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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拥有同一片蓝天:试论非信徒和异教徒的“称义”
送交者: freshwind 2004年04月16日12:46:0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本文试图从教会历史和“圣经”真理角度调解江湖上长期存在的排外情绪,并回答慕道友的诸如“耶稣以前的古人和没听过福音的人是否能得救?”, “科学家或艺术家能否通过唯物事工进天国?”,“儒君子,道士和虔诚佛教徒能否称义?”等等疑难问题。

首先俺对以上诸多问题都给出一个简洁的答案:YES。

尽管答案是肯定的,问题实际上没那么简单。

是的,有的信徒或牧者依据主耶稣在 JOHN 14:6 的那句“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以及ACTS 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1 TIMOTHY 2:5 ”因为只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等一些旁证。从而认定CHRISTIANITY 是唯一不二的真理之道,除此以外别无出路。

这种误解不仅使他(她)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失去了神通过人类文明的丰富多彩将自己的救恩现示给世人的正面欣赏,而且在福音事工上走向极端和狭隘。这对教会和信徒个人成长都是无益的。

因为耶稣是唯一的道路和中保并不意味著其他宗教和信仰就是迷途和魔道。耶稣说”我就是真理“并不意味著异教徒就不能拥有只言片段真知灼见。

首先应该澄清的是一个人的得救不在于某种宗教或哲学(包括CHRISTIANITY),而在于神的道和信徒是否得着了神的真道。江湖上称之为“得道”或“称义”:它的原义(希腊文Dikaios)是指在神看来是对的或可接受的(approved of or acceptable of God )。这是神和个体人之间的一种爱的关系。

其实神的道远非那么狭隘的,俺觉得至少从以下几点上可以窥见福音真道的部分亮光:

(1) 神启示的多样性:尽管神在主耶稣和圣经中对自个有一个独特而完全的启示,这并不排除神通过其他造物部分启示自己。俺想引用下列两节经文为证:

1。”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ROMANS 1:20)

2。”诸天述说 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 (PSALM 19 :1)。

当一个科学家发现在现象界背后有一种眼不可见的力量(INVISIBLE FORCE) 在操纵著一切时;当一个艺术家感悟到人类的情感和思想后面有一种超自然的灵魂(SUPERNATURAL SOUL)在美化著一切时,俺们说他(她)接近了真理。

(2)人内里的”神性“和”神往“:俺想引用下面两节经文:

1。”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 (GENESIS 1:26);

2。”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 (ECCLESIASTES 3:11)。

因此人这种受造物是有”神的形像和样式“的,并且是有一种”神力“驱使他(她)去找回这种形像和样式,寻求”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生命是什么?”等永生问题的答案(即所谓的寻根情结)。由这种终极关怀而衍生出的种种宗教,哲学都可认为是对福音的部分真理性认识。

例如老子的道与福音真道;佛教的涅磐(NIRVANA)与圣灵充满。甚至孔子的“予所不欲,勿施于人”与登山宝训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MATTHEW 7: 12)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这有个真理标准问题。在此俺个人主张坚持GAMALIEL历史判据的原则(ACTS5:33-39)::即为历史所沉淀下来的都是真理精粹。

俺举个例子说明:儒家自几千年前从百家争鸣的废墟中脱颖而出以来,从秦始皇到毛泽东,从秦朝“焚书坑儒” ,到“五四运动” 的“大砸孔家店”,到文革的“批林批孔” ,再到现代假洋鬼子们的打倒“儒酱缸”,结果怎样?儒家苒然一颗明珠,璀璨于世界文化之峰颠。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儒家几千年来成为东方的文化主流而经久不衰呢?是否答案就是那么简单:因为那是真理,而真理是颠覆不破的。

(3) 耶稣以外的“称义”:这是争议最大的问题,换一种说法就是“从未听说过耶稣的人如何称义?“。俺觉得主要分成两类:

A。 耶稣以前及耶稣同时代的人。

“旧 约“人物的称义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 老人家反复说过:”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EXODUS 3:6,16; ETC。) 。根据HEBREW 11, 这些人是“因信称义”,并且是以耶稣为中保的(HEBREWS 11:26)。三一真神有超越时空性,并且对以色列有特殊的拣选。

耶稣时代的人物也可依次类推,如LUKE 18:9-14那位不认识耶稣但因认罪悔改而称义的税吏。

B。外邦人因行为称义。这是最受主流神学批判的思想,换一种说法就是”好人有好报“。

俺觉得之所以受反感部分原因是新教改革的后遗症(这年头很少有人敢指责改教运动了,换上中世纪就不同了):即因对“因信称义”的过渡强调而忽视了因行为称义。也难怪新教徒大都热衷于武林论剑,出不了象德 兰修女,图图主教等融我主 信望爱于个体善行的活见证。

扯得太远了,言归正传。其实因行为称义是贯穿圣经始终的真理。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益的在JAMES 3:14-25 有精彩的论述,众所周知。在此俺不再重复,只想再补充下面两段经文:

1。 保罗的”行律法称义“: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ROMANS 2:13-15);

2。 启示录的”死人照行为受审”:

“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

当然,说到此咱们依然是相当乐观的。因为如前所云,耶稣提供给基督徒的是一条独特而全备的真理之路。如果说“条条道路通真理”的话,CHRISTIANITY 是一条无法替代的“捷径”:因为耶稣就是真理本身 (JOHN 14:6),他那 里有全备的救恩和丰盛的生命;以此求道也省了不少弯路。

那么对于“称义”的多样性,咱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合宜态度呢?

(1) 当然要传福音。不只因为这是条真理捷径,也因为那是主耶稣给信徒的的大使命(MATTHEW 28:19)。

何况咱们有“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 (HEBREWS 12:1): 具统计现代基督徒已有17亿之多(约占世界人口33%),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宗教哲学追随者或非信徒,当然其中不乏这个星球上最杰出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企业家等--这只是福音的副产品而已。

但俺主张福音事工上“只传不教”(MATTHEW 10:11-16):因 为拣选的主权在神不在人(ROMANS 9:15)。只有上帝他老人家说是对的才算RIGHTEOUSNESS。而且的确有的人是更适宜走弯路的。教会历史上也不乏先例:如法利赛人圣保罗的悔改 ( ACT 9: 1-17)和江湖浪子圣奥古斯丁的归正。

(2) 咱们应当极其的谦卑而恭敬:因为非信徒也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俺们不一定比他(她)们作得好。但大家都是罪人,都需要救恩是共同的。

(3)对于信徒本身也应该警醒:因为救恩也并非一劳永逸的事工;新生命需要不断成长。HEBREWS 6: 4--8 有一个警告适用于所有信徒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 神得福; 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看到这里,弟兄姐妹应该猜出俺在撰此文时为啥圣灵感动,惊惊恐恐了吧?如果 因着这些有深入考证和真实见证的“胡言乱语”不仅使自个离弃真道,而且使一些软弱肢体跌倒,俺的下场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本文只作武林偏方,不入江湖主流; 望读者谨慎为盼,以免误入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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