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紐約八年(40)-第十三章 代價(7)(8) |
送交者: 紅葉Redleaf 2016年05月24日14:42:0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長篇小說:紐約八年(40) 紅葉 作品 第十三章 代價 (7) 7 “ 我要唱一首中文歌。” 崔太玄忽然大聲宣布道。 大家拍手熱烈歡迎,姚雲用女主持人的姿態拿着話筒,軟綿綿地說道:“ 下面我們掌聲歡迎韓國著名歌星崔太玄先生,為大家演唱<<你知道我在等你嗎?>>。” 崔太玄的五音不全,中文咬字不准,聲音顫抖,忽上忽下。 他唱道:“ 莫名我就喜歡你,深深地愛上你,從見到你的那一天起。你知道我在等你嗎,嗎?” 聽上去象是:“ 你知道我在等你媽媽?”大家一下子都鬨笑開了。 姚雲機智地接上唱道:“ 你不要告訴你爸爸。。。” 大家笑得更加東倒西歪,沈芳笑得透不過氣來,說道:“ 這是我至今為止聽過的最精彩的版本。” 在一片歡樂氣氛中,凱文坐到盧丹身邊,笑着問道:“ 你怎麼不唱歌?” “ 好久不唱了,我只會唱些老歌。” 盧丹回答。 “ 老歌也很好聽。” 凱文說。 “ 那就唱這首鄧麗君的歌吧。”盧丹點了一首歌:<< 難忘初戀情人>> “ 是愛情不夠深,還是沒緣分,希望你,告訴我,初戀的情人。。。我對你情意深,我對你情意真,哪怕海枯石爛,難忘的初戀情人。” 初戀美在單純,真誠,全心全意,初戀的情人總是令人終生難忘。可惜初戀雖然美,卻往往很難有美好的結果,就象一枚早熟而青澀的果子。 盧丹想起了自己的初戀,她那時喜歡的一個男生,她的中學同學,不知道那能不能算初戀。就是朦朦朧朧的那種感覺,對望一眼都能心跳半天;拉拉手,都能讓人激動得整夜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回憶往事,只有一些零散的金色的碎片在閃光。無論如何刻骨銘心,這一切都會過去的,消失在記憶的浪花里。 盧丹看着凱文,她心裡惆悵,明知道沒有緣分,但心裡為什麼仍然對他有着依依不舍的眷戀。 凱文也專注地看着盧丹,他的目光中充滿了溫情,那曾經讓她象一朵睡蓮般漂浮起來的溫情。 盧丹有時會莫名其妙地怨恨凱文,怨恨他這樣溫情的目光,為什麼他總要讓她心存幻想呢? 盧丹同時也怨恨自己,為什麼不能把凱文當作一個同學,一個好友那樣對待,那樣她就會少很多的煩惱,很多的憂傷。 第十三章 代價 (8) 8 自從同姨媽分開住之後,盧丹仍然一直同姨媽保持着聯繫,但同時也保持着距離。 姨媽似乎總是在不停地搬家,平均半年就要搬一次。不知姨媽這樣頻繁地搬家累不累?盧丹作為一個旁觀者都覺得累。 這天姨媽忽然打來電話,告訴盧丹說自己剛動了膽結石的手術, 目前正在家休息。 盧丹聽後覺得心裡沉重,她特地買了些水果糕點之類的,上門看望姨媽。 閒聊了幾句家常話後,姨媽問:“ 你的功課怎麼樣?” “ 挺好,就是學費太貴了。” 盧丹回答道。 “ 那你就別讀下去了,不如改學中文教師算了,我聽人說很快就能學出來,也很容易找工作。” 姨媽說。 盧丹沉默不語,她對姨媽這些簡直如同兒戲的話感到極端驚訝和不滿。 “ 你就別浪費時間了,退學算了,趕快改學中文教師吧,考張教師執照。我聽說現在許多美國的中學裡都招中文教師,女孩子做教師挺好的,工作穩定,工作機會也多,福利也不錯。” 姨媽竭力勸說鼓動着。 盧丹心想,她還有一個學期就快要畢業了,而且成績優秀。她已經用去了幾萬塊的學費,所投入的不光是金錢,還有無數的精力和時間。 如果她此時放棄,那麼就是前功盡棄,前面的努力都白費了,那些學費也都如同丟在水裡了。姨媽又不是不清楚自己的情況,給出這樣離譜的建議,盧丹不知姨媽是一時糊塗還是故意的不安好心。 “ 我已經快畢業了,怎麼能放棄呢?又不是成績不好。” 盧丹說。 “ 你聽我的話沒錯,年紀大的人總比你有經驗。機會來了就趕快要抓住。” 姨媽說。 “ 哦。” 盧丹覺得爭辯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以姨媽那樣倔強、自以為是的性格,總是要竭力勸說甚至強迫她同意自己的觀點,還是免談為好。 屋裡一片沉寂,空氣變得無趣而疏遠。仿佛一條魚浮上水面又立刻打個轉身沉入水中,拉開了距離。 過了一會兒,盧丹打破沉默說:“ 您身體還好嗎?感覺怎麼樣?” “ 你看我這樣子能好嗎?” 姨媽冷冷地答道:“ 這幾年我就一直不順,自從你來了以後,我就沒有一件事情順利過。” 盧丹無語。又來了。 姨媽接着說:“ 我只能將一切的痛苦和煩惱壓抑在心底,久而久之,我生病了。” 盧丹更沉默了,因為她實在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才好。 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姨媽總是能把責任完全地推到別人頭上,理直氣壯,問心無愧,從來也不自我反省一下。就連這次生病,跟她完全沒關係,姨媽也能轉過千山萬水歸罪於她,似乎也是由她所帶來的壞運氣造成的。 盧丹知道姨媽告李先生兒子的那個官司最終贏了,對方的保險公司賠了一萬五千塊。 她不明白姨媽明明是自己在李先生兒子家的門口滑倒的,怎麼也能要求人家賠償?無奈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難怪姨媽總喜歡打官司,因為她總是能贏。美國的法律系統也容易讓有些人鑽空子。 她想起了一個聽來的笑話,有個人去朋友家參加派對,被要求籤署一張通知。通知里規定如果誰參加派對時烤肉烤焦了手,或者是掉在游泳池裡淹死了,主人家概不負責。這家人恐怕也是經歷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雖然贏了官司,但是姨媽所得的賠償給律師樓拿去三分之一,給醫療機構拿去三分之一,姨媽最終拿到手才不過幾千元而已。 為了這區區幾千塊卻徹底毀了人際關係,李先生兒子一家再也不理睬姨媽了。 李先生為此氣得發瘋,幾次威脅要僱人打死姨媽,害得姨媽東躲西藏了好一陣。 上一集:長篇小說:紐約八年(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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