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人生的最終價值。快樂最大化和痛苦最小化是每一個個人的人生目標,也是度量一個社會發展程度的最終指標。
福柯專門講過快樂的問題,例如“快感的享用”等等。在一個即將到來的無神論時代,哪種價值還有資格成為人生的最終價值呢?唯有快樂。
快樂是人的一種感覺,一種心境。它應當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肉體的快樂;二是人際關係的快樂;三是精神的快樂。
快樂與人的處境並不一定完全聯繫在一起,雖然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是社會學調查表明,快樂在溫飽線下才與物質條件有關,一旦達到溫飽線,就不再相關了。
把快樂當作人生目標會不會不夠高尚呢?這正是車爾尼雪夫斯基在《怎麼辦》中探討的問題。最高尚的行為是利他主義的,可是車爾尼雪夫斯基偏偏提出了合理利己主義,他所倡導的合理利己主義並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在利他的行為中獲得自己的快樂感覺,所以最終還是利己的。他所謂的合理利己就是在即使是利他的行為中也以利己為動力。
把快樂當作人生目標會不會比較膚淺呢?除了身體與心靈的快樂之外,是不是有更有價值的人生目標呢?比如去救苦救難,解人於倒懸。在特殊時刻,比如戰爭時期,人應當完全犧牲個人的快樂,站在正義的一方,到戰場上去流血犧牲。但是在尋常的生活中就又回到了合理利己主義:可以去做公益,做慈善,學雷鋒,做好事,但是這樣做仍是為了最終獲得內心的快樂感覺。做好事都如此,為名為利為權所做的事情,如果不是能夠給自己帶來快樂感受的,就更不值得一做了。
把快樂當作人生目標會不會比較墮落呢?人終生只去追求身心的愉悅感覺,沉溺在對生活的享受之中,似乎離動物不遠,水平高點有限。如果僅僅追求身體的快樂,的確是這樣。但是動物不會有精神的享受,人卻可以有。那就是對美和愛的追求與享受。美和愛的感覺都是人這種高級動物特有和獨享的感覺,一般的動物是享受不到的。既然人是動物,也就不能完全擺脫動物性的享受,比如食慾與性慾的滿足,但是人之區別於動物的恰恰在於對精神快樂的自覺享用。狗雖然也會笑,笑的時候,它的精神應當是快樂的,但是與人類能夠享用到的精神愉悅還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度量一個社會的發展程度,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的快樂感覺其實也是最終的指標,而這個指標的高低並不一定與人均GDP絕對相關。還是那個問題:在溫飽線下,二者當然是正相關關係;一旦過了溫飽線就無關了。跟人們的快樂與否更加有關的因素就變成了文化、習俗、行為規範和道德規範這些東西了。
譬如,在同樣的人均GDP水平上,人人都必須結婚就連同性戀都必須跟異性戀結婚的社會中人,活得就不如有一半人選擇不結婚同性戀也絕不會跟異性戀結婚的社會的人們更加快樂一些;可以在雜誌電影上隨心所欲瀏覽男女裸體的社會中人,就一定比在網上發一篇色情小說就要被投入監獄的社會中的人們更加快樂一些。余此類推。
因此,一個社會在最大多數人的快樂最大化、痛苦最小化上達到的水平越高,這個社會的治理就越成功,越合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當然應當成為一個社會發展的目標及其發展程度的度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