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基督是被造的吗? |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4月05日07:46:2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 李常受提出基督受造论,主要根据什么?我们可以说,主要来自他对歌罗西书一章15节的解释。 1 基督受造论的根据 歌罗西书一章15节记载:“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耶和华见证人会及李氏的解释是:“爱子耶稣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象,是首先被造的,在一切受造物之中他是最先的。”他们的根据是: (1)首生(prototokos = Firstborn):表明了有一个开始,神却是无始无终的。既然耶稣有开始,是谁使他有开始的?只有神,所以是神首先造耶稣的。换句话说,他是首先被造的。 (2)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在希腊文中,整句是“prototokos pases ktiseos”(英译为“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本来ktiseos一字是“所有格”(genitive)的。在希腊文中,“所有格”的用法甚广,在这段经文中,它有双重可能的意义: i. 部分所有格(Partitive genitive):“Firstborn in all creation”,意指“首生”,也是属于“一切被造”之中(“in”或“among”),换句话说,他本身也是被造的。 ii. 比较所有格(comparitive genitive):“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一如“Father of all five sons”),“首生”不是属于被造的,作者将他与受造物作一比较,他与受造物的关系乃造物主与受造物的关系,绝不可混淆。 因ktiseos一字有着以上双重完全相反的意义,所以引致了解经上的争论。不幸地,耶和华见证人会及李常受均采用了“部分所有格”的用法,从而提倡他们那套“基督受造论”的神学。 2 有关歌罗西书一章15节的正确解释 若我们单从文法来看,“Firstborn in (among)all creation”是对的,但这解释不是唯一的,comparitive genitive的用法也十分普遍。李氏及耶和华见证人会误导人以为comparitive genitive是唯一的用法。当我们面对这二个可能的解释时,应如何抉择呢?按我们的常识,我们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I 上文下理(context) (1)同一段经文的上文下理是最有力的。例如: i. “在美国居住,前院后院均有青绿的草地,闲来在园中休憩,实为一种享受。但每到夏天干旱季节来临之际,铺草皮却是很费时的事。” ii. “香港不少人因心灵空虚,或希望不劳而获,一下子成为暴发户,而常到马场碰运气。可惜,绝大部分人只是去铺草皮而已。” 以上“铺草皮”一词在二段文字中有完全不同的用法,前者是字义的用法,是实实在在的铺草皮;但后者却是譬喻的用法,是“输钱”的意思。我们从何决定哪一种解释是对的?紧接的上文下理是最好的根据。 (2)同一卷经文的上文下理。 (3)同作者不同书卷的用法。 (4)同时代不同作者对该字、词的用法。 (5)不同时代作者对该字、词的用法。 上述次序不能颠倒,因它们表示重要性的先后。 II 历史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 歌罗西书的写作背景如何?写作目的又是什么?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III 圣经神学(theology of the Bible) 在解经时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是:不明显的经文必须由明显的经文去解释。因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他绝不会前后矛盾。所以在解经时,特别是那些意义非绝对明显的,释经者必须注意整本圣经的神学,否则很容易前后矛盾。 IV 文法结构(grammatical structure) 动词的形式、语气、时式,名词之用法、单数、复数等,均为解经者必须注意的。 全面审查以上各解经原则,会使我们准确地解释神的话。 在我们留意以上解经原则时,我们一定发现,“首生”一词乃有“首先”的意思,主基督不独是在时间上的第一因(与神同为第一因),在地位上,在权能、权柄上,他也是居首位的。 他跟宇宙万物的关系,并非平等、一样,不是属于其中分子,乃是造物主与被造物的关系。 3 从歌罗西书一章15节看到主基督神圣的基础 或许我们会问:我们既知道歌罗西书一章15节有两个完全不同之可能意思,我们从何知道他是首先而不是首位被造的?又从何知道他是被造物的创造主,而不是属于被造物的其中一员?下列原因是我们有力的根据: I 根据文法 作者在这里用prototokos去描写主基督。prototokos一字从未用于神的创造工作上。其实,若作者的用意是指出主基督为首先被造的,他为何不直接用protoktisis (first-created,首先被造的)?这个字绝不含糊,但为何他要用prototokos这个字?此外,作者在第十六节解释“首生”的意义时说:“因为万有(一切受造物)都是靠他造的……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若所有被造物均为他一手创造,而他自己又是被造物之一(当然是“一切被造物”中之一员),这岂不是说,他自己也是他本身所造的,这根本是不合逻辑的。但若“首生”解释作“第一因”,一切则很合理。为何他是首生的,是第一因?因为一切万物均从他而来,也是他所造的。若“首生”被解作“首先被造”,整段经文便无逻辑可言了。 耶和华见证人会在他们的《新世译本》(New World Translation)中加了六次other (其他)在“一切”、“万有”、“被造的”等之前,在希腊文中是没有的。显然,他们是以私意歪曲真理,误导人,使人错误地解经。 II 根据上文下理 歌罗西书一章15至22节一气呵成地描述及歌颂主基督的伟大,他不但在时间上居首,在地位上、权能上、权柄上也是居首位的。这段经文本是一段敬拜的颂词,与耶和华见证人会的翻译和李常受的解释,根本是格格不入的。 III 历史背景 当保罗写这书的时候,歌罗西教会的信徒正受到一些希腊“智慧派”哲学的影响,他们说神与世界之间有很多不同的aeons (从神散发出的光辉、灵气),距神愈近,香气、光辉、智慧、能力便愈大;当时他们否认主基督是神,只相信主基督是十分接近神的一个aeon。保罗为了驳斥这谬误,澄清这异端,所以写这书给歌罗西教会,明言那是异端,且宣告说:“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8-9) IV 圣经神学 用意义不明显的经文建立教义,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必须参考其他明显的经文记载,否则很容易成为异端。其实,整本圣经所载有关基督的名字(特别是“我是”、“神”、“真神”、“至大的神”、“永远可称颂的神”、“主”、“耶和华”等),属性(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圣洁、公义、不变、爱等),及工作(创造、赦罪、使人复活、审判、救赎等),都十分清楚指出基督完全的神性,与圣父、圣灵是三而一、一而三的主宰,是同等、同权、同荣的。(注3)
1. 请参李常受所写《有关基督的身份》,页31;及《生命读经本圣经》有关歌罗西书一章15节的注释等。 2. 参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修订标准译本(RSV)等 3. 参本书第三至七章,及拙著《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 参考书目 1.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T.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1983. 2. Bruce, F.F.“The Epistles to the Ehpesians and Colossians,”NIC. Grand Rapids:Eerdmans, 1957. 3. hendriksen, William.“The Epistles to the Philipp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 1973. 4. Lenski, R.C.H. The Internation of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Colossians, to the Thessalonians, to Timothy, to the Thessalonians, to Timothy, to Titus and to Philemon. Augsbury Publishing House. 5. Robertson, A.T.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6 Vols. Nashville:Broadman, 1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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