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翅膀的綿羊(十一)
十一 學生打工一族
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正想找喬安娜到草地上享受令人心曠神怡的陽光。可沒想到,一進她的房門,竟然看見她伏在桌前專門致志地寫着什麼。窗外的陽光如此的燦爛,而酷愛日光浴的喬安娜竟然躲在屋裡做功課!
“你怎麼了?是不是生病了?竟然躲在屋裡?”我伸手摸摸她的額頭,故意誇張地問。
“你才生病呢,我可是在做正事。你別再引誘我出門了,我都把窗簾給拉上了。”喬安娜一臉苦瓜相,看得出來她努力地在克制自己。
“真不敢相信你會做這麼大的犧牲!寫什麼呢?”我探過頭去,看見CurriculumVitae幾個字。咦,這是什麼東西?“CV的草稿啊,也就是履歷表。暑假快到了,我得找一份暑假工。很多公司的報名期限快到了,我得趕快把履歷表打出來,好寄去申請。”沒想到,家境富裕的喬安娜竟然想要去打工。
“什麼,你要打工?”我瞪大眼睛望着她,十分詫異地問道。
“有什麼不對嗎?暑假有兩個多月,是打工賺零用錢的大好時機。”喬安娜對我臉上的驚訝神情感到不解。
“可是,你為什麼不問爸爸媽媽要零用錢?”我對自己掙錢花這個概念還有點陌生。
“爸爸媽媽?他們也不會白給,要不就要幫忙除除草,或者做些家務。而且,他們給得很少,總是說想花錢就自己賺。再說,都幾歲了,還問老爸老媽要?你看,我的SonyCDplay鄄er、Kickers鞋,都是用自己的錢買的。”喬安娜聳聳肩,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聽了她的話,我着實吃了一驚。我沒有料到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喬安娜竟然是自己賺零用錢的人。
離開喬安娜的房間,我也無心去享受什麼日光浴了,心裏面總覺得自己是不是在假期里也該做點什麼。回想起來,我在十四歲那年,也有過一次“打工”的經驗。那時,剛好初三畢業,老爸老媽為了讓我接觸一下社會,就讓我到他們一位朋友經營的酒店裡上班。我被安排在客房部,每天跟着服務員阿姨的屁股後面,幫忙着換床單、吸塵、整理房間等。
當時的我,享受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這樣的苦,怎麼受得了?兩個禮拜之後,我的打工結束了。
我十七歲了,在英國已經是個成年人了。我決定:作為新新人類,我也要成為學生打工一族。
我馬上把這個想法告訴了老爸老媽,他們當然是舉起雙腳贊成。留學生在英國不能打工,所以我只能請爸爸媽媽在國內幫我留意暑期工的招聘啟事。結果,我在“7-11”便利店的培訓部找到了一份工作。
上初中的時候,“7-11”是我放學後最喜歡去的地方,因為那裡有我最喜歡喝的Slurpee(思樂冰),特別是蘋果味的。
可是,第一天上班,便利店經理就鄭重地告訴我,便利店為職員提供的飲料只限於冰和水,不包括其他任何飲品。
在努力克制想喝思樂冰的欲望中,我費盡心思地做一個好店員,一個會令顧客留下深刻印象的店員。
有一次,有兩個穿着前衛的男生走進來,其中戴帽子的那個看起來很像是混血兒。他們看起來也不過十六七歲的樣子。聽他們一口道地的美國腔,大概是在外國長大的。
“CanIhaveaboxofdurax?”(我可不可以要一盒杜雷斯?)戴着帽子的男生英文說得奇快,每個字都粘在一塊兒,好像嘴裡含了顆糖,根本無法聽清。“Sorry?”我保持着臉上的笑容。
“CanIhaveaboxofDurax?”他又稍微大聲地重複了一遍,但是聲音的大小對他的表達沒有絲毫的幫助,只聽到牌子是“D”字打頭的。
我馬上轉過身,從牆上的煙櫃裡尋找他所要的煙。我一行一行仔細地搜索,尋找類似的名字。哪來“D”字打頭的品牌呢?我不想又被客人說手腳慢,急得額頭都快冒汗了。
“No!No!Notthere!ImeanDurax.Hurryup!”(“不!不!不是那裡!我說的是杜雷斯。快點啊。”)那個男生急得漲紅了臉,一直在那裡搖頭擺手。
在被客人催的情況下,我更是手忙腳亂,也更努力地尋找這包聽不清名字的煙。
“小姐,他說的是杜雷斯。”站在戴帽子旁邊的那個男生,突然說了句帶着外國腔的中文。
唔……杜雷斯?這名字聽起來挺耳熟的。
“對了,你指的是保險套吧?”我大聲地說,為自己終於弄懂了客人到底要的是什麼而感到如釋重負。
我的聲音,使在場的人都不自覺地把目光投向我們。戴帽子的男生臉漲得更紅了。
“Idon’twantitanymore.Youdon’thavetomakeas鄄cene.”(“我現在不要了。你不需要讓在場的人都知道。”)戴帽子的男生大聲地對我說,一臉氣呼呼的樣子。
“Iamterriblysorry.IswearIdidn’tmeanit.Hereyougo.”)“真的很抱歉,我發誓剛才不是故意的。這個給你。”)我依然微笑着,用滿懷歉意的口吻,十分友善地說,我拿了一盒杜雷斯,遞到他們的面前。
戴帽子的男生聽到我十二分誠意的道歉,臉上的表情緩和了許多,但他並沒有接過我手上的東西。
“It’sok.MycousinwasjusttryingtoseeifIhavethegutstobuydurax.Well,IthinkI’veprovenmycourage.”(“沒關係了。我表哥只是想試試看我敢不敢買杜雷斯。現在,我想我已經證實了我的勇氣。”)
哦,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我鬆了口氣,暗自慶幸事情終於解決了。
“Oh,bytheway,”臨出門前,戴帽子的男生竟然回過頭笑着說:“Thanksforyourpatience.It’greattoseeasmilingface.”(“哦,對了,謝謝你的耐性。真高興能見到一張微笑的臉。)
霎時間,剛才被攪得亂七八糟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來。沒想到,客人隨口說的一句讚美的話竟讓我有如此的滿足感。原來,客人帶着微笑離開就是我們店員最大的幸福。
在努力熟悉各項具體的店務工作的同時,我沒有忘記自己的特殊任務:觀察客人。
“7-11”的一些常客,每天在固定的時間來,買相同的東西。每天早上7點鐘的時候,有一個老伯伯來買啤酒和報紙,然後就邊喝酒邊看報,邊和我們聊天。隔壁珍珠奶茶店的小姐,隔三差五地就會來買一盒維珍尼亞的煙。有一天上早班的時候,我又看到那個老伯。他悠然自得地拿着啤酒和報紙,晃晃悠悠地朝幾乎是屬於他的角落走去。
他一邊走還一邊說:“在這裡買一瓶啤酒,就像是在家裡一樣。”
就在那一刻,我被他的話深深地感動着。沒錯,就是這種感覺。我希望每個走進“7-11”的人都有這種家的感覺,感覺像家一樣的熟悉,感覺像在家裡一樣隨心所欲。
於是,我向經理交了一份提高服務素質的新理念:如同家一般的“7-11”。店員除了高效率地為客人們服務的同時,也應該待他們像家人般親切。除了在任何時候保持笑容和友善的態度外,店員應該儘量記住固定客人每天所需要的商品,並主動地提出,讓他們有一種在家中熟悉的感覺。
培訓經理對我的報告十分地滿意,對我大大讚賞一番之餘,還複印給許多員工看。
但是,我在打工時的深刻體會和收穫,遠遠勝過了受到讚揚時興奮的心情。
在這一個多月里,我碰到形形色色的人,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十分體諒我們工作的辛苦,,每次都不忘說句“謝謝”;但是,當然也不乏既沒有禮貌又很難應付的人,讓我們店員在承受站了8個小時腰酸腿痛的同時,還要對他們的不講道理忍氣吞聲。除此之外,每天晚上現金結算的時候,對我而言,也是一大難關。有時,我因為粗心大意而導致收款機打印出的資料和當天的現金收入不符。雖然不至於叫我賠償,但免不了挨經理的一頓臭罵。
在又累又餓又委屈的時候,我真的想一走了之,反正也不在乎這點零用錢。衝動之餘,我還是忍了下來,儘管心裡很不舒服。因為,我想起了媽媽的話:打工的意義並不是單單地為了賺零花錢。打工,是一種磨練,一種在學校里、在書本上無法經歷的磨練。
了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在每一次長假裡,以至於在念大學的學期當中,我都主動地尋找打工的機會。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在金融公司里當過一陣子白領麗人。也做過一陣子飲食企業里的宴會籌辦人。
最有趣的一次,要數在一個電視劇組裡擔任場記助理和第三副導演的工作。除了真實地目擊電視劇的整個拍攝過程,還接觸了許多平時沒有機會認識的影視圈的人。因為劇情的需要,我還幫忙說服了一些老爸老媽的朋友當臨時演員,在他們過過上鏡頭癮的同時,也鍛煉了我的口才以及和大人交涉的能力。每一次不同的工作,都讓我有新的體會,新的收穫。
打工,不僅僅是賺零用錢,也不僅僅為我們在申請大學的社會經驗一欄里添上幾分色彩,而且是我們邁向獨立、接觸社會的第一步,更是我們在成長中不可缺少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