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欧文 阿米念主义现形记 第六章 预定 | ||||||||||||||||
送交者: tabletalk 2013年09月07日18:38:2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
《阿米念主义现形记》 约翰·欧文 John Owen 第六章 阿米念主义彻底颠覆神的预定之教义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所有阿米念主义的鼓吹者扰乱基督教会,与教会争执的根源问题,即全能上帝永恒的预定的教义。神的预定是一切属灵祝福的来源,是上帝把他的爱藉着耶稣基督加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一切果效的最终源头。摧毁我们信仰中的这个磐石就成了那些“人类自给自足”的鼓吹者的主要的努力目标。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要证明人自己有力量,能独立地行善,与别人不同,因此自己能获得永远的幸福而不需要向外迈出一步去寻求帮助。 这是他们计划的第一步,目的是要达到计划的第二步,就是垒造那以人的自由意志和自我努力的流沙为根基的的巴别通天之塔。不过他们知道如果试图突然之间一步就挪去上帝的预定论,包括其名称和事情本身,这样的努力太惹人注意,名声也不好,且不容易在相信基督耶稣的人之中稳操胜算,因此他们采取的策略是允许预定论的名称保留,而把预定论本身的内容推翻,在那空壳之内加上一个与它如此不同的内容,以至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他们放进去的是眼睛没有神气的利亚而不是拉结。阿米念版本的“预定论”是拥抱浮云而非拥抱上帝。 那真正的预定论的教义已经为众多的神学家们多次清楚地表述过,没有任何反对的意见能站住脚。因此,我只需要简单明白地把它再次陈述一遍,特别是针对我们教会(英国圣公会,译注)信仰告白第17条,其中清楚地宣告了神的预定论。我的主要目的是藉此显示神的预定是如何被阿米念主义者所阻碍、反对和颠覆的。 神的预定照通常的理解是指神的护理工作中特别的一部分工作。它以一个双重的约束为特点:—— 首先就拣选的对象来说,虽然上帝护理的旨意涵盖了他手所造的一切,神的预定只涉及到有理性的被造。 其次关于预定的目的:虽然上帝的护理之工是使一切所造之物最终实现上帝所设计的目的,无论这个目的是呼应于照被造之物被赋予的本性,还是超越其自然本性,但神的预定是专指上帝引导有理性的被造之物,使其实现一个超自然的结果。因此一般来讲,神的预定是指全能上帝关于他的理性的被造之物的最终和超自然的结果的旨意、命定和计划,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得着称赞。我们在讲到主题之前,必须先介绍一下预定论在目的上的一个双重约束。 神预定的对象是一切有理性的被造物即天使或人。首先关于天使我们这里不谈。其次预定的结果或者是永远的幸福,或者是永远的受痛苦。我只讲头一个,即上帝把人带到永远的幸福里的预定行动。在这一点上预定和拣选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可以把它们当成同义词互换使用。有些人把预定和拣选区分为预定特指神把信心加给他所拣选的人的行动,两者的区别,一个是神旨意的目的,一个是其实现方法;头一个是拣选,第二个是预定。但这样精确的区分似乎没有必要,因为圣经并没有采用。
上帝的话语告诉我们,这个拣选的工作是全能上帝的恩惠的不可改变的旨意。在其中,神从创立世界以先,因着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了确定的人,把他们从罪和痛苦中释放出来,给他们恩典和信心,把他们赐给基督,带到永恒的幸福里;这都是为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到称赞。或者像我们教会的信仰告白所表述的 为了避免重复,我只用神的话语来澄清和证明我们信仰告白中的这一条,并简短地指出阿米念主义者是如何推翻了这条教义的内容中的每一点的。 首先,圣经与这教义都异口同声地宣告拣选是上帝永恒的旨意,是在创造世界以先就确立的。因此这就意味着我们被拣选是在我们出生以前,在我们还没有做出任何善恶之前。教义的措辞清楚,圣经的论述也清楚,“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以弗所书1:4);“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罗马书9:11、12);“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 从这里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知道拣选的原因不可能包含我们里面的任何善行,因为原因必须发生在结果之先。我们所拥有的或参与的任何事都是发生在时间框架之内的,因此不可能是永恒之事的原因。永恒之事的唯一依据就是神的定旨和美意。单凭这一条依据就足以折断阿米念主义者所说的那个冒牌的“拣选”的脖颈。因此为了避免这致命的打击,他们否认拣选是从永恒开始的【1】,像Remonstrants在他们的《申辩》中所说。Grevinchovius又说,“最终的拣选只适用于人将死的时候,因为预定的拣选涉及到救赎的完成和最终实现,因此要求它的对象已经走完了信心和顺服之路”。这样的“拣选”的概念就是说上帝的拣选仅仅是一个他自己的公义要求他不得不做的行动,因为公义要求人的顺服得到认同。这样的“拣选”又成了一个偶然的随机事件,取决于软弱的人所不知道的下一个时辰会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与其说这是上帝的“预定”,不如说是上帝的“后定”。这样的“后定”难道就是圣经告诉我们的上帝在基督里不可测度的爱吗?“是的!”,照他们的观点【3】,“我们不承认在福音里启示了上帝定意要拯救那些在信心里最终坚持到底的人这件事以外的任何其它的预定。”也就是他们说上帝关于人的救赎的决定是悬在空中的,直到神实际地看到他们的顺服坚持到最后。照他们的这个拣选定义,我看不出来此“拣选”有什么特别的价值,为什么圣经把它说成是上帝向着我们的无限的良善、爱和怜悯的表示。如果我们真的顺服了,难道需要担心不能得到公义之神的“拣选”,像我们得到其他的应许,祝福和怜悯一样?照他们这样理解的拣选,主耶稣应该这样对彼得说,“彼得,如果你相信我并把信心保守到底,我就在创立世界以先拣选你。”最后一点,如果人得“拣选”只可能在临死之前,那么还活在这世上的人能从这种“拣选”里得到什么安慰【4】? 第二,这条教义确认神的旨意是始终如一的,是唯一的和不可改变的,这符合圣经教导。神只有一个旨意、一个预见、一个美意、一个典章,都是为了绝对可靠地把他所拣选的人最终带到他的荣耀里。虽然这一个旨意可能被说成是包括两种行动,一种是针对方法的,一种是针对结果的,但两者交织在一起,成为“神不可更改的旨意”,(希伯来书6:17)。“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2:19)“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马书11:29)现在我们来看阿米念主义是怎么说的。 试看他们发明了多少名词和术语来模糊这个教义,“拣选”,“他们说【5】可以区分为法律性的或福音性的,一般的或特殊的,完全的或不完全的,可更改的或不可更改。”我不知道他们还有多少更多的区分,但我知道,全能上帝的永恒行动只有一个,我也知道在整本圣经和教会所接受的神学家的著作中找不到一丝他们这样的区分。他们使用这些闪烁不定的区分来支持他们的教义,或者说他们故意发明这些名词来使他们的错误不易察觉。 但是有一件事他们之间都一致同意【6】,就是“有一个完全的拣选只属于那些临死的人,还有另一个不完全的拣选,属于所有相信的人。就像救赎在这世上是不完全的一样,拣选在这世上也是不完全的。随着信心的拒绝而被收回。因此拣选是不完全的和可取消的。”他们在告白中又说【7】,“在圣经中有三种信徒,一种是初入门者,一种是坚持了一段时间的人,还有一种是坚持到底的。头两种人的被拣选是真实的但不是绝对的,只持续一段时间,最终结果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保持住信心。第三种人的拣选是彻底的、最终确定的——因为上帝的拣选或持续或中断,视我们是否满足条件而定。” 但是阿米念主义者从哪里学到的这个教义?在神的话语里一个字的证据也找不到。在神的话语里完全没有提到过任何这样的断断续续的拣选,没有讲到任何不是不可更改的拣选的结果的信心——“凡预定得永生的都信了”,(使徒行传13:48)圣经也没有区分人是一半的信还是全部的信,而是明说蒙拣选的人不可能被迷惑,马太福音24:24,“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福音10:28,29)神的选民还有什么更多的需要呢?“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2:19)因此纵然有各种反对,神的拣选不可能被收回,它一定坚立在天(罗马书9:10)。 另外从理性的思考,仅仅是因为这行动是由上帝本身的属性而发出的这一点,也不能允许我们想象上帝固有的行动可以是不完全的或可改变的。但理性和经文都被当成是荒谬的,如果它们妨碍了阿米念主义者宣告人的预定是自身决定的,好为他们的偶像自由意志喝道开路,准备宝座,。 第三,我们这条教义的用词清楚地表明所说的拣选的对象是人类中某些特定的人,也就是说拣选是上帝的一些特别的行动,在其中他把一些人从他们的弟兄中分别出来,要在他们身上实现某些特定的旨意。圣经里也充分地证明这一表述的真理性。例如称那些被拣选的人是一“小群”(马太福音20:16)。这样的用词只能被理解成是表示某些特定的人;又说他们是“照着被拣选的恩典所留的余数”(罗马书11:5),又称他们是“主所认识的”,是“他自己的人”(提摩太后书2:19);是“那预定得永生的人”(使徒行传13:48);是“我们”(罗马书8:39);是“那些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启示录21:27)。所有这些经文,以及更多的其它经文都证明蒙拣选的人是确定的——不但是在数量上只有这么多,而且在每个个体上确定。只有这些特别的人,而不是其它的人蒙拣选,而这是不能改变的。确实的,拣选的内涵就如此清清楚楚地表面了这一点,以至于我惊奇会有人把拣选想象成其它的意思。把对人的拣选说成是不涉及具体特定的人,实在是一个骄傲的柏拉图式的抽象,以至于我奇怪有人敢于承认这样的事,即存在这样一个从众人中的预定,而无人被预定!存在这样一个从多人中的拣选,而其中没有一个人被选中或被越过;存在这样一个拯救人的旨意,其中没有一个人无论是实际成就还是在期望中被命定得救!简而言之,他们认为存在一个上帝不可改变的旨意,要把人带进荣耀里,却没有一个人实际得到了上帝命定的目的——这真是一个连底比斯(AEdipus)都无法解开的谜语。 而阿米念主义者放在上帝永恒的旨意中的正是一个如此意义下的所谓“预定”。“我们坚决否认”【9】,他们说,“上帝的拣选涉及到任何特别的指定的人”,“任何指定的人”——也就是说包括使徒彼得、保罗、约翰的因神旨意而被拣选的例子。那么拣选又是怎样呢?照他们的话【10】,“上帝指定了让所有人一样的萌生信心的手段,然后他根据人是否善用这些方法,是信还是不信,来决定最终他们的命运如何。”如Corvinus说,既是这样,上帝没有预定拯救任何人,除非那些人能靠他们自己的力量相信,虽然在这中间使用了神所给予的普遍性的帮助,而这样的帮助神也同样赐给那些最终也没能相信的人。由此那得救的人就是自己与别人不同,因为他们可以善用这些能力。而同时这同一批人如果他们没有坚持到底的话,也可能再次回到原先的灭亡之中。也就是说他们的被拣选不是针对他们的个人,而是针对他们的资格,因此会随时消失。但难道这就是上帝拣选旨意的意思吗?“是的”,他们如此肯定,并痛心地哀叹教会教导任何其它的教义【11】。这些不愧是阿米念忠诚的徒子徒孙的人说,“教会被勉强接受这个教导为最神圣的教义,即上帝藉着不可改变的旨意,在永恒中因着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了特定的人数稀少的人,使他们预定得永生,而丝毫没有考虑他们的信心和顺服”。但这个教义的不恰之处到底在哪呢?它有什么不义的地方,因而不能被认为是最圣洁的呢?难道上帝不是说蒙拣选的为少数吗?不是说他们从创立世界以先就被拣选,因而丝毫没有考虑他们的信心或其它的顺服吗?不是说拣选是完全出于神自己的美意吗?不是说他的拣选的旨意之所以能够成就,只是因为这是他所喜悦的,为的是使蒙拣选的能够相信、成为圣洁、被带到基督里、保守他们在基督里得永生吗?是啊,这就是那使他们痛心的教义,如阿米念主义者的鼻祖【12】所抗议——“断不能把神定意任何特定人得救算为神的确定的和不可改变的意愿。” 果真如此就让圣 Austin’s给出的这个预定的定义被拒绝吧,【13】因为他说“预定就是准备人接受这样的恩惠,藉着这个恩惠,有一些人确定无疑地从罪中被解救出来而带到荣耀里。”果真如此使徒保罗的定义也不妨被一起丢弃,因为他说“(因我们被拣选的原因)任何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的。”而阿米念主义者对拣选的定义是什么呢?【14】请看,“拣选不过是上帝这样的一个旨意,在其中他命定那些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得救”Corvinus如此说。也就是说,这是上帝一般性的旨意,命定人在基督里的信心是得救途径。如此说来这样的拣选属于彼得,也属于犹大。这命令对得救的人的功效,无异于对灭亡的人的功效,因为以信耶稣而得救的机会也同样摆在他们面前。但是请问犹大和他的同路人算是蒙拣选的吗?怎么他们又被罪所灭亡了呢?说任何一个上帝所拣选的人最终走进地狱里,此等“拣选”实在是很奇怪。照这样的定义,虽然有这样一个拣选,仍然可能是连一个相信的人也没有,或者虽然有相信的,但所有的人都转离了信心,以至最终没有一个得救,这样的“拣选”也是奇怪。也可能所有的人都相信了,并且坚持信心到最后以至最终所有的人都得救了,这不是一个更奇怪的“拣选”吗? 我们这些愚昧的人,若没有阿米念的指点,只读圣经,还以为自己是被神以特别的方式,使我们成为天父的孩子,“他们是属于你的”,是神赐给耶稣基督使他可以把我们带到荣耀里的,而这一群人的数目和个体是如此地确定与不可改变,以至于圣经说,神认识他们为“他自己的人”,而且耶稣基督按着“他们的名字”叫他们,约翰福音10:3,确保没有人能从他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们这些愚蠢的人,以前可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耶稣基督是一个“不定之约”的中保,因为这个约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人能实际遵守。我们一直以为一些人是照神的旨意,从这个堕落的世界中被分别出来——为他们“基督放下自己的生命”,称他们为“他的朋友”,“他的羊”,因为他们是“父所赐给他的”。但现在看来我们都错了,照着阿米念主义的启蒙,我们现在知道,原来父神赐给基督做的君王是这样一个君王,他的国度里可能一个臣民也没有;原来父神使他做的教会的头,是这样一个可能没有身体的头,因为这身体的有无完全取决于人的选择。 这些高明的教导,我相信自古以来考察圣经的人从来没能够在圣经中发现呢——若不是他们有幸得到阿米念主义解经家的如此指点【15】,“上帝之所以爱或拣选任何人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此人的诚实、信心和敬虔,是根据上帝的旨意和他本人完成这些义务,坚持到底,而最终被神所接受。” 关于这样的说法,虽然我们同意神在拣选我们之后向我们表示出他接纳的爱,但绝对存在另一种由神而出的,与此不同的爱,而我们被赐给耶稣基督正是藉着这后一种爱。否则的话,我们被赐给耶稣基督就不是出于神的爱,而是因为我们是“敬虔、公义、和有信心的”。但我说如果在耶稣找到我们之前,我们就已经是“敬虔、公义、和有信心的”,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他了。无论怎么样讲,就算人能够抹去他们内心的见证,圣经的话还是清清楚楚地表明,上帝爱我们是当我们还做仇敌的时候,罗马书5:10;是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罗马书5:8;是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罗马书5:6,他就已经把他的独生的儿子赐给我们,为我们死,“使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关于第三点我们就说到这里为止。 第四,我们的教义根据圣经所确定的另一件事是除了上帝自己的旨意以外,拣选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我们的教义拒绝承认人里面的任何动机和行为驱使上帝拣选这些人拒绝那些人。上帝拣选的唯一原因是他自己的旨意,是他绝对主权的意愿和美意。在神本身之外找不到任何原因。就像他决定创造这个世界,他决定拣选人这件事是为他自己而做,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同样,他拣选某个特定的人而略过其余的人的唯一原因是他自己的旨意。他看人类都在同样的处境之中,都具有相同的资格或者说都不具有任何资格。因为人还没有出生,善恶还没有做出,人就被拣选或拒绝;他的白白的恩典就接受这人或那人。但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虽然神自己不考虑人是否配得,白白地选择某些人使他们在拣选的结果和手段上有份,然而他赐给信心或其它拣选的手段,只是因为耶稣基督所成就的工作。也没有人得到救赎是因为他们自己的信心和他们自己的公义。上帝白白的恩典在拣选雅各的同时拒绝以扫。在蒙拣选的人和被弃绝的人之间的差别的唯一原因是上帝自己坚定不可改变的拣选的旨意。确实地,除非人想下定决心相信他们自己的力量,不要从上帝手里得到任何恩惠之物,否则人就不会试图夺取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的荣耀,他在世界以先就爱我们的荣耀。如果我们宣称是靠着自己的行为得着他在这世上的救赎工作所给我们的好处,我们就是否定了他是为自己的荣耀而善待我们。我们在他的手中,就好像是泥土在窑匠的手里。除了窑匠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这块泥土和那块泥土有什么区别,使得窑匠愿意把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而把另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难道一个盛载愤怒的卑贱器皿还有权利向窑匠抗议说为什么这样造我们吗?让那些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不要以贬低神为代价来抬高自己,向自己的鱼网和渔钩献祭,以为它们是自己荣耀的来源。事实上阿米尼主义者所鼓吹的正是如此。人因为心的邪恶今天仍然在吹嘘自己,把他们不该得的荣耀放在自己身上,正像阿米念主义所鼓吹的。我们在这里对阿米念主义的指控是否合理,请读者由下面他们自己的话来决定—— 他们说,【16】“我们坚定地承认信心在上帝拣选救赎我们这考虑上,是作为拣选的原因,在拣选之前;而不是作为拣选的结果,而在它之后”。看来虽然自古以来基督徒相信是神自己先拣选了人然后赐予他们信心,但现在照着阿米念的说法,事情不是如此,而是上帝先看见人凭着自己的能力相信而随后拣选他们。照他们的判断,信心也不再是神所命定的拣选人的手段,而是驱使上帝拣选他的原因,【17】“就像是一个法官被法律驱使而不得不将奖赏赐给那应该得奖励的人”,请听Grevinchovius如此说。而Corvinus,显然觉得这话说的太过分、太露骨了,因此想缓和一下他的话而把他的话解释成跟原意相反。但这是没有用的,因为后来的跟随者们都同意Grevinchovius所说的【18】,“那唯一绝对的拣选的原因,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对我们的顺服的考虑”,Episcopius如此说。起初他们所要求的拣选的条件仅仅是信心,而这是作为手段而不是作为原因【19】,接着他们又要求在信心里的持守,最后他们又把它称为是顺服,而把顺服理解成我们对基督命令的一切责任,因为他们说上帝的拣选是对人的爱,而对任何人的爱的原因,是他所能够持之以恒的公义,信心和敬虔,也就是一个基督徒的一切善行。他们在实际上肯定了人蒙拣选是因为这些好行为。我怀疑甚至贝拉基主义或教宗崇拜者的教导是否败坏到这种程度。 在这里请注意,我前面所说的他们否认上帝对任何人的最终拣选的结论在这里仍然适用。因为他们虽然好像允许拣选发生在上帝预见人的信心和好行为之后,但即使如此,在他们的判断里,没有人真正地在这世上被最终拣选,因为人总是可以在任何时候失去了一切,而使他们的被拣选并不多于犹大的被拣选。 他们这一的教义集中描述在我们当代的一位阿米念主义者所写的一本称为“上帝对人类的爱”的小册子里。这本书充满了明显的无知、粗鄙的诡辩和可怕的亵渎。它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好像就是要收集那些最具毁谤性的阿米念主义者的垃圾和他们对神真理的攻击,以伪装的虔诚的名义,向上帝的圣名喷出亵渎的泡沫。 这作者说,所有这些讲论的总结就是【20】“上帝除了因为预见人的好行为而救赎人之外,没有其它救赎人的旨意。”没有救赎的旨意?难道上帝没有定意把一些人赐给耶稣基督,藉着信心,把他们放在基督里,以至最终藉着基督把他们带到荣耀中?这样的观点正符合阿米念自己的话【21】,“上帝没有爱任何一个人而拯救他们到永生,除了那些他认为满足律法上的或者福音上的公义的人”。 “爱任何一个人而拯救他们到永生”就是命定一个人在耶稣基督得永生。因此就如我们以前所讲的,阿米念的这话也就是在说,我们得恩典和荣耀是基于上帝预先看见我们的善行。这样一个教义与使徒的话完全相悖,(罗马书9:11),已多次被教会大公会议所谴责,已被众多的皇帝和国王的诏书作为致命的异端所禁止。自从这异端萌发以来,就被无数的正统教会的教父和学者所反对,且与我们英国圣公会的信念直接对立,又如此地有损于全能上帝的恩典和超越一切的大能,我惊奇会有任何人在这个知识增长,福音光照的时代,敢如此大胆地以无知和放肆在基督徒中推广这个异端。用历史上的正统教导来反驳这个异端,就好像是在白天点蜡烛一样,因为这对于任何一个稍微了解贝拉基主义的搅扰出现之后的教会历史的人都是一目了然的【22】。 在这里,逐个列出古代教父的见证不是我们的目的,我只在此加上引用Bellarmine一人的见证【23】,虽然这是一个并不是在所有的时候都对真理有真知灼见的人。他说“基于预见到人的工作的拣选,必须假定我们在那义人身上能找到一些他自身的,而非从神接受的美德使他区别于恶人——这一点所有的教父都异口同声的坚决反对”。但我们这里有一个更加确实的见证我们要用心聆听的,就是神的圣言有力地证明上帝那白白赐给不配的罪人的恩典。 首先,我们救主基督在马太福音11:26宣告上帝把福音向一些人显现而向另一些人隐藏,以达到作为拣选的特殊效果,且这样做的唯一原因是“上帝的美意本是如此”。同样的,在安慰他自己的那一“小群”时,主告诉他们不要惧怕,因为神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也就是说,“上帝的旨意是唯一的原因使他的国是为你们而不是别人准备的唯一原因”。但是请问,难道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可以解释这个区别的对待吗?没有!神做的一些都是为了“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罗马书9:11),因为“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以弗所书1:11)。但难道不是上帝的旨意拣选我们是因为我们比别人强吗?不——“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申命记7:7,8),因为“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是的,”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马书9:11-13)简单地说,圣经在所有提到拣选或预见的时候,总是同时提到上帝的旨意、爱和他从中知道属他的人的预见,他的白白赐给人能力,和他对万事的绝对掌控。而圣经在提到拣选或预见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我们的信心、顺服和其它的类似之物,除非把它们作为蒙拣选的人所结的果子。正是出于上帝白白的恩典和美意的唯一的拣选行动,使他“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马书9:23。为这唯一的目的,“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1:9)就是我们被召本身也是神白白赐给的,是我们不配的,因为在我们存在之前,神就使我们在这白白的恩典上有份了。在这件如此清楚的事情上,罗列更多的证据实在是没有必要的。若有人问这永恒中的好处究竟是出于神还是出于人,我们可以确知神的话一定将荣耀归给那全能者。除了上面所引用的经文,我们还可以从以下理性的思维中看见这几个理由—— 第一,如果最终的坚持信心和顺服到底是蒙拣选的条件,那么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人能被说成是已被拣选了,因为没有一人在他死之前是完成了他的信心之旅。但是毫无疑问地,圣经里明明讲到有些人在世上就确凿地被拣选了,“因为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20:16;又说“为选民的缘故那日子被减少了”,马太福音24:22,“倘若能行,连选民也被迷惑”,马太福音 24:24——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不是信心的保守使人得蒙拣选,而是选民才有能力保守信心到底——圣经没有一处说保守信心到底是拣选的先决条件,事实上彼得给我们所有人的命令是,我们应该殷勤努力,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被拣选的把握,而这是我们在世上要做的事,见彼得后书1:10。由此可知人在这世上就能确知自己的拣选,因而人不是在死之前不能知道自己是被拣选的。 第二,考虑在上帝白白的恩典实际临到我们身上之前我们的处境如何。首先从我们自身的资格考虑,“我们比别人强吗?”不,绝对不是的,“犹太人和希律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罗马书3:9;“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都是“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2:3,“在靠着耶稣的血和他得亲近之前,都是远离神的人”以弗所书2:13,我们都是“与神做仇敌”,罗马书5:10,提多书3:3——请问如这些经文所描述的,我们身上能有什么品质配得上帝的预定而区别于世界上不信的人?罗马书8:30。如果说我们有任何配得的地方的话,是因为我们做了罪人、愤怒之子、死在罪恶过犯中而配得,这就是我们的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我们的羞耻而不能是我们的荣耀。其次从神拣选的旨意考虑,当那些蒙拣选的人与别人一样与神隔离的时候,因着神定旨要在耶稣基督里拯救他们的原因,他们就被说成是属于基督的,“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翰福音17:6,——即在他们以信心就近耶稣之前,就被称为是属他的;他们在听到耶稣呼叫他们之前就被称为是基督的羊,因为“他按着名字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这是在他们进入基督的羊群之前,因为主说,“我另外有羊不在这圈里,我必须领他们来”,约翰福音10:16,同样的意思,这些人在爱神之前先为神所爱,“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1:10)。所有这些经文都证明上帝拣选人,把他们带进基督和永恒荣耀里的旨意发生在人的信心和顺服之前。 第三,拣选是上帝的旨意在永恒中的行动。因为“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以弗所书1:4),因此拣选在我们一切的顺服发生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罗马书9:11)。我们知道,某一事件的果效只能发生在这一事件存在之后,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事情都是先有它的存在,然后才有它的运作。但我们一切的劳苦、信心、顺服、敬虔、爱心都是发生在时间之中的事,是昨日之物,不可能比我们的存在更早发生,因此绝不可能是在我们被造之前就确定的上帝永恒不变的旨意成就的原因。 第四,如果拣选是基于预见的信心,那么我们必定能得出以下这三个荒唐的结论:第一,拣选不在乎那召人的主,(罗马书9:11),也就是说不是出于那以圣召召我们的上帝的美意,而是出于被召的人。因为既然拣选取决于信心,那么它一定取决于有信心的人;第二,上帝不能够“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因为怜悯的对象必须先具备信心和顺服,而这就带来了第三个荒唐的结论,即神在拣选的事上,不再能作为一个绝对的主权行事而做他旨意所认定的事,使我们在他手里,就像泥土在窑匠的手里,因为他现在看我们一个是泥巴,另一个是金银,所以他只能将我们区别对待。 第五,神除了他自己定意恩惠地、白白地赐给人信心之外,在人身上找不到他们自己其它的信心、顺服、持守——除了罪和邪恶什么也找不到。因为这信心“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因为神所做的工就是使我们相信”,约翰福音6:29(此处区别于和合本),“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以弗所书1:3.神将所有这些恩典赐给那些他预先预定得永生的人,“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马书11:7,“主将(预定)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教会”,使徒行传2:47(此处区别于和合本)。因此确实地,上帝拣选我们不是因为他在我们里面预见到什么,因为我们知道他把信心的恩典赐给我们,是因为他拣选了我们。因此Austin说“基督如此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即:不是他们拣选了基督,而使得基督作为回应拣选他们,而是基督拣选了他们,使得他们有可能选择基督。”我们凭着信心选择基督,上帝凭着拣选的旨意选择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我们选择他因为他先选择了我们;还是他选择了我们因为我们先选择了他?因此也就等于选择了我们自己。我们坚信的是前者,而这是因为我们能选择他,本身就是他赐给他所拣选的人的礼物。 第六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拣选带来的必然果效不可能是拣选本身的原因。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件事的原因和它的果效绝不可能是同一件,即在这事之前又在这事之后。但我们知道,我们一切的信心顺服都是拣选的果效,是从拣选的这个源泉流出的,是被建造在这磐石上的圣灵的属灵的工作。在这点上,我们的信仰告白说得很清楚,“那些得拣选的出于至善礼物的人就照神的礼物被呼召,又被称为神的旨意,藉着被白白的称义成为神的儿女,使他们有基督的形象,以敬虔的心行在神的善工中,等”。这里:第一,蒙拣选的人被说成是分享拣选的益处。而因为这样的身份,他们得享拣选的恩典所结的果实。第二,这教义说,“那得享这恩典的人实际的享受这一切的恩典,那在拣选中有份的人,实际享受这些好处”。也就是在说,拣选是上帝用来决定是否赐给这些恩典的根据,使得上帝这特别的恩惠只局限在那些他永恒旨意里命定得救的人。以上这两点都为阿米念主义者所坚决否认。因此他们的异端的面目清楚地显示出来【25】,如阿米念对Perkins所说的,“你说拣选是神的给予,不是神对信心的奖赏,因此拣选不是对信德的回应,而信德是对拣选的回应,这是我必须否认的。”但是不管这个擅于诡辩的异端,在这里否认的是拣选的前提还是拣选的结果,他都跌倒在以下神的话语上面,因为圣灵在使徒行传13:18说“他们之所以信了,是因为他们是被预定得永生的”,又有使徒行传2:47“主将预定得救的人天天加给教会”(此处区别于和合本)。从这两处经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上帝只将信心赐给那些预定得永生的人。但更清楚的话是在罗马书8:29,30,“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圣Austin解释这段经文的时候在每个连接处加上“只有那些”——无论如何,这两节经文直接地显示预定是在其它的恩典之先,而预定又作了其它恩典的施加范围的限定。这也不单是从逻辑上考虑,从事情本身的考虑也是如此,因为圣经的原意就是如此,如提多书1:1说所“信心是神选民的信心” 关于我们的主张的另一部分,就是信心和顺服被我们认为是我们蒙拣选的果子,他们再专横的否认也不能遮盖圣经里丰富的证明,“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以弗所书1:4),不是因为我们已经圣洁,才拣选我们,而是拣选我们使我们可以圣洁。信心是它的根,顺服是它的内容,是那个我们蒙拣选的目的。一件行动的结果和原因不可能是同一件事,它们所承担的内容和角色也互不相融。圣经又说,“(神)在基督里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1:5)。得儿子的名分是那一个行动,在其中当我们还是外人、客旅、远离神的时候,神便使我们成为他家里的人。我们可以看见这是我们蒙拣选所结的果子,虽然这仅仅是我们由此进入蒙神喜悦的状态的开始。类似的意思在神的话语中多次出现,例如当讲到上帝把人赐给耶稣基督,以及基督的羊听他的声音,而不听别人的声音,因为它们不是他的羊。我在这里选择略过不提阿米念主义在其它几个方面针对我们信仰的这一基本教义的攻击和异端论点。只在本章的最后以下面的表格对比圣经的教导和阿米念的错误:
Endnotes:
12.“Nulla Deo tribui potest voluntas, qua ita velit hominem ullum salvari, ut salus inde illis constet certo et infallibiliter.”--Armin. Antip., p. 583. 13.“Praedestinatio est praeparatio beneficiorum quibus certissime liberantur quicunque liberantur.” — Aug, de Bono Per. Sen., cap. 14. 14.“Decretum electionis nihil aliud est quam decretum quo Deus constituit credentes in Christo justificare et salvare.” — Corv, ad Tilen., p. 13. 15.“Ratio dilectionis personae est, quod probitas, tides, vel pietas, qua ex officio suo et prrescripto Dei ista persona praedita est, Deo grata sit.” — Rem. Apol., p. 18. 16.“Rotunde fatemur, fidem in consideratione Dei in eligendo ad salutem antecedere, et non tauquam fracture electionis sequi.” —Rem. Hag. Coll., p. 85. 17.Grevinch. ad Amea, p. 24; Corv. ad Molin., p. 260. 18.“Electionis et reprobationis causa unica vera et absoluta non est Dei voluntas, seal respectus obedientise et inobedientise.” — Epis. Disput. 8. 19.“Cum peccatum pono causam merltoriam reprobationls, ne existlmato e contra me ponere justitiam causam meritoriam electionis.” — Attain. Antip.; Rein. Apol., p. 73.
21.“Deum nullam creaturam preecise ad vitam ,eternam amare, nisi consideratam ut justam sire justitia legali sire evangelica” — Armin. Artic. Perpend., fol.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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