良心里征服了。”(第287至288页)

“基督为我们所买来的自由,并不是一提起便被人相信的。人若用坚定不移的信必把握它。任何属世界的,律法的,罪恶的,死亡的,或魔鬼的狂暴或恐怖,就都不至于太浩大,反倒立刻被吞灭,像滴水被海洋吞灭一样。诚然,基督所赐的自由将一切邪恶,律法,罪恶,死亡,和上帝的忿怒,简言之,将那蛇和蛇的头都一并吞灭,完全消灭,而代以公义,平安,永生等等。凡明白相信的人。真是有福的。

所以我们要学会称赞我们的这自由。它不是任何皇帝,先知,族长,也不是任何天使为我们得来的,而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天地万物都是借着祂造的--为我们得来的。祂不是用别的代价,而是用祂自己的血为我们买得了这自由,不是把我们从身体或属世的奴役中,而是把我们从最残酷和无敌的暴君,即律法,罪恶,死亡,和魔鬼属灵和永久的奴役中,拯救出来,使我们与祂的父上帝和好。上帝儿子的死既战胜了这些仇敌,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我们就在上帝面前必然是义的,凡我们所作的都使祂喜悦。虽然我们里面还有剩余的罪,然而因基督的缘故,上帝不归罪于我们,反倒赦免我们。”(第289页)


2004.2.26 凌晨一点

注一:引自 徐庆誉汤清译,《路德选集》下册,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57年出版,第19至20页。以下引文皆出自该书,只标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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