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下周,我來美國就十年了。
大學畢業之後的十到十五年,應該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多姿多彩的。基本上,有沒有出息就這麼定了。意識到這點讓我很痛苦不堪 -- 因為出息實在不大。而更叫我難以忍受的是,就算重新來過,也不能比現在做的更好。這個發現讓我有種莫名的悲哀。
象洗盡鉛華的戲子,安於喧鬧過後的平淡,是無華,也是無奈。
要達到“不因一事無成而慚愧,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的境界,真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