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几帖有关婚姻的帖子,颇有感触。到底我们的信仰,对我们的婚姻有什么样
的影响?有弟兄认为离婚的痛苦比死别更甚。的确,离婚的痛苦,经常令当事者生不如死,不仅当时,甚至还绵延半生、贻害到下一代。。只因为有人离开了另一个人。这种含著背叛、遗弃、毁约等等的离开,确实是情何以堪。
“我 的 佳 偶 在 女 子 中 、 好 像 百 合 花 在 荆 棘 内
我 的 良 人 在 男 子 中 、 如 同 苹 果 树 在 树 林 中 。”
除了一些特殊的例子,一般的婚姻都是苹果树挽著百合花步入婚姻的殿堂。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诚哉斯言!很久以前,我看过一篇有趣的文章,它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种发高烧的病。朝思暮想,刻骨铭心,茶饭不思,寝食皆废;这样的局面,若任其拖延下去,是会致命的。结婚之后,高烧迅速退却,落实为生活。於是爱情走入坟墓,男男女女可以不再朝思暮想,牵肠挂肚,正常生活。
的确,爱情是很美的,圣经也说爱情是众水不能息灭, 大水也不能淹没的。那一个人不憧憬著爱情的滋味?但越是有过婚姻生活体验的人越明白,从爱情走向一个稳固完美的婚姻尚有万里之遥 。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相爱是一种激情的流露,相处却是真实的生活,平淡无奇。我想这个道理是大部分人都懂的。
但是当经过岁月的洗涤与磨练,证实两人确实难以相处、当爱情已从婚姻里消失殆尽、当婚姻的实质已经名存实亡时、当做爱沦为孔夫子嘴里的“食色性也”时、当心中对爱的坚持与执著仍然不死时,信仰是成为我们的力量还是约束?圣经的规范是我们的安慰,还是成为我们不能背负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