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谓律法主义? |
| 送交者: 秋雨之福 2004年10月26日11:46:3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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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律法主义? 圣经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律法会使人心有罪恶感,这种问题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表露无疑;基督徒在初信阶段和犯罪之时也会有被定罪的罪恶感受。罪恶感是良心由律法的规范而生的,是因为我们的良心被它约束著及定罪了,律法是一个界限,破坏这些界限就是侵犯了上帝。到了儿新约时期,神是这样说的『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由此可见,基督徒在罪中有罪恶感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信仰之要求是写在信徒心中的,圣灵藉神的道使用良心对我们说话,否则人的心思及行为就无法得到约束。 然而,今天的人们不喜欢内心(良心)有这种感受,因它会使人不自在,使人不能放任自流,使人的良心有受谴责的痛苦。另一方面,若是对真理认知的偏差,人也会因律法有不健康的负罪感,在情绪上它会使人脾气暴躁、情绪低落、感情退缩、自卑、骄傲、等等。从前面所谈的问题中可以看出,律法的功能其中有正面的功效,就是对罪有反应,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也有负面的功效,是使人的情绪受到影响。因著这两方面的原因,就给出一个很有讨论价值的问题。 基督徒在得救之后,如何免受律法造成的负面情绪辖制,而同时又过一个得胜的生活呢?
主耶稣曾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重担都包括什么?这里提出一个问题,不健康的负罪感,是否也是人类的重担呢?我想这是很显然的,否则保罗也不需要痛斥律法主义的危害性。 有本英文圣经的译本对马太福音11:28是这样译的『"Are you tired? Worn out? Burned out on religion? Come to me. Get away with me and you'll recover your life. I'll show you how to take a real rest.』,看看这译本里对重担的译法『Burned out on religion』,很有意思的译意,为什么信仰会使人感受到过度的负担?个人认为这过度的负担,就是人为的繁文缛节和不健康的负罪感。 对于以色列人,他们很深地受著各种各样条文的控制,生活在宗教的理学中。例如,要献祭赎罪、要献感恩祭、这个不可吃那个不可拿、妇女月经期不能进圣殿、生男孩儿比生女孩子需要少的洁净期、等等。这些原本要规范人思想的,提醒人要感恩的条约,后来成了例行公事,在人心中慢慢失去了向善的作用。 律法的功用本身原是好的,它可以约束我们的心思和行为;同时也可以训练人的习惯,人在这些规范中一段时间之后,合乎上主标准的好习惯会被养成,人就会不知不觉地运用自如;这时的好行为便是自然而然行出来的,其好行为的表现也是不带有强迫性的了。换句话说,律法可以帮助愿意服从者从人的本性中走出来。
事实上,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也常会这样做的,父母训练小孩子大小便,就是要求他不要把尿拉在裤子里;虽然对这小孩子来说,这样的训练是违反人性的(人性本来就是要穿着裤子大小便)可是从成长来看,这训练对孩子却是件好事。虽然孩子会因这训练而哭闹,可父母却不会因此放弃对孩子的引导。对此没有人会提出异议说『这父母违反人性,对孩子做这样不人道的训练』,或是将这样的父母告上法庭说『他们虐待儿童』。 如此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今天有些有基督信仰的人,会有在信仰中认为受律法约束了,及不愿服从律法的训练。或者说,在训练期间要反弹抗拒呢?大呼教会在搞律法主义呢? 记得有一首诗歌唱到:神啊,我每天向你乞求三件事;我愿更多地认识你;使我紧紧地跟随你;让我能够更爱你。(这是大概的歌词) 我想正常人都会知道,这歌词中提到的三件事,是从对自己加以训练之后而得的。要想更多地认识神,就要常常祷告读圣经,从神的话语中真知道祂;紧紧地跟随神,就要按照圣经的教导去行,主耶稣做的,我也要去做;我能够更爱神,是在前两项的训练过程中逐渐得到的感受。在此就不难看出,这是一个顺服律法训练的所得。我们是否会将这样的事归入律法主义的范畴呢?或许我们不会,可是在一个网站上我就看到这样的话『我早晨起不来,没有晨读和晨祷,神是不会爱我的』,有甚者会认为『如此,我得救了吗?』这样的对救恩的不确定,甚至罪恶感,是什么原因? 在前一个例子中,父母亲训练孩子有节制时,父母亲是不会让孩子有罪恶感的,虽然小孩子会哭闹,还会不时地按照人性穿着裤子大小便,父母亲还是开开心心地等待,知道他最后定会得著这好习惯。 然而,在后一个例子中,我们会因著没有做到,而自己怪罪自己,或是他人来怪罪我们;也可能是我们所听到的证道,使我们感到不配而产生罪恶感;这就是我说的不健康的罪恶感。也可以说是对真理的不确定所至。
保罗,在这个问题上是一个很有得着的人。他自己描述自己是『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著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及『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这位从小受律法训练长大的以色列人,最后成为反对律法主义的先锋。 我相信保罗他知道律法的好处,也痛恨律法主义的辖制。我曾试着去想,一个从小在如此严谨的犹太律法师迦玛列门下受教的人,他得救后重新进行神学反思,并能从祖宗严紧的律法主义受教中走出来,这种勇气真是非同反响。耶稣基督若不是神,若没有真从死里复活,基督的律法要是不能使他信服,使他真知道基督律法中有真自由,保罗这人一定也是个神经病患者。 保罗他如此有能力地完成『外邦人使徒』这么大的重任。当然他得的启示大、学问也大,神对他的要求也多。可是他一个人哪能有这等的能力?他不是与我们有一样性情的人吗? 我想这里面一定有秘诀。保罗自己就曾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著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保罗他这是什么境界?他那里来的这些自信?他不被自己的外在环境搅扰,不因这些身外之物而动心。这境界是我所缺乏的,在我现在所处的环境中,我将如何有这样的自信? 看来一个人若不是真的从内心得医治、得释放,真知道神爱的确据,他是不能够有这等境界,也不能够有这等能力的!什么是阻碍我们的心得释放的呢?我们是用什么定位自己和自己的价值?是否我们的价值是定位在我们的事业上,我们的丈夫、我们的妻子、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才华、我们的房子、等等。当这些我们所看重的使我们失望时,我们是否会感受到失落?由此而来的愤怒、失落、孤独、等等,是否使我们有不被爱的认知? 人类情绪对人的辖制我们是不能轻视的,它们会消耗我们大量的体能,使我们完全被捆绑在焦虑中、愤怒中、忌妒中、怀疑中,使我们无心成长、无心爱人、无心爱神。若我们有心,就会观察到它们的可怕及破坏性。我们要检视自己的心,看看是否被不健康的情绪捆绑著。 我自己用了一段时间来到神的面前寻求自己内心深层的医治,一年多来我迫切要求,禁食祷告,读圣经,默想真理,阅读好书;感谢神!真的得到释放啦!现在时常心中的喜乐如同泉涌,摆脱了过去的自卑、骄傲、害怕、逃避、冷漠、怨恨人、抱怨神、等等不健康的情绪。现在我对人对事对物,喜欢从好处思想,更能宽容他人。从内心常有由衷感谢神的感动。
我喜欢基督律法对我的规范作用,虽然时常无法做到其要求,然而我不会放弃按其标志要求自己,做不好、做不到时也不会自己定罪自己。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我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也慢慢开始喜欢听不同的意见。 总之,真实的活在主里面的自由,我开始有所体验,这是何等的自由啊,正如主耶稣的话那样真实『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能够去爱邻舍而无虚假,要先认识自己的价值,同时若能不被律法主义捆绑,这爱的表现会如同保罗一样,既有原则性,又不生硬使人无法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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