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遇到真愛要不要離婚? |
送交者: 青檸 2016年10月08日23:49:55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這是一種泛濫到流俗的情節: 一姑娘,被已婚上司窮追猛打,在一起了。她以為,他是動了心的。無數次掉淚,無數次海誓山盟,無數次卿應憐我我憐卿,聽得耳朵都能直接懷孕。 在他人看來,這不過是:儂本佳人,奈何做妾。 在她看來,這卻是: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娶時。 而他呢?應該也有些瞬間,是有過愛的。 也有過“多少男子漢,一怒為紅顏”的決絕,有過與天下為敵的壯烈,有過捲土重來的憧憬,有過“打馬天涯”的私奔企圖。 可惜,第二天一早,煙消雲散,還是準時上班,準時回到家裡,用一個精美的謊言,詮釋昨晚的去向。 兩三年以後,他對那個被折磨得痛苦不已,被輿論攻擊得體無完膚,逐漸歇斯底里自虐自殘的姑娘說:“對不起,我不能耽誤你,你找個好男孩嫁了吧……” 於是,她獨自悽然而去。 我一直很想問問這些人,午夜夢回時,你們該如何逃過良心的審判,如何面對伊人最後的留言:
前年寫專欄,有一個QQ上相識的文友對我說,你能不能寫一下我們。 我說好。 一個婚外戀故事。男人和女人都是已婚者,寫文章,文筆靡麗,氣息相近,在家鄉論壇上對上眼了。後來男的回鄉,見了女人,兩人就不行了。 他們在小旅館見面。 她給他洗腳,一面洗一面哭。他也哭。從頭哭到尾,從天黑哭到天明。哭完以後,各自回家。 “我願意為她去死。”他說。 “既然都願意死了,為什麼不各自離婚在一起?”我很不解。 他說,我可以離,但她離不了,丈夫兇悍,如果提離婚,可能會殺人。我疑心這句話的水分很大。 又說她是傳統女性,再不快樂,也不會離開孩子。我亦疑心,這話的潛台詞是:她沒有足夠的能力和心智,在離婚後照顧好小孩。 後來,他又說,他在南方打工,月工資幾千,離了婚,就沒有錢了,而女人在家鄉上班,體制內,老師,如果跟着他一起來南方,一無所有,生活品質下降,難免困窘難堪。 他不忍心她跟着自己受苦,於是一拖再拖,繼續鬼鬼祟祟地偷,淒悽慘慘地落淚。 這應該是最主要的原因了:沒有錢。 沒有錢,所以就會底氣不足,決心不夠,意志不堅,執行力幾近於無。那就認命吧,還有什麼好說。所有的痛苦,都是咎由自取。 他不。他用各種風格的語言,古典的、嬉皮的、文藝的、哲學的……講他們的情深似海,輾轉反側。綿密又壓抑。 講到後來,我就一感覺:媽蛋,越窮越矯情,越挫越浮誇。 當然,我沒把這話告訴他,我只說:呃,那個,我大概寫不了,因為我怕我一動筆,就要把你們罵得狗血淋頭。不是罵你們出軌,而是罵你們無能。 我從不覺得,婚後遇見真愛是非道德的事。 人生那麼漫長,誰能保證民政局的鋼印一蓋,人生就劃上句點。 從此,你就是真愛的鹽鹼地,是春風不度的玉門關,是多巴胺停止分沁的殭屍。 五十年啊,半個世紀,你能保證自己一直不動心?如果有人說能,你要麼是聖人,要麼就是騙子。凡夫俗子,在婚後遇見另一個喜歡的人,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但怎麼處理婚姻與真愛的關係,就看得出一個人的品質了。 人渣會不管三七二十一,甜言蜜語先送上,睡了再說,玩夠了就撤,婚當然是不離的,財產被分,一切重頭開始,他才不願呢! 而有擔當的人,則會開始妥善處理婚姻,和平談判,分割財產,安頓好妻兒,然後以自由身,平等地追求心中所愛。 也許有人說,不對,有的女人要的是愛和責任,並不是每個人都要錢。 作為一個見證過無數離婚的人,我只想呵呵,同學,你太羅曼蒂克了,女人不願意,歸根結底,是嫌丈夫給的錢不夠多。 一百萬不夠?那兩百萬,三百萬,五百萬……一千萬?再加兩套房產,一輛奔馳車。你還不同意?! 和那個QQ文友聊天時,我還未婚。 他說,那是因為你沒結婚,不懂婚姻的無奈。如果你結了就不會這麼想了。 真是不好意思。現在我結婚了,想法依然,甚至更濃烈: 如果遇到真愛,必須離婚。 因為,我不要苟且地偷情,不要猥瑣地開房,不要讓我的存在,成為他的在喉之哽,心頭之刺。 我愛他,我就會給他最純淨的光芒,最明亮的陪伴。 就不會把他推入道德的深坑,讓他受輿論和內心的譴責,讓他痛苦,讓他孤寂,讓他委屈,讓他在無數個午夜夢回時,想到我,卻又忌憚丈夫在身旁,不敢給我打電話,於是徹夜難眠。 我要給他一個平等的身份,和我在一起。 我要和他手拉手,在陽光下的街道散步,而不只是偷偷摸摸在七天如家漢庭錦江之星的鐘點房。 我要他可以在某個良辰吉日,站在滿座賓朋中央,對所有人宣布:這是我的妻。而不只是讓這一切在臆想中發生。 我要我們的相愛,是一種祝福,而非一場苟且。 而如果我不做,只能說明兩件事: 1,我是個無情的婊子; 2,我不愛他。 我當然不是無情的人,而不愛,也不在我們的假設當中。既然都沒有。那就只剩一條路可走:離婚。 我相信,所有相愛的男女,都有這樣的奢望。但最終不成。無非因為,既沒有離婚的資本,又缺乏放棄真愛的決心。 於是就痛苦。這種痛苦的根源,在於糾結,在於懶惰,在於畏懼。 我理解這些情緒,但不表示我贊同。 因為,我和老公都不是這樣的人。我們早已談過:我們倆不管是誰,倘若許多年以後,有一天,那個人出現了,而我(他)又知道,他(她)就是五湖四海、千秋萬載里,唯一的那個他(她)時,我(他)不會讓他(她)錯過。我們倆則和平分手。 而為了能支付離婚的代價,配得上與真愛相守的恩賜,我一直在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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