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问题简单化,胎儿就是人,堕胎是杀人,杀人是违反圣经的,所以堕胎是违反圣经的。可是人的世界要是这么简单,整个圣经就不需要那么长乐。可惜美国许多保守的基督徒在这方面头脑就是那么简单。
上面每句话都可以复杂一点,
胎儿(从精卵结合到断脐带成为独立的个体)就是人,是非常特殊的“人“:是还没有被神往鼻孔里吹那个气的人。
反对杀人,所以反对堕胎,正气浩然,谁敢说不?可是为什么没人用同样的理由反对某些避孕呢?也许是无知?避孕当然包括那些阻止精卵结合的方法,但也包括,要知道有许多避孕药/避孕环都是阻止已经结合好了的受精卵植入子宫内膜,就是说父母拒绝为那个刚开始的“人“-结合好了的精卵提供土壤,使他不得不在最初的时刻便被化掉,比那些流产掉了的“人“更可怜-流产掉了的“人“至少在母亲的心空中化了一道,可这些最初的“人”连自己母亲的记忆都没占位置就被扼杀了。无知的人那,你反对你眼睛看得见的堕胎,为什么你不反对这种你可以用电子显微镜看得见的扼杀?就因为你人眼的限制和你小小脑袋的知识的空白吗?
有多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操作着这些肉眼看不见的扼杀(阻止已经结合好了的受精卵植入子宫内膜)的同时,还正气凛然地谴责那些用药物/工具早期流产的人?
有多少人在操作着早期流产的人(比如小布-据说他让女友早期流产了)的同时,还正气凛然地谴责那些用中期流产的人?
有多少人在操作着中期引产的同时,还正气凛然地谴责那些晚期流生产的人?
有多少人在操作着晚期流生产的同时,还正气凛然地谴责中国那些溺杀女婴的人?
再复杂一点的思考题:
用圣经反对堕胎的基督徒 和 谴责神在圣经里击杀埃及头生婴儿的慕道友 有多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