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花瓶,無論它們多麼晶瑩透亮,五光十色。在我眼裡再好的花瓶也都只是鮮花的慢性殺手。清香的百合,多情的玫瑰,五彩的蘭花在花瓶里待不到兩個星期就被遺棄到垃圾桶里了,不是殺手又是什麼?
除了情人節的玫瑰,我儘量不買花去插瓶。買花的人只看到鮮花開放時的嬌艷和芬芳,一旦凋零隻會厭惡地把謝了的花丟在垃圾桶里不再問津。花有何罪?他們凋零後本應花落歸根,那裡想到會與垃圾為伍?可憐一世的芳魂,落得個身陷泥沼,無可尋覓。若是林黛玉在時,不知會哭多少回呢。
按捺不住愛花的心,於是養些花花草草在院子裡讓它們生生滅滅都有家回。想到他們明年的今天又會綻放枝頭,像老朋友那樣回來看我就不覺得落花可憐,流水無情了。有時路過花攤,看着那嬌艷欲滴的朵朵鮮花,忍不住買回來。結果不得不小心侍候。一發現有蔫頭耷腦的,馬上另外放到一個花瓶特別照顧。大多數早謝的花是由於花莖的吸水能力差,花冠不能得到充分的水分過早地凋謝。掌握了這個原則,我把花莖剪短,並剪個豁口在花莖的末端利用細毛孔隙向上水的原理,利於花冠有足夠的水分。有的花莖天生吸水裡差,不能有效地把水分疏導上來就乾脆只留下花冠放在碗壯的容器中讓他們漂在水面上。這樣一來,每一朵花都可以充分開放。一旦花謝了,我會把他們晾乾做成乾花放在客廳里仿佛他們開着似的。這樣心裡就不覺得愧疚。真是好花不常開呀。
其實我也是多情善感些。豈知花兒有哪有什麼智慧,哪懂得“無根可依,終不持久”的說法。他們只是吸取水分完成光合作用罷了。偏偏我來多事,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