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作主与神作主:再看亚米念与加尔文之争 |
|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03月15日06:55:5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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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诚之兄的美好提醒!我个人也无法全盘接受论战双方的似乎完全对立的提法。真理不在他们的掌握中,在他们的中间,双方都要朝真理靠拢。 我以为亚米念主义与加尔文主义论战的实质是“人作主”与“神作主”,表现出来就是“人的自由意志”与“神的拣选呼召”,因为作主才真自由,自由才算作主。 在神的创造设计与救恩计划中,“人作主”是一个合乎圣经的观念。从创世记中,我们读到人成为上帝创造的最高峰,人受造受托管理万有,这是人的“自然使命”或者“科学使命”。此外,人还要履行其“社会使命”或“道德使命”(彼此相爱)与“神学使命”或“宗教使命”(敬神爱神)。读到启示录,我们看见一个未来的新天新地,蒙爱蒙救的人将与主耶稣基督“一同作王”管理新的宇宙万有。诗篇8里关于人类,也更是关于人子(见希伯来书2)管理万有的记载,终于在新天新地里得到最完美的实现。到那一天,一切的一切都要在耶稣基督里“同归于一”(以弗所书1:10),我们外邦人(与蒙爱蒙救的以色列选民一起)“在基督耶酥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以弗所书3:6)。保罗说,这是一个在万古以前隐藏但如今在耶稣基督里显明出来的“奥秘”。 “人(与基督一同)作王”是神创造的初衷与神救赎的终极心意,其美丽图景的最后来临将雄伟地见证“神作王”的伟大真理,是人类彰显神的荣耀的最高实现。“人作王”当然从属于“神作王”(We reign with Christ under God's sovereignty),因为神是自有永有的创造主,人是有始无终的受造者(a creature with finite beginning but infinite ending)。 那么在这个已然(在质上完全,在量上不一定都完全)堕落的居间人类历史阶段,人作主是一个可望不可求的梦想,甚至成为对神主权的狂妄挑战。但我们没有理由因为人的悖逆犯罪,就一笔勾销神惠赐给人作主的自由。保罗生动写明了人类现阶段的两难光景:“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信出来由不得我”(罗马书7:18)。人间零星闪烁的爱的火花,依然是神的眷顾与恩惠,人无法自以为善、自以为是、自以为义,自以为救。 我深信,神凭着自己“独行其事”的主权来呼召人悔改归正、使人得救,是有一个整体过程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完全不同于你提到的过程神学)。所以,当我们说罪人还可以凭神赐的自由意志来“选择”神的时候,我们其实是承认神在救人的全过程中已经一直主动地帮助人了。神一直都是主动的,但在人看来,我们在神的恩惠中好象化被动为主动,是我们选择神。其实不然,是神在主权中的拣选和一系列感化人的作为。当亚米念主义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时,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只接受神主权下的自由意志观。就好比,人的自由类似火车在铁轨上风驰电掣,何等自由!但别忘了,设计建造铁路运输的工程师,神就象一个智慧无比的工程师。我们的自由(人作主)仍然在神的自由(神作主)之下,无法逾越。换句话说,人没有象神那样彻头彻尾的自由。就连神的自由都要受神自己全然真美善性情的“限制”(姑且容我这样用词)。 有人认为,神呼召象死人一般的罪人,好比给他一次瞬间的电击,使他立刻复活。我个人则认为,神呼召一个病入膏肓的罪人,大多是用一个悉心医治护理的慢长的过程,直到有一天,病人从死亡的边缘活过来(我们习惯把那叫做接受主的时刻)。有了这个认知,我们就不会过分抨击亚米念主义者所强调的人的自由了,因为人作主的自由其实都在神作主的最高自由里。 我们需要摈弃论战双方各执一端的荒谬,取其所长,朝中间的真理靠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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