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賈宏聲的報道,有一次採訪,他指着自己腳上那雙尖頭靴子對記者說:沒覺得它美嗎?美麗的東西總是尖銳的,它咄咄逼人,不容喘息。
直到今天都認為他特酷,不單單因他那些出奇不意的裝着和我行我素的言行。太表面的東西,總容易老去、過時,即使炫幻,亦像逞一時之能。就好比時至今日,我早忘了他那雙尖頭靴子是什麼模樣,即便在當時,也是沒覺得有多好看的。可是我記住了他說過的話,以及說話時勿庸置疑的眼神,透着堅決,自己就先肯定了自己。
對於反性別的東西,一直以來都洗脫不掉裝酷的嫌疑,像個犯錯誤的孩子,在傳統目光里,連呼吸都顯得刻意而拘謹。但是,如果簡單地視賈宏聲腳上的尖頭靴子為譁眾取寵,把一個男人口口聲聲強調美麗看作矯揉造作,我們自己是不是就先膚淺了?
他對美麗的闡釋,已經不再需要為那雙尖頭靴子尋找任何美麗的藉口。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知道自己需要表達什麼。這種酷,再出格亦是令人信服的,足以讓非議和質疑閉上嘴巴。而街頭那些打耳洞穿奇裝異服的少年,那些染黃頭髮大聲尖叫的少年,他們怕是不明白太多因為所以的。
認識一群玩音樂的孩子,每個人都很特別,也很盲目,音樂甚至只是晃子。他們逃課、吸煙、紋身、目中無人,男生留起小辮,女生剃了光頭,去那些隱匿於街角的小店淘炫目的服裝,以及誇張的飾物。他們想盡辦法標新立異,在有人的地方製造噪聲和視覺恐慌。
然而再多的這些,其實也只在裝腔作勢。其中的一個孩子對我說,我們不需要太多的認同,但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注意到我們,這讓我們覺得自己很有勢力。對於音樂,對於另類,每個人都說因為喜歡、好無。沒什麼不妥,於人於己卻還是敷衍。
連他們都得意地覺自己很酷,不是一般的酷。我還能說什麼?一些特立獨行的言行和裝扮,一些打破常規的生活方式,要做起來,誰都會。我總覺得酷應該是一種只屬於自己的東西,被模仿度很低。就像這群玩音樂的孩子,我其實並不認為他們有多酷,畢竟輕浮了些,這種輕浮緣於他們自己對自己的缺乏認知。或許只能說,他們是渴望表達酷的。
酷,更多的理應是種內在氣質。覺得自己酷的人很多,街頭看上去很酷的也大有人在,這些錯覺里的“酷”,其實少了些斤兩,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酷。當然,可能承認的是,他們有意模仿別人表達酷,或者他們試圖表達酷。聽起來似乎有點像偽酷時代,很多所謂的酷,只不過是對酷的模仿、接近甚至污辱。
回到賈宏聲腳上的那雙尖頭靴子。靴子再美麗,穿在他腳上再酷,我想依然是酷不過他對美麗的理解的。能把酷的根源那麼果斷地形容出來,才是理所當然的酷。這種酷好比他對美麗的透析,是尖銳的,是咄咄逼人的,是不容喘息的。
真正的酷是種無可比擬的經典,可以與時尚無關,可以存活於潮流之外。所以我說,酷可以另類,可以反叛,可以大張旗鼓,不過更關鍵的,在於你要敢於對這些負責,要在內心對它有所交待,要能夠對它作出解釋,自知它存在的理由和含義。酷需要有明確的目的性,就像在一場戰爭中,我們至少應該明白自己為什麼拿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