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感 一
我一度喪失了寫作的興趣. 特別是在電腦上寫作. 條件太差, 那個老電腦, 一開機就嗡嗡叫, 聲音巨大, 像台老式電風扇. 而且, 在電腦上寫作太容易刪改, 打字也不是很熟, 速度自然也就慢了. 而我從小到大偏偏練的都是一筆揮成的文章. 以至於有幾次寫到一半不得不中途放棄. 大抵還是因為無話可說了.這種和自己文字匆匆分手的經歷十分打擊人創作的積極性. 還有, 當時學業也緊張, 抽不出那麼多時間來, 或者是因為太懶而不願把發呆的功夫用來寫幾個字, 總之各種原因加在一起, 最後是發了很大決心, 作了詳細計劃要搞的一件事情最後草草收場.
還有一個原因, 也可以說很有可能是很多人為何放棄寫作, 或者把寫作退化成記日記的理由, 就是總是想要寫一部 “不朽” 的東西, 可以傳世的, 至少說十年或者更長時間以後讀了能唏噓感嘆, 老淚縱橫的篇幅. 實際上, 依我個人經驗來看, 不如從寫些小東西開始入手, 一點一點, 慢慢地把生活還原出來. 別一來就要寫部史詩, 上手就要咬文嚼字, 反覆推敲. 完全沒有必要. 放手寫下去, 連想都不要去多想, (當然, 寫論文或其他關繫到他人利益的東西除外). 不管它能成個什麼樣子, 即使受到別人的嘲笑, 也要微笑着說: “起碼, 我打動你了.”
對啊, 生活打動我們的地方太多太多, 如果你是一個有心人的話. 有天當你板着個臉去面對孩子們天真微笑的時候, 如果不是在裝酷, 那就說明你已經不可挽回地衰老了. 不要太留戀過去. 一直都是一個喜歡向前看的人. 明天總會更好. 無論生活給每個人承受多麼大的壓力, 光明始終會突破黑暗. 人該生活在陽光里.
說起打動, 我想到了一個相關的詞, 有一點類似, 但實際不一樣: 感動. 打動是衝擊, 是一下子強加一種強烈的感情給你. 而感動是在事情發生很久以後一種情緒悄悄浮上心頭.
“天啊!怎麼會這樣!” 那你是被打動了.
“哦, 原來是這樣.” 感動過後我們常常這麼說.
小市民一個基本特徵就是特別容易被感動, 也特別容易麻木不仁. 從魯迅先生在仙台醫學院電教廳里看到的日本人殺一個中國人時那周圍一圈面無表情的看客, 到一個多世紀後在大街小巷的網吧中被重複, 重複, 再重複地溫習, 占社會主流的小市民可謂時過境遷而本性難移. 對眼前同胞噴湧出的鮮血可以十分鎮定, 但卻往往因為聽到一遍蔡琴而感慨良久. 魯迅先生激進了, 他實在受不了這種麻木, 換了個專業, 也辦了些雜誌刊物, 回國後沉寂一段時間後寫出, 從此在文壇一直呼喊下去. 而很多他那個時代的人, 以冰心為代表的, 名氣極大作品極少者, (有一點像九十年代中期大陸一個叫羅中旭的歌手), 也就轉去寫些 “性靈”的文字. 記得高中一次期中考試就是冰心早期在國外治病寫的一個小散文. 天啊, 幸好指明是她寫的, 否則我還以為是台灣某個閒淡詩人的作品呢! 那叫一個飄逸, 一個朦朧, 如暮春清晨少女在陽台上遠眺一般, 純美到了極致, 也俗套到了極致.
相比之下我還是喜歡先生的. 他的執著, 他的熱情, 他的痛苦, 真切地灼傷過我. 那地下運行的火, 那故鄉夜航的船, 那些在仙台的日子, 還有非人間的苦難, 是先生對靈魂的拷問, 對整個中國傳統文化的深深置疑.
我最佩服魯迅的地方, 就是他不拉幫結派, 不坐山頭, 不扯大旗. 他深深明白後來的人, 將要超過前頭, 並且把他們的一切醜惡與荒野都燒的乾乾淨淨. 他用筆和黑暗作頑強鬥爭, 直到生命最後一刻. 現在有文評家說魯迅太過偏激. 太不給人留面子, 要是活到文革肯定首先被弄死云云. 我對此只能說他要能這麼死去也好, 當二十年戰士, 總比作六十年奴才強得多.
好了, 好了, 我今晚本不想談魯迅的, 我今晚也本不想批判小市民的. 我今晚是想說我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容易被感動也很容易遺忘那些刻骨銘心的經歷的小市民的. 我這是怎麼了? 鎖不住我的憂傷, 怎麼連我的筆也控制不了了? 這也就是寫作的魅力所在, 這也就是我為何要把再辦下去. 有時候你真的身不由已, 特別是面對一個陌生的環境, 比如面對一塊液晶屏幕的時候. 前面一句寫下來了, 後面說什麼真的就由不得你了. 由不得你去把握和控制. 唯一能做得, 是去讓寫出來那些東西能夠被人理解. 僅此而已.
最近老是有那麼一個人, 在我的腦海里跳舞. 既不是妙齡少女, 也不是芭蕾演員. 而是一個不曾認識也不會認識的中年男子. 大三大四時, 天天往返於川大和川師之間. 晚上路過九眼橋時, 六七點過吧, 常常能看到有一群中老年男女, 在人行道拐彎形成的一小塊空地上跳舞. 大概是交誼舞吧, 我想. 一個中年男子, 接近五十, 成都人喊的 “暴眼子老頭”, 每次都在教人跳舞. 臉上掛着恆久的笑容, 不知疲倦地繞着一圈又一圈. 那些伴舞歌曲也是從流行音樂中抄襲而來, 但節奏顯然是為了舞蹈而有所改變, 多少顯得有些不倫不類. 他就是這樣笑着, 跳着, 燕尾西服筆直, 一雙皮鞋錚亮. 頭是八十年代流行過的那種大背, 特背, 起碼五厘米高. 他不嫌彆扭我看了都嫌. 這些人, 真是好笑, 我每次看了都這麼想.
時間過去, 很快就把他忘得乾乾淨淨. 直到最近那個男子老在我眼前跳動, 我才意識到事情不是這麼可以匆匆就過了. 你注意到他的眼睛了麼? 熱情但如此滄桑. 你注意他的鬍子沒有, 濃黑而盡顯風塵. 唯一注意看過的, 他的笑容, 是這樣熱情, 但你有沒有想過, 這笑容背後, 有過多少辛酸的浪漫呢? 當然, 這或許我的幻覺, 或者囈語. 不過那個高高的背頭和頭上亮亮的摩斯提醒我, 這些都應該有幾分真實. 我突然感到在人群里, 他是如此孤獨, 如此沒有依靠. 像風裡飄落的一枚硬幣一般, 命運只掌握在那無法琢磨又稍縱即逝的機會手上. 機會, 你又能有幾次機會呢? 舞步執著, 可是我真怕他不小心摔倒, 會像一個學步小孩一般哇哇大哭起來.
我現在和他的處境何其不一樣呢? 二十幾歲的人了, 在舊社會孩子都該三個了, 天天還背着個雙肩包跑來跑去的, 清純地讓人想起中那個俏寡婦, 或者峰哥早已發福的肚子上 “黃金右腳” 那四個紋身. 我前面寫下的文字不就如他舞步一般, 勞累而沒有任何意義嗎? 而我這些多餘的註解, 是不是就是他時不時和他舞伴那些廢話一樣的搭訕呢?
我將來都想把他找出來, 為他拍一部電影. 用後寫實手法, 不講故事, 不用大牌, 沒有矛盾衝突, 就是拍生活, 感人着呢, 名字嘛, 就叫 “青春散場”.
且慢! 說好不講故事, 我從頭到位, 講的不就是一個故事嗎? 說好不用大牌, 你把魯迅冰心用來墊題作什麼? 你看, 儘管我如此孤高高潔, 到最後還是落了俗套, 而且是一個最俗最俗的套路. 先說一份感受, 再講一段故事, 再來一個未完成事態的敘述, 夾雜着對過去悵惘和對將來的迷惘. 先愛上一份感覺, 再逃離一份愛情, 最後把自己的痛苦展示出來, 紀念並且出售.
你寫這些幹什麼嘛! 親愛的朋友?
因為我不寫, 就真的俗了.
9/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