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覺得,喜歡與不喜歡這種東西很難說,感覺會跑來跑去的,有時因為對方某些事情而喜歡,有時又因為某些事情而不喜歡。
比如,本來這兩天,我發現自己很喜歡一個人,因為這個人萬聖節沒有出去鬼混,沒有和其他異性去玩,而是乖乖呆在家裡,這就是我非常欣賞的類型。因為這樣的人能帶給我一種難能可貴的安全感。
於是,我決定要對這個人好一些,主動一些,一心一意讓對方開心。但逐漸幾天的交往,我又感覺到這個人的脾氣喜怒無常,這點讓我很反感,真心受不了。所以,我發現自己又不喜歡這個人了。
喜歡會變,未必會無時無候都保持喜歡。就像我面對的同一個人,也許有時候會特別喜歡他,比如發現這個人節日沒有出去和其他異性去玩而獨自一個人靜靜在家的時候。但有時,我又會不喜歡,比如發現這個人對我態度不好的時候。
如果這個人會一直讓我喜歡,始終對我好,我就會加倍讓對方開心,這樣自然就是一輩子了。但可惜,現實終究不那麼理想,如果對方有些方面,我確實無法接受,那我就只能選擇分開。
文章《兩種“不能在一起”,哪種更遺憾?》提到了兩種遺憾的愛情結局。但我覺得,這些並不算遺憾。人生很多時候的分手,往往就是由喜歡變成了徹底不喜歡而已。如果真的不喜歡了,又何必苦苦強求?又何必傷春悲秋?又何必嘆息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