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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caitaba请教任先生两个问题。1、最近和同学讨论一个问题,她说,夫妻感情不好,如果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更大。我觉得这样说也有道理,因为这是有调查支持的。而且,有时候,夫妻感情不好,确实很难再愈合。那么,这时候,是否离婚是一个对己对孩子最好的选择呢?我记得您在过去的文章里说过,圣灵通过孩子的眼泪呼唤父母悔改。可是,感情破裂之后,真的能够愈合吗?当两个人感情不好,如某一方无法满足另外一方的感情需要时,基督徒应该怎么办?我记得您批判过“没有爱的婚姻不道德”这一说法,但是,如果在婚姻中非常干枯痛苦时,应该怎么办?继续忍耐吗?2、请问任先生,除了在某一方通奸,或者家庭暴力的情况外,基督徒是否可以离婚?谢谢!
平安。1、我想起耶稣的一句话:你想痊愈吗。于是那人就痊愈了。我知道您说的情况,我也理解其中的艰难。而且我也认为,“破裂了”的夫妻很难破镜重圆,重修旧好。不过我深信神比我更清楚这一点,祂从未指望那些属血气又诡诈万端的男男女女能自己重新花前月下,或怜悯一下自己的儿女。他们有一万倍理由为自己的罪行辩护。我认识一位属灵寡妇,甚至无耻地宣布,她离婚出自圣灵的带领;然后她又靠着这个灵去拆毁更多的家庭。但神这样祝福基督徒的父母重建家园,一定会赐给他们这样的能力。其中方法之一就是教会生活。两个“混蛋”若不住在施恩之具中,是不可能恢复的。那些“属灵见证”不过是第二次的谎言。2、关于基督徒离婚的条件,还有就是一方坚持反对另一方的信仰生活,并以离开要挟。保罗说过一句话:那不信的人要离开,你可以跟他(她)说再见。我有相关的文章,说的应该更全面些,或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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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我自己的婚姻就是见证。感谢神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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