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y Huckleberry Friend |
| 送交者: 水栀子 2004年05月28日11:06:2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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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J说:把你写成帖子怎么样? 他说:没问题,反正他们也不认识我。你不许用我的真名。 我说:这不是废话么?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象一根藤上的两粒苦瓜,在同一个城市里,各自烦恼着。可能因为各有各的烦恼,但又都只能闷在肚子里,表面特别快活,彼此有种异样的理解吧,所以我们格外亲近。差不多认识不久,就成了好友。后来发现,我们竟然是亲戚,我的辈分还比他高,他该叫我阿姨的,不过他从来不叫。 我们有一段是同事。他是个标准双子座的人(我还不算,我是金牛双子),特别活跃,而且特容易兴奋,一兴奋起来就忘乎所以。有一次他做公司年会主持人,得意非常,晚会结束开始晚宴时,我们大家坐在圆桌旁等他“归队”,只见他远远地走来,穿着黑西装白衬衣,打着黑领结,满脸红光,双手朝外扎着,嘴唇露出恍惚的笑,越过众人,向门外飘去,我们看着他的背影目瞪口呆。于是不等他了,大家吃喝。过了十来分钟,他脚踏实地地回来,大概是吹了外面的冷风,清醒了。他埋怨我们:“怎么我走过你们,都不叫我!”我们说:“你眼里无人,有什么办法。” 他声音好,什么歌都会,最喜欢《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唱起来声情并茂,好象曾经沧桑似的。有一次,他带来一个女孩子到办公室,是他曾经的同学。他说这人曾是他的女友,已经分手了,今天以女友身份管他要生日礼物来了。我听了愕然,替他抱不平。他无可奈何,愁眉苦脸,带着女友下楼去逛百货商场,最后给她挑一个不沾锅,大概希望她快成家别来烦他吧。我便开玩笑问他恋爱的事。他说是他大学同学起哄让他追她,他便一天一朵玫瑰,一天一朵康乃馨和她谈起了恋爱。“可是,每次我把手放她肩膀上都没感觉。”他喃喃地说。好象他的恋爱都是如此。有一回,也是公司开会,晚上大家去咖啡厅,年长多事的同事帮他张罗女朋友,就说他看上谁。他面红耳赤,连说自己还小不着急啦,可他接着又说:“广州区那个女孩子长得好象张曼玉。”这样的话一出,立即被怂恿着去送花了。可惜“张曼玉”已名花有主。 我们下班后,常在一起玩。他带我去见他的男同学,都是高大英俊型的。他们关系大概很好,他出差时常给他们买衣服。我说:“怎么你的男同学都这么帅?”他于是和我谈论谁五官好,谁身材比例恰当。他最爱问我他帅不帅,我说:“不。只是高而已。”他听了偃旗息鼓。 他谈起未来,我总不语。因我觉得我是无未来的人,过一天是一天。他却不是这样,他总说我“除了野心什么都有”。他的梦想是美国,英语好得赛过专业人士。他在学生时为了练口语,就做导游,天花乱坠地满四川吹。闲来无事时,他也总是坐在那里背单词,别人说一句话,他马上就想着用英语怎么说。可惜美国签证不好拿,他辗转去了欧洲。 在他去欧洲之前,我们办公室的气氛很紧张。他的上司是个情绪化的女人。除情绪化之外,还有一套很奇怪的逻辑思维方式,连我的老板(也是她的老板)跟她论事都常败下阵来:“跟她说话一弄不好就绕进她的逻辑里,最后好象还我错了。她出了门,我才发现不对。”这女人起初很喜欢J,但是后来莫名其妙给他穿小鞋,弄得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办公室里有个机灵的女子,去点J:“你每次和其他女同事说笑后,都会被她打麻烦,发现没?”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好装成陌路人,下班后才做朋友。最后这女人因为违反公司纪律被炒掉了。炒她是件很难弄的事,人力资源总监亲自飞来成都解决,最后虽遣走了她,自己却也精疲力尽:“这麻烦女人当初谁招的?”那时J已在欧洲了,听到消息,他痛笑了一番。 夏天J从欧洲回来,我们去以前华西旁的高飞喝酒。我那时想辞职,跟他讨论此事,他连说不要。他很现实,认为有钱是很重要的事。可是我不想撑了。他说他在饭馆里打工,周末还去另一个城市的酒吧调酒,挣着和国内差不多的工资,却作欧洲水平消费。他第一次让我发现没有那么飞扬了,可能是欧洲的低气压并不让他适应吧。他说欧洲的城市和国内好相似,没有活力,死气沉沉,而那边的等级观念是很重的。他更加向往美国了。那天晚上他在我家上网和人聊天,清晨才离去。我不知他竟比我还迷网,他淡淡一笑。 他回欧洲不久就想法去了美国。那是2000年的事。而2001年的初春,因为一个我很看重的人突然告别,我的心似乎破碎了,于是离开了成都去上海过了一段梦游般的日子。他则在准备读MBA,有时跟我通通电话。中国的城市里他最喜欢的就是上海,他希望我一直呆在那里。可是我不喜欢上海。我喜欢杭州,喜欢扬州,哪怕是哳闹的周庄都感觉比上海好。在上海病了一场,最后回了成都。我换了一家德国公司上班,每天早上都看到外面沉沉的雾,雾中朦胧的都市轮廓。那种仙境似的白雾茫茫,里面藏着深深的杀机。后来每当回忆2001年的春天,我都会变得结巴,语无伦次。 我一直背负沉重地活着,但是表面上看着很轻松。J知道我的一些情况,却不完全知晓。以前他听说我失眠,依赖大剂量的安眠药,很不以为然。有一天他给我一个药袋,里面装着白色的片药。他说是某医院研制的最新安眠药,吃一颗就能饱睡一晚。我一看,那药片上有凹印,写着“B1”二字。他解释说:“这是为了对病人做善意的隐瞒,才故意印成B1的。”我吃了并不见效,他又说多吃才行。我要付他钱,他说不用,是托朋友拿的,几乎不要钱。后来我才得知,这药果然是B1,他认为我的失眠是心理作用,所以才想出此法帮我戒掉安眠药。虽然并不凑效,可我对他非常感激。 那年秋天,我告诉了他许多事。是一直埋在我心里不敢告诉人的,那些是我一直沉重生活的根源。而这根源又蔓延到了我的每一个角落,最后让我分不清什么是伪装,什么是真实。我处在一种边缘地带,不是生存就是灭亡,哈姆雷特并没危言耸听,有时情形就是如此,特别是对个性偏于极至的人来说。记得当时我跪在床上边哭边写EMAIL,跟写绝笔似的,写完了,泪水消失,内心澄净,无所牵挂。他很快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以后有他一口饭吃,必定就有我的。我告诉他这不是吃饭的问题,我在恋爱,可是缺乏那种把自己当成常人的勇气。 H就是那个突然告别让我心碎的人。他消失不久又冒出了头,在我的生活里越走越深。最后我终于向他坦白了所有的自己。而H没有丝毫迟疑地用他特有的温柔给我修筑了一座安全的精神堡垒。突然之间,我的世界稳定下来。J听说后,很为我高兴,可是他的语调似乎很伤感。他说:“我没有爱情。嫉妒你。” J在信里跟我说有话要说。支支吾吾“且听下回分解”三番两次后,他终于跟我说了。他是一个GAY。我读了信不是太震惊,但还是稍微有点惊讶。因为我知道他以前也和女孩子恋爱过。但“没有感觉”也能说明什么了。不过我一直觉得和他的友谊象女孩子之间的友谊似的,我曾开玩笑说他是我的闺中密友。那年公司年会,他甚至帮我熨过旗袍。 J出国的理由很简单,国外有他更多的活动空间,也可以自由追求他的感情。他说他如果他愿意,他还可以结婚呢。在美国时,他遭遇感情重创,一位很优秀的清华毕业生让他坠入情网又抛弃了他。那是他的初恋,不过让他置之死地而后生。他本想只当个程序员的,结果受那人的刺激,考了美国排名前5的商学院。继而当了高薪海龟。他在开始向我招认他的性向时,不断地问:“你就没觉得我异常啊?”我说:“没有,那时你还没成型呢,什么都看不出来。”关于性向,我认为这是太正常的事。我的小狗卷卷还象同性恋呢。他根本不需要安慰,只是在乎朋友的看法。他强迫我去看《北京故事》,并且说“如果你理解那位男主角,就会理解我。”那故事我没看完,因为我认为不需要依靠一部小说来理解他。他是我的好朋友,这才是最重要的。他坚持让我告诉H他是GAY。“如果他对这个反感,我是很理解的。”他补充道。我问他:“GAY的爱情是如何的?”他说和男女之爱完全一样。他渐渐说溜了嘴,开始洋洋得意地吹嘘GAY都是IQ极高的人,同时兼备艺术才华。“GAY都是最优秀的,无论哪个领域。”这让我不得不敲醒他的夸夸其谈,捍卫“直人”的名声。他这事对我来说也有弊端,自从他告诉我清华男生几乎都是GAY后,我一见“清华”二字脑子里的直接反应就是“弯弯”。 如今J是太好了。事业踌躇满志,有一群优秀的“圈内朋友”(我才明白他迷恋网络的原因),又新交了英俊体贴的男友。春节他回来我们一切去蓉城饭店喝茶,见他已不复是过去那个青涩漂浮的小男生。他穿着合身的黑大衣,驼色的休闲毛衣,修剪得体的小平头染成了栗色,神态稳重,真象个“精英”。我对他啧啧称赞,夸奖其包装。他玩笑似的说:“我们GAY必须注重外表,不然很难找到爱人。”他还想去弄牙齿,还想对面部稍做整容。我连忙说:“弄牙齿好了,脸蛋别去弄。否则以后我们只有电话联系,我没法面对似是而非的你。”二人大笑。茶后为了他的面子问题,我仍然陪他去了梨花街,在一个化妆品商店买了一盒粉底遮盖他憔悴的黑眼圈。 他不愿意为了掩人耳目去和一个女人结婚(他也不愿意伤害一个无辜的女人)。可是他喜欢孩子,很伤感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你一定要生自己的小孩啊,”他告诉我,眼睛里流露着羡慕与善良的光。我答应他如果我和H有小孩,一定请他做孩子干爹。 很久以前,我们喜欢唱一首歌,叫《闪亮的日子》。每次唱起,我心里都会有暗暗的忧伤,为了我逝去的童年梦想,为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的一切。而J那时唱着,心里在想什么呢?有一回去成都附近的九龙沟,半夜我们几个围坐聊天,后来其他几个人都睡着了,J恳请我到外面山道上去坐坐,说有好多事想讲。我没答应。如果那天晚上出去了,可能他会讲出他的心事,不用在朋友面前瞒这么久。而更久以前,他跟我说他想死,我还以为他开玩笑,不屑一顾。现在回想这些,竟然吓出冷汗。我是多么愚钝,对他多么卤莽,而J为着我的“hypersensitive”总是小心翼翼,鞠躬尽瘁。 J是交际花性格,朋友遍天下。无论他有多少朋友,无论他此时和谁走得最近,对我来说,他都是我排第一位的朋友,而且很可能,在我一生中,是唯一的朋友。 200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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