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市長韓正的一封信(震撼完全版,絕對
轉自阿榕論壇:
作者: GEORGIO
韓市長:
您好!我是流着淚給你寫着封信的。我是一個蘇州姑娘,我經常在上海台的電視新聞中看見您。一直以來在我的心中印象中上海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她應該是一個相對其他城市在各方面發展都更為進步的一個法制社會。
我捨棄了蘇州優裕的生活條件和優秀的工作,來到上海尋求更好的發展。然而,2004年9月14日發生的一件事情卻讓我震撼,也讓我懷疑我之前對上海的所有美好印象和憧憬!
這天的下午大約3點種左右的時候,我的家門被叩響,我看見是一位穿制服的警察(長寧分局仙霞派出所的)站在家門口,他說查戶口。
我當即開門讓他進屋,他們共兩人,進來後才說是來檢查狗證的,由於我是蘇州人才來上海,有些情況不是很了解,狗證在我愛人車子的文件箱中,我告訴他們情況之後說馬上車子就要到家了,請稍等片刻。
然而他們不由分說一定要將狗帶走,當時我的狗被我抱在懷中。這時候,又進來兩個人,沒有穿制服,據說是長寧分局打狗隊的,手持3米長的鐵夾子,氣勢洶洶說一定要把狗帶走,還多次想從我手中搶走我的狗。我與我的愛人打電話,我愛人也和其中一個警察通話解釋了情況,他們就暫時站着沒動手,我還解釋如果你們信不過就留下一個看着,就在這時候一個打狗的繞到我的背後用鐵夾子夾狗,我因為抱者狗,手掌有一處也被夾傷當時鮮血如注(血流了3個小時才止住),狗由於疼痛和恐懼把我的手也咬傷,在夾狗的時候,兩個身穿警服的警察一邊一個把我駕開,我的胳膊上還留有抓痕和淤青。
就這樣,我,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我自己的家中,被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的執法人員,強行,搶走了屬於我的財產。 而且執法人員面對我滿手的鮮血(地上、桌上都是)熟視無睹,揚長而去!只說有狗證就帶證來領!!
我是一個記者,我也懂法,可是當時我只能在家中看着自己滿手的血號啕大哭!
我哭的是如此粗暴野蠻的執法竟然會在我自己的家中親就這樣發生了!
我哭的是執法之人可以光天化日從老百姓的手中強搶!
我哭的是他們居然在執法時弄傷了我的手不管不問就這樣一走了之!!
我哭的是我會在我自己的家中得不到一點人身權利的保障!
人們有權利不喜歡動物,但是我有權利喜歡,我錯了嗎?他們連等一下的時間都沒有嗎?既然給狗辦了證,它們就有權利得到保護,如果今天我的身份證沒帶在身邊也要把我抓起來嗎?在這件事情發生的過程中他們也沒有對這樣的行動給予任何的解釋,就是說今天一定要帶走這條狗,態度兇惡,手段野蠻!
5點鐘我們來到長寧分局,門衛居然攔住我們不讓我們進去反映,當我們再次說明是找304的某位領導,他居然3次說這位領導已經下班了,一會兒又說沒有304等等。
我們在門口一站就是45分鐘,其間我的手還在流血。在旁人提醒之下,我撥打了110準備向督察投訴執法人員,而督察的24小時投訴電話居然打不通!
後來我的愛人自己沖了進去終於找到了中隊的這位領導才算反映了情況。他們看到我的手和傷口,說是因為我的不配合才導致這樣的傷勢,後來就說允許特事特辦之類,答應我們15日早上帶齊相關證件來領狗回家。並保證狗一定會安然無恙交還給我們。。。。。。這就不多說了。
2004年9月15日,這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
我們一大早在仙霞路派出所辦好了相關手續來到辦證大廳的11號窗口,正巧的是我發現了昨天硬闖入我家抓狗的兩個打狗隊員,正坐在11號窗口外的桌子旁喝茶抽煙,我當即指認給我的愛人,並質問他們為何擅闖民宅?
我將身上的傷痕給他們看,他們居然罵我“放屁!”那副無賴驕橫的的樣子令人氣憤到了極點,還說:“你越是這樣就越要抓!!”爭執之下,其中一位隊員就當着我們的面對11號窗口的女辦事員說:“不要給他們辦!就不給他們辦!!”那個女辦事員已經收了錢準備開票,聽到之後就真的不辦手續了!
我氣憤的質問他們:“你們有什麼權利不給我們辦證?”“你們把人弄傷了一句話也不交待,還這樣囂張?!”其中一位隊員說:“你去告好了!”“我們不是警察!!”
請問韓市長:既然不是警察,又如何可以闖入老百姓家裡?既然不是警察,又何以有權讓辦證員不給我們依法辦證、而且居然辦證員就聽任他們的指使?
如果他們不是警察是不是意味着當他們闖入我的住宅搶狗的時候我可以用棍棒等器械自衛?
如果他們可以這樣做是合法的,那麼,我可以不經過您的同意來到您家中拿走您心愛的煙斗嗎??
這樣的社會還是法制社會嗎?!國際化大都市就是這樣的嗎?!這就叫與國際接軌啦?請問哪個國家會允許這樣的行為發生?!
在我執意要求之下辦證員依然拖着不辦證,後來是支隊的一位領導解了圍,最後歷經周折放犬單終於辦好了,我們顧不得太多立即出發去大場的市公安局犬類留驗所。
到達時候已經是中午11點11分,天下着雨,我們等在鐵柵欄外,後來又來了兩個虹口區和浦東的,狗主人的眼睛紅紅的,等了半個多小時(飼養員吃飯)驗了單據,終於放我們進去認領。
不一會我的愛人抱着狗出來,狗的下半身被夾子夾得發了青幾天后發紫發硬,不能碰。。(回家後一直發抖,雙眼失去了以往的光彩)還好沒有大礙。據說所有的狗都關在一起,沒有水喝,吃就更別提了!狗舍水泥地面污穢潮濕,骯髒不堪,臭氣熏天。
韓市長,我不知道您看了我的信會怎樣想,照理事情已經有了答覆我應該慶幸才對,也許會覺得這麼一件狗事情拿來講是不是小題大做?
但是我相信任何一個看到今天一幕的人,他首先會像我一樣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產生質疑?
可以在公民的家中這樣強行執法嗎?
除了這樣的手段就不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執法人員他們究竟懂不懂法?
他們的做法合不合法?
以後我的財產生命安全能信賴這樣的人來保障嗎?
這種執法和上海這樣一個和國際接軌的大都市形象相稱嗎?
如果通過各個媒體讓更多的海內外人士了解到這件“小小”的事情,看看我的傷疤,他們會怎樣看待這樣一件事情呢?
其次,上海要想真正做到與國際接軌,那麼對環境對動物的態度是不是也應該與國際接軌呢?
為了更好的管理犬類,養狗領證我們接受,可是對待還未領證的犬只應該如何抓捕,用什麼方法抓捕,哪裡可以抓、哪裡不可以抓是不是應該也規範一下呢?
再者,執法人員說花鳥市場、網上等其他途徑購買的狗是不合法的,只有正規的寵物商店才可以,那麼這些非法買狗的經營戶是誰同意他們做這樣的買賣的呢?這些花鳥市場的賣狗的生意不是還是那樣興隆嗎?而且也是公開有證照齊全經營的啊!好比販毒和吸毒的,販比吸不是更應該重判嗎?
韓市長,不管您是否喜愛狗,我想您一定同意一個進步文明的社會應該是一個尊重人和其他生命的社會!
動物應該得到保護,動物和人類一樣有權利生活在這個本來就屬於他們的星球上!
我們常說“天賦人權”,然而我連我自己的權利都無法得到保障,又何談什麼保護動物呢?
在中國很多城市對養狗提出了這些那些的條件,我們也都可以遵守,可是上海市有一條是很不合理的,養狗辦理的證件不能跨區使用,就是說如果我從南匯搬來長寧,就要再辦一張,如果再搬家,還得再辦證。
據我所知沒有一個城市是這樣的。我也不明白這有着什麼樣的意義?只能是讓養狗的人多交錢,多勞神費心。能不能從辦狗證開始就簡化手續,讓老百姓省力省心,也杜絕了有些人因為怕麻煩而不給狗辦證導致犬類管理漏洞的存在。
連着幾天我夜裡無法入睡,因為還有很多人的狗被關在水泥房子裡,他們無奈地等待主人的救援,然而誰能想到他們的主人無能為力了!
有很多家庭在這幾個夜裡無法入睡,我的幾個鄰居兩口子哭得眼睛都腫了,女的被打狗隊的推出去4米遠,腳上都是淤青!辦證派出所的戶籍警居然還說:“就是不給你們申請表又怎麼樣?”一點辦法都沒有。(聽說夠被關72小時之內就要處死!)一家人就這樣在路邊痛哭!半夜裡兩人趕着到了大場,求看門的放他們進去看一眼自己的才兩個月的小狗,可是依然沒能見到。
我不敢看他們的眼睛,我望着窗外繁華的都市,就在這樣一個天天說着“法制日益健全”的社會裡,在我們的主流媒體天天歌頌的這個城市中,我領教了什麼叫打狗隊,我的身邊就這樣發生了一連串野蠻、沒有人道的事件。我的手和我的心都纏着白紗,我的手腫着,而我的心在抽痛!
韓市長,我,一位生活在上海的中國公民寫了這封信給您,我知道有很大的可能這封信到不了你的桌上,可是我還有一絲希望,希望有一個事實會說服我改變因為此事對上海的產生的惡劣印象。我想要個說法。一個有理有據的說法。我想看到的不是一個為了所謂的“與國際接軌”連生命都不尊重的城市!
不尊重生命就是不尊重自己!如果這樣我們有什麼資格申辦奧運會?申辦世博會?連身邊的動物都不能接受連人類最好的朋友我們都要傷害,我們有什麼資格去敞開懷抱迎接全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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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也許就是這樣,你永遠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
而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你必須和你經歷的一切面對面...
那些和我有一些相同的人,竟不知不覺中成為生活里溫暖的部分——慢慢由習慣生成的一絲牽掛,由牽掛生出的一絲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