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信靠基督 |
| 送交者: 诚之 2004年04月15日12:17:4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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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靠基督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们里面的栽种,与进入天国所必须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当一个人被重生后,他得见天国,并且得进入天国(约3:3,5),同时他也必须借着向上帝悔改以及对耶稣基督的信靠才能进去。 我们或许会觉得,照着以上这个次序,大概圣经的教导是悔改先于信心。有时候,你甚至会看到这样一道公式:除非我们先认错,先为自己的罪感到难过,否则我们是永远不能信靠基督的。这种想法不但是一种误解,而且更无助于了解救恩。我说是一种有误解,是因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为一谈了;我说无助于了解救恩,是因为它鼓吹了一种观点,即悔改是有一个固定的指针,因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决条件。新约圣经的教导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别于悟罪。往往,对罪彻底的悔悟是发生在信主之后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们能把悔改和信主这两项的次序对调一下,也许更为合适。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对上帝和对他语话之上,在这样的信心所产生出来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这也是写诗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场(诗130:4),由于诗篇作者看见了并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样,五旬节那一天,彼得劝戒他的听众说:「你们应当悔改,并且每一个人都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你们的罪得赦。」(徒2:38)这话提到赦罪的盼望,这盼望提出来是叫人凭信心抓住这个应许后,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怀。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应当被视为一对鸳鸯伴侣,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如果有人告诉你,根据英文钦定本译本,「信心」在旧约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不晓得你会不会感到惊讶。况且,这仅有的两次到底翻译得是否准确,还很具争议性呢。第一处是在申命记32:20,第二处是在哈巴谷书2:4,两处的经文,有人认为,更准确的翻译应当是「信实、忠实」。不过,圣经的教义向来不是建基在数据统计之上的。在其余的旧约经文和在新约对旧约的诠释经文中,我们不难看到,信心在属上帝的人生命里占有多重要的角色。例如,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就列举的众多前约中的先贤,在那里所强调的都是他们有信心的本质。还有,律法和先知所见证的这个福音信息(罗3:21),是可以根据旧约经文来传讲的。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出的因信称义这个教义,其根据乃来自哈巴谷书2:4的。所以说,无论「信心」这两个字的出现率有多低,信心这件事,在旧约,在新约,都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实。 其实,在旧约里,「信心」往往是用「信靠、顺服」等词句来表达的,这些词的意思就是依偎、投靠或者对甚幺东西有把握。有多处的经文,尤其是在诗篇,经常提到这种使人得救的信靠(诗4:5;9:10;22:4;25:2)等,圣经要表达的是要信靠上帝的本性,顺服他话语中活泼的声音。如此一来,信心的对象在旧约里就自然成了上帝的应许,即那等到基督来成就的应许。他们的信是往前看的,正如我们现在的信是往后看的一样,信的对象都是基督。希伯来书对这一点讲得非常妙:「信就是对所盼望之事的把握,是还没有看见之事的明证。」(来11:1)而这个观点则贯穿了希伯来书十一章整章,如:挪亚在「没有看见的事上」相信了上帝的话(7节);和亚伯一样,以诺和亚伯拉罕都是「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只不过是从远处看见,就表示欢迎。」(13节)。希伯来书的作者给予这些人极崇高的评价,他说:「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了的」(13节)。连那些殉道者,也是「因着信得了应许,却还没有得着所应许的。」(39节)。对这些人来说,信就是听到了上帝的印记,相信他的应许,并活在上帝信实的光中。 在新约中,像「信心」、「相信」这些字句出现了约二百四十多次,几乎在每一卷书里都出现过(除了约翰二书和三书)。 信是甚幺 「信」(Faith)在圣经里有重大的含意。不幸的是,如今这个字已经被滥用到成了普遍的宗教术语。我们刚才提过,在圣经里,信指的是一种对基督活泼的个人信靠。但当下有人把其它的宗教也形容成其它的「信仰」(Faith),可是圣经中从来没有让「信」(Faith)这个字有这样的用法。圣经中的「信」是一个极为丰富、极为整体的概念,起码包括以下多种要素: (i)信建基于知识 凡信都是要有知识作基础的。照这幺说,我们就要问问自己,我们这幺信任那些外人,随随便便让他们盗用我们的词汇,我们对他们难道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了吗?信心所依据的知识不光是头脑上的知,因为圣经中讲的真知识一定会带来一种位格际的关系。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就是用这样的话语来描写的。「知」不是说把自己抽离出来远远地站在那里,很冷静地、很客观地去分析研究一个客体。这里所指的「知」,会立即带我们接触到上帝自己。试问,还有比这更高的殊荣吗?但一殊荣,这正是要我们凭信心来领受的。 (ii)信是一种认同 信是一种「被迫」的同意。甚幺意思呢?当理性对所搜集到的证据说够了的时候,这时的理性是被折服的。那一刻的思想状态就好象甚幺东西被猛的一下摔在地上的那种感觉,这不再是我们可以抗拒、否认或暂缓判决的事。从这个角度来说,「信心」就是一种被迫的、被迫要交出来的、被吩咐要有的一种反应,因为只要是理性断定足够合理的,不管我们情愿不情愿,信已经是必须的结果了。无论我们多幺期望、多幺渴望、多幺热望事实不是如此,但这不能叫我们相信与证据、判断相违背的事。 比方说:我们有时会说这个人叫人不得不相信他。我们信任一个人,不会是因自己期望、情愿或立志要去信任他;同样我们不信任一个人,也不是基于情感或意志的。我们信一个人,因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人是可靠的。当理性告诉我们这人可信,我们就不得不相信他,纵使我们不甘心见到他为甚幺如此可信,并希望若事实不是如此该多好。(例如:一个想脱罪的犯人,他来到他认为是公平、公正的法官面前,他会尽一切能力为自己表明清白。为甚幺呢?因为他信任这个法官,并不是因为他甘愿来到法官面前,或者他对这位法官有感情。) 当然,如果「信」仅仅是这样一种赞同的话,那就和圣经所说的大有出入了。「信」有比赞同更广的意思,但绝不会比赞同的意思更窄。多马对复活后的主的信心,是对复活这件事的认同,但他的信不止这幺简单,他从心中发出一句话:「我的主,我的上帝!」(约20:28) (iii)信是对基督的信靠 这样的信心永远是要付代价的,因为它要求我们向基督交出自己生命,这也是为甚幺在符类福音书里(即马太、马可、路加),耶稣从未把「信心」抽空出来讲,而总是与跟从他或背负十字架等教训一起提出来讲的。他这幺做就是要告诉人,信心是要付代价的。信意味着实际承认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主,意味着为主的缘故舍弃一切,意味着牺牲,意味着事奉。 这就是为甚幺新约会用摩西的生命来阐明信心的本质(来11:23-28)。对摩西来讲,信象征了放弃世俗的荣华富贵和名誉地位,象征了忠心服事一群会经常发难的百姓,也象征了放弃罪中之乐而去与百姓一同忍受艰难。一个人会愿意如此为信仰难为自己,到底是出于甚幺动机呢?动机在于,他得到了「基督」这一更宝贵价值!「在他看来,为着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来11:26),这就是有信心之人的印记了。他单单抓住基督为救主,也将自己单单交付给基督,以基督为生命的主。
以上所说的固然是信心的特质,但信心还有其它层面的意思。真正的信仰特性和本质不在于信的本身而在于信的对象。信能叫人浑然忘我而进入基督,因此信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属性。即使信心最软弱的人,也和其它人一样,有一位刚强的基督! (i)信心的程度 (ii)信心的类别 真正的、使人得救的、叫人信靠的信心,即我们对上帝恩典有所响应的信心,是上帝救恩所赐的。无论你怎幺解释以弗所书2:8:「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心,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赐的。」(其实这里说得很清楚,信心是上帝所赐的),保罗在以弗所书后面明确表示信心是「从父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临到」我们的(弗6:23)。这不是说上帝会代替我们相信,不然的话,我们都会变成消极的宿命论者了。是我们自己信基督,上帝不会、也不能够替我们信耶稣。但我们之所以有信,乃是因为他先在我们心里赐下了信的可能性。当我们说:「主啊,我信,求你帮助我的不信。」我们就是已经踏进了上帝这救恩计划中的一个新阶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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