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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就你的第一個問題再做一次明確的答覆
送交者: 火鴿子 2004年09月28日07:26: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彩虹之約”是洪水過後神與挪亞及其後人以及地上的所有活物立的永約

創世紀:

9: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9:9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9:10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里出來的活物立約。
9:11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9: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9: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9:14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9:15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泛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9:16 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9:17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因此彩虹之約論壇是面向所有人的。

彩虹之約論壇既不是專門的神學論壇也不是基督徒內部分享論壇。

彩虹之約的辦壇宗旨是“追尋生命意義和永恆價值,探討一生信仰與幸福”

參見彩虹之約論壇封面: http://www1.bbsland.com/rainbow/

因此你要求“在導讀上只登基督教教義貼及主內弟兄姐妹分享討論貼”與彩虹之約辦壇宗旨不符恕不能採納。

至於你要求有個記載了類似保證不登“來歷不明人士的擁護其它宗教(注意不是教派)的貼”不登“異端異教貼”等內容的導讀原則意見,恕更不可能採納。

因為類似這種沒有事實根據又貌似正當合理的要求可以編出很多。

象不能將宣傳恐怖主義的帖子放上導讀,不能將教唆人殺人放火的帖子放上導讀等等。

版主無意制定導讀原則去限制話題庸人自擾,如果你查導讀文章沒有查到登了“別的宗教的貼”就認為版主其實有個沒有申明的導讀原則也可以,這樣的導讀原則有很多幾乎沒法窮盡,因此也沒法寫到紙面上。象宣傳恐怖主義,教唆人行淫,殺人,放火,偷盜,拜假神等等等等的帖子你在導讀文章里也肯定找不到。找不到的導讀你就認為那是版主沒申明的導讀原則使然,那是你的自由,版主不可能開出個全備的清單把它們都擺在紙面上,希諒解。

至於第二大問題,記得你曾經表示,你來彩虹論壇是造就別人的而不是來受造就的,那麼本版主就省下點吐沫沾郵票,恕不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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