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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文革,需要尖銳也需要理性ZT
送交者: 深水花房 2005年11月29日17:56:46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批判文革,需要尖銳也需要理性——我們與《醜陋的老三屆》的分歧究竟在哪裡

文/王老五(方進玉)
  從網站上讀到劉雙先生的《醜陋的老三屆》,讀罷即感覺有點彆扭。心裡彆扭,手卻很懶。一則《醜陋的老三屆》(以下簡稱《丑》文)文的部分觀點是正確的;二是工作繁忙,八小時之內忙,之外也忙;三是網絡信息鋪天蓋地、良莠並存,哪裡會湧出許多參與辯論的衝動。促使我拿起筆來的主要動因,是“田小野”網站上的那些辱罵他人的非常醜陋的自由貼。
  為了老三屆朋友也為了我自己,只好拿起筆。
  一,否定文革,必須首先把"文革殘暴史"搞準確,批判"未成年人",更需時時不忘有關法律規定
  《丑》文並不否認,文革是"黨內政治鬥爭的需要",是毛澤東執意藉助"天下大亂"來打倒自己的政治對手,而紅衛兵思潮的興起不過是"一代人思想混亂的總爆發"。既如此,文革歷史罪責,為什麼非得由當時(基本)尚未成年的老三屆們去承擔呢?
  分歧之一:清算文革孽債,要不要遵守我國現有法規?
  清算文革孽債,很有必要,但筆者認為,清算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像毛澤東主席那樣"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注1】,肯定不行。
  《丑》文說:“在八月的紅色恐怖中,人們聞到了濃濃的血腥味。殘殺地富反壞右人員及其家屬的事件每天都在發生......住在在協和醫院宿舍的一青年孕婦在“紅八月”抄家時同時被強姦,施暴者是革軍子弟,年僅14歲。如果“文革博物館”真的建立,應為"紅八月"獨辟一個展室,讓後人不要忘記這即醜惡又兇惡的一幕”。
  1966年夏秋,無疑是極為黑暗和極為血腥的,但《丑》文批判的矛頭,應該更多指向文革的始作俑者,指向文革發生的國民性、制度性的必然規律。而這種必然規律的揭示,又如劉雙先生所言,迄今尚未完成。可是,如果僅憑紅色恐怖中這類"低齡化犯罪"的極端事例來批判文革,如果"文革博物館"的"紅八月展室"只一味陳列13-19歲的紅衛兵暴行,那麼《丑》文的批判力度和"文革博物館"的教育價值,將會大大降低。
  道理很簡單,根據我國法律規定,1966年8月即使真的發生了駭人聽聞的14歲革軍子弟強姦青年孕婦的悲劇,那位初中生也享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之特權。他的這一"特權",與他是否"革命軍人家庭出身"無關。
  《丑》文並不否認,1996年夏秋之際老三屆的實際年齡從13歲至19歲,可惜,作者似乎忘記了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法律並特別強調:"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老三屆們幾乎都在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範疇之內。
  順便說一句:對未成年人的"網開一面",新、舊《刑法》是一以貫之的。
  其實,劉雙應該做些深入調查:那位革軍子弟在實施強姦的那一天,是否年滿14周歲?如果不滿14周歲,則法律根本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年滿14周歲,那麼法律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一定也會按照"從輕、減輕"原則,在"少年法庭"作"不公開審理"。對了,幸虧劉雙沒有點出那位中學生的真實姓名,如果點出姓名,不論這位革軍子弟當年是否已滿14歲,劉雙或許會因"披露青少年隱私"而觸犯未成年人保護法【注2】。
  就在筆者撰寫此文時,10月30日,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播出了一則師生之間的訴訟案:十年前,山東某中學初三學生趙某因上學遲到,與英語老師周潔發生爭執。下課後,英語女教師竟唆使四名外校初中生"教訓"了趙某一頓。結果,四學生將趙某眼角膜打傷,致使趙的雙目由弱視發展至完全失明。十年後,生活在黑暗中的趙某決定起訴周潔。面對記者攝像鏡頭,周老師辯解道:構成犯罪,應有兩個要件:第一是要有犯罪故意。但我所說的"教訓"並不是要讓學生把趙的眼睛打傷,我沒有這個故意。第二是要直接參與犯罪。我沒有參與犯罪的實施,因此我不構成犯罪。周老師還說:此事已過去十年,我已經對趙某的不幸表示了慰問並承擔了部分醫藥費。現此案已經超過追溯期,法律不能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了。
  從電視鏡頭中看,周老師的年齡大約不屬於"醜陋的老三屆",不過,山東法院仍然認定:由於趙某被打成重傷,因此該案的法律追溯期已從十年增至十五年;周潔系成年人,其餘四人為未成年人,且周在案發前確有教唆,因此周為本案主犯,應"從重"判處,承擔主要法律責任並同時承擔主要經濟賠償。其餘四名打人學生,由於犯罪時分別只有14歲和15歲,依照刑法規定,予以減輕、從輕處罰。
  《今日說法》的編導是慎重的。在節目中,他們播出了法官、檢察官、周老師、原告趙某和趙母的電視圖像,但始終沒有播出四名參與毆打趙某、現已長大成人的當年"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注3】。
  囉囉嗦嗦轉述該案,還為了提出如下問題:1966年偉大領袖的"教唆能力"與1990年周潔老師的"教唆能力"相比,是不是有天壤之別?
  "刑之有赦,其來遠矣(很久之前就有了)"。筆者以為,正是基於青少年的生理特點,依照國際慣例、中國法律以及考慮了文化革命的特殊歷史背景,中共高層才在文革結束後下發的"紅頭文件"規定:在清理文革"三種人"過程中,對蒯大富、王大賓等高等院校的造反派頭頭,不予寬恕,依法懲處;對中小學紅衛兵、紅小兵則予以全部"寬恕"和"赦免",即使對那些直接參與了打砸搶的中、小學生,政府也不再追究其任何責任(筆者沒有查到相關文件的原文,但大意應該不錯)。
  我不知道劉雙對中共高層這一合法、合理、合乎人情的赦免決定,是否贊同。
  分歧之二:"文革殘暴史",究竟是哪一天"拉開大幕"的?
  劉雙說他寫作《丑》文是要"一點一滴地否定和批判文革"。既如此,劉雙就應該首先把文革醞釀、爆發、發展、高潮、持續、退潮、結束的各個階段分清楚;把文革殘暴行為發生的"前因"與"後果"搞明白;把誰是文革的"醜陋之最"搞準確。
  《丑》文說:"八一八"是文化大革命這齣中華民族的悲醜劇拉開大幕的時刻;"八一八"之夜,躁動的紅衛兵為了報答領袖的召見之恩,為了實現建立功勳的夢想,他們迫不及待地向“舊世界”宣戰了"......紅衛兵在文化大革命中第一個喊出"造反有理"的口號,自覺地為這場浩劫推波助瀾的歷史"功勳",堪稱醜陋之最......劉雙的這些論述有三個錯誤:
(1)文革悲劇大幕"拉開"的時間,不是1966年的8月18日;
(2)紅衛兵"破四舊"的目的,未必是"為了報答領袖召見之恩";
(3)堪稱文革運動"醜陋之最"的,當然也不是老三屆和紅衛兵。
關於(1),中共官方把文革大幕"拉開"的時間確定在1966年的5月16日【注4】,學者也有把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匯報》刊登姚文元《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或者1996年6月1日毛澤東批准人民日報刊登北京大學聶元梓大字報及發表評論員文章作為文革十年史之發端的。
  美國記者斯諾的記錄較為獨特,《紅星照耀着中國》(1972年修訂版)中披露:1970年他最後一次訪華時,曾從中國其他"高級領導人"那裡獲悉,早在1965年的1月25日,毛澤東就與他的親密戰友做出秘密決定:"劉少奇必須下台"。按照斯諾的記錄,文革的醞釀似乎也可以從1965年1月開始計算。不過,像《丑》文這樣把1966年的8月18日作為文革"大幕"開啟點的,筆者還是第一次聽說。
  學術研究可以百花齊放,但劉雙的論斷與文革史實不相吻合。
  雖然從上下文看,劉雙也有把"八一八"當作文革武鬥發生起點的模糊意思,但那仍然與事實不符。因為在偉大領袖"八一八"召見紅衛兵之前,殘暴行為已經發生。例如,1966年6月18日,北京大學造反師生(均為"有行為責任能力"之成年人)在批鬥本校校長陸平等六十多名"黑幫"過程中,即不顧工作組禁令,給校領導、名教授戴高帽、拳打腳踢,用侮辱和武鬥的方式向他們心中的"舊世界"宣戰了。
  此後,"武鬥風"在中學校園蔓延開去,"血統論對聯"也開始迅速散播,到7月底、8月初,圍繞是否贊成"對聯",部分紅衛兵的拳腳已經落在了"辯論台"上不贊成血統論的那些同學(也有個別"出身好"的同學不贊成對聯)身上,而小規模的查抄教授、老師家的違法行為也已露出苗頭。1966年的8月18日那天,73歲的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戴上0001號紅色袖章、發出"要武啊"的最高指示,不過是使已經失控的"紅色恐怖"變得更加沸騰、更加慘烈罷了。
  關於(2),既然紅衛兵的年齡決定了他們"青春躁動、是非無斷、理念易變"(劉雙語),那麼紅衛兵在瘋狂打、砸、搶時,有多少人會功利性地想着要為自己今後《履歷表》中的"受過何種表彰和獎勵"一欄增添"文革功業"呢?如果劉雙一方面把紅衛兵當時的打砸搶(包括燒毀檔案)稱之為"失去理智"、"無知任性",一方面卻把紅衛兵描繪成暗中盤算建功立業、領賞討封的小小陰謀家,那麼劉雙大約又錯了。
  關於(3),《丑》文已經論證,當代第一個喊出"造反有理"口號的是毛主席本人。劉雙又指出,"文革中老三屆提出了許多危言聳聽口號,這並不是老三屆的發明",不過是他們"鸚鵡學舌罷了"。既如此,劉雙的思緒為什麼不能再冷靜、嚴密、周全些呢?倘若鸚鵡學說人話罵了人,你是殺掉那隻鸚鵡呢,還是訓誡那鸚鵡的主人呢?把學舌鸚鵡稱作世間"最醜陋"者,能夠證明劉雙邏輯思維的清晰麼?
  依筆者之見,如果有朝一日我們能夠建立"文革博物館",那麼"紅八月展室"內文革"殘暴史"的第一部分,必須是如下最最重要的事實。
  ——1966年3月,毛澤東在政治局常委會上說:對資產階級學術"權威",要進行切實的批判......不要怕青年人犯王法。同年同月,毛主席又說:"現在大、中、小學大部分都被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地主富農階級出身的知識分子壟斷了","就是要教授給(被)學生打倒"。請注意,毛在1966年3月就開始強調"出身"了,而且批判的矛頭,恰好指向了大中小學的老師。但是,這肯定不是毛澤東主張“有成分論”的第一次講話【注5】。
  ——同年5月30日,毛澤東要求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公開宣傳、支持聶元梓的大字報,他指出:文化革命就非要靠他們去做,不靠他們靠誰?如翦伯贊寫了那麼多書,你能看?能批判?只有他們了解情況。我去也不行,只有靠革命師生。現在停課又管飯,吃了飯要發熱,要鬧事。不叫鬧事幹什麼?
  ——同年6月,針對北京大學、北京地質學院等高校發生的武鬥事件,毛迅即作出批示:"黨的政策不主張打人。但對打人也要進行階級分析,好人打壞人活該;壞人打好人,好人光榮【注6】;好人打好人誤會。今後不許打人,要擺事實講道理"。筆者以為,就算"最高指示"當時曾原原本本地傳達下去過,但這些違背憲法的瘋話在1966年傳達給幼稚、衝動的紅衛兵去領會、去執行時,勢必只剩下"好人打壞人活該"這一句了!
  ——同年7月21日、22日,毛澤東在對新北京市委和各大區書記談話時說:"一不上課,二管吃飯,三要鬧事。鬧事就是要革命","西安交大不讓人家(指革命師生)打電話,不讓人家派人到中央來,為什麼怕人到中央來","讓他們來包圍國務院","文件要寫上,可以(給中央)打電話,也可以派人(到中央)來","南京報館被圍三天,嚇得魂不附體,就那麼怕?不准圍報館,不准到省委,不准到中央,為什麼那麼怕?到了國務院,接待的又是無名小將,說不清(指負責接待紅衛兵的幹部職務不夠高),為什麼這樣?你們不出面,我就出面。說來說去是“怕”字當頭,怕反革命,怕動刀槍","匡亞明(南京大學校長)是不是要戴高
帽子遊行,辯論一下,結果自然就清楚了"。
  《丑》文作者一定注意到了,上述"引文"幾乎全部是偉大領袖在1966年8月18日之前講的。甚至到了1966年的8月23日("八一八"之後的第五天),毛澤東在中央工作會議上也仍然說:"對各地所謂亂的問題,究竟採取什麼方針?我的意見,亂他幾個月","我看北京亂得不厲害,太文明了","工農兵不要干涉學生的文化大革命【注7】。學生上街就上街,寫大字報上街有什麼要緊?外國人照像就照像,無非是照我們的落後面,讓帝國主義講我們
的壞話,有什麼要緊?"類似的講話還有許多,恕不一一列舉【注8】。
  文革爆發後還有一個特點:自稱已經退居二線、專門研究理論問題的偉大領袖的"最高指示",常常會通過"副統帥"、"文革旗手"、"文革小組組長"、"文革小組顧問"等人的"講話傳單"迅即披露,傳至四面八方,立竿見影。
  文革"大幕"究竟是在哪一天、由哪雙手拉開的,本不是個艱深話題,奇怪的是,劉雙在嘲笑、抨擊紅衛兵文章"語無倫次,邏輯混亂"之際,卻對毛澤東同樣語無倫次,同樣邏輯混亂的上述講話未作很多分析和批判,更沒有指出毛澤東談話與紅衛兵文章之間的必然的前因後果的內在關係。當然,劉雙在建議修建"文革博物館"、設立"紅八月展室"時,也完全沒有提及毛澤東的上述重要講話應該放在哪裡陳列。
  毛主席與紅衛兵相比,一為成年人,一為未成年人;一為領袖,一為小兵;一為蓄謀既久、有備而來,一為"青春躁動、是非無斷",因此,紅司令和紅衛兵在"醜陋之最"的排序上,應有嚴格區別。如果對"紅色恐怖大幕"是哪一天、由"哪雙手"拉開的都沒有搞準確,那麼《丑》文全篇的立意是否妥當,當然也就值得存疑。
  二,把老三屆百分之百地打入"醜陋"範疇是簡單、粗暴、打倒一切的"文革手法"
  毫無疑問,《丑》文作者對文革懷着深深的蔑視和憎惡,但作者大約沒有注意到,他這篇觀點看似尖銳、思想看似超前的大作,恰恰效仿了文革手法,"一刀切"地把全體老三屆"切入"醜陋範疇。毛澤東"拉開"文革大幕的基本手法是什麼?就是簡單、粗暴、移花接木、形而上學、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否定一切和打倒一切。
  我和《丑》文作者的分歧也在這裡:我反對簡單、粗暴地打倒一切。
  分歧之三:"殘暴紅衛兵",是否等同於"全體老三屆"?
  筆者注意到,劉雙在《丑》文中使用了"屁話"這個詞,贊成劉雙觀點的網友則在網站留言中則動用了比"屁話"更加粗俗的謾罵。巧得很,毛澤東在文革前後的談話、詩詞中,也喜歡用"放屁"、"屁話"之類粗俗詞語。如果只是喜歡使用粗俗詞語倒也罷了,《丑》文的更大錯誤在於作者自覺不自覺地採用偷梁換柱手法,混淆概念,把"少數紅衛兵"的"集合"無限擴大,混同於"全體老三屆"。
  眾所周知,"紅衛兵"、"老三屆"、"知識青年"是三個涵蓋範圍並不重合的"集合"。老三屆中,有人始終沒有資格加入紅衛兵;老三屆中,也有人根本沒有上過山、下過鄉;同樣道理,紅衛兵和知識青年群體中,肯定也有人不屬於老三屆。
  可是,《丑》文作者似乎故意對此視而不見。他一面說,"老三屆中的紅衛兵"或"屬於老三屆的紅衛兵",一面又寫道:如果說製造(8月)"紅色恐怖"是少數極端分子的行為(劉雙承認這是"少數極端分子",很好,很對),那麼對教師的人身和人格的侵犯則是老三屆的群體行為。原北京師大女附中的校長卞仲芸女士就是在本校的操場上被一群十六七歲的女中學生活活打死的。這種學生將老師打死,逼死的現象在當時是很普遍的事情。許多經歷過文革的老教師提起往事仍然不寒而顫。有人說老三屆是用狼奶餵大的,這種比喻並不過份。
  筆者首先向卞校長的亡靈表示深深哀悼。
  不過,劉雙在提出"群體行為"和"打死、逼死老師的現象很普遍"之後,既未提供數據資料,也未作定量分析。
  筆者和劉雙的分歧是:1/從時序上看,老三屆對本校教師身體和人格的侵害,發生在前;大規模衝出校園"破四舊"在後。2/從訴諸武力的暴烈程度上看,紅衛兵對本校教師的侵害雖然也不輕;但對校園之外"地富反壞右"的侵害則更加肆無忌憚、更加殘暴廣泛。3/筆者手邊雖沒有具體的可供比較的數據,但從高皋、嚴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所列舉的文革初期的罹難者實例看,也是社會死難者的實例大大多於中學校園。
  因此,劉雙斷言"對老師侵害"的老三屆的人數比8月份參與"紅色恐怖"的人數更多,顯然不夠嚴謹——因為我們迄今尚未看到能夠證明這一點的數據和資料。
  系統、定量、專題地分析研究老三屆、紅衛兵、知青運動,非筆者之力所能勝任。準確提供北京中學校園內老師們遭到侵害的數據和實例,也非筆者一人之力所能承擔。由於筆者目前從事新聞工作,因此我只想解剖自己身邊的一隻真實的"麻雀"。1966年,筆者就讀於北京四中高二年級五班,全班四十二人,但四十二名同學沒有一人動手打過老師,本班"紅五類"也沒有因為出身問題動手打過本班所謂的"黑五類",因此,就在剛剛過去的2000年春節,我們班的在京同學(大家的"家庭出身"不同喲!)還能毫無芥蒂地與班主任老師、與老同學歡聚一堂。我在這裡準確地回憶、記述了本班同學在文革中的"群體行為",我不知道,在文革的北京城裡,我們班的情況是不是唯一的【注9】。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丑》文作者的立論方法,本身就有點醜陋。
  毋庸諱言,1966年夏秋,老三屆被大致劃分為"紅五類"、"黑五類"或者"灰幾類"——雖然這很不科學,很不文明,很不人道——但令人驚訝的是,在文革結束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劉雙竟然要把曾經"出身涇渭分明、列隊壁壘森嚴、待遇迥然不同"的三類人合為一類,他要更加簡單、更加粗暴、也更加荒謬地將老三屆全部稱為"醜陋者"。
  世間萬物,奼紫嫣紅。即使"黑"、"白"兩色間也有"灰度"的千差萬別,從白色到淺灰到深灰再到黑色,黑白電視機、打印機、複印機的"對比度",該有多少細微差別?全球法律,各有不同。但不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還是中國仍在不斷改進的《刑法》,都會根據罪犯之刑責大小,判處不同刑期:從一年、三年、五年......直至十五年、二十年、無期徒刑甚或死刑。
  要不要抹煞上述差別,就是我和《丑》文作者的分歧所在。
  我並不想為少數紅衛兵的血腥暴行作辯護,我要表述的基本觀點是:
  ——文革中填寫"家庭出身"、"社會關係",精細而又複雜。運動發展在各地區各學校也絕無"平衡"可言。有學者估計,"因血統論一度甚囂塵上,文革初期北京中學校園內被劃入“狗崽子”和准“狗崽子”的學生,大約占到當時在校生的50......"筆者認為這一"估計"是可信的。以本班為例:全班四十二人,有資格加入"老紅衛兵"、有資格參與紅八月打砸搶的,只有十個人,不足全班總人數的1/4。這或許也算"不幸中的萬幸":初期的老紅衛兵為保持隊伍的純而又純,竟把大多數老三屆排除在"打砸搶運動"之外了!
  誰會想得到,三十多年後的今天《丑》文重又把當年的"狗崽子"、"准狗崽子"再次塞入"與生俱來"的"醜陋"行列,因為他們的出生年代已經決定了他們只能是"老三屆"而不是其他"屆"!讓這些青少年時代遭受過屈辱的人們重新站入被鞭撻的行列,這是不是有點太不人道?
  《丑》文的錯誤正在這裡:作者執意把一部分紅衛兵應當承擔的醜陋和罪責,強行"栽贓"在100的老三屆頭上。就像中共歷次政治鬥爭中"左派"經常使用的手法:誇大敵情,混淆矛盾,簡單、粗暴地打倒"他要打倒的一切"。
  劉雙說,用"狼奶餵大"來形容老三屆"並不過份"。我卻感覺不然。
  筆者無法了解、但卻非常渴望了解、也相信終有一天我們能夠了解:校內、校外,全北京、全中國到底有多少冤屈者被中學紅衛兵毆打致殘、致死。我所確切了解的只有一件:筆者的父親是在單位批鬥會上被人活活折磨死的,而單位的那些造反派又是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成年人;筆者曾在內蒙古插隊、教書,我清楚了解文革時發生在內蒙地區"整內人黨"是何等慘烈,成百上千的蒙古族幹部群眾,被同單位的成年人逼死、打死、打殘。
  因此,我的結論是:
  ——文革之中,死於成年人之手的無辜者,比死於未成年人之手的無辜者多。
  ——如果說老三屆是用"狼奶"餵大的,那麼當時已經成年、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造反派又是用什麼"奶水"餵大的呢?《丑》文對文革之中的"成年兇手"幾乎完全沒有着墨,不知道劉雙準備用什麼重量級的形容詞去記錄和描述他們?還有,因為老三屆中有人打死老師,就推理全體"老三屆醜陋",那麼對"成年兇手"以及由此推廣開來的當時全社會的成年人呢,我們是不是該用比"醜陋"更加強烈的形容詞去描述他們?
  還有文革的"始作俑者"呢。
  劉雙似乎感覺到了自己推理的不夠嚴密,於是提出了一個新觀點:因為那個時代醜陋,所以處於那個時代的老三屆也就必然全體醜陋。
  我的質疑是:A/時代醜陋,則處於那個時代的八億人是否都醜陋?B/倘若八億國人都醜陋,那麼社會上的所有人是否也就沒有了差異?C/如果那個社會的所有人都因為醜陋而毫無差別,那麼《丑》文作者何苦非要把老三屆"拎"出來單獨予以鞭撻呢?如果把批判、打擊的矛頭始終對準全體老三屆,"文革教唆犯"們會不會被因此放過?
  我擔心,真的很擔心。
  分歧之四:沒有制止發生在身邊的罪惡,就一定是"罪惡的同謀"嗎?
  劉雙跨越真理,繼續激昂前行,於是走向真理的對立面,滑入極端、僵化的陷阱,也因此與我們的分歧越來越大。
  劉雙寫道:“1998年夏天,原師大女附中的一位老三屆從美國斯坦福大學再次回到北京。和前幾次一樣,她是為在文革中被打死的中學老師而來。早在20年前,她曾去探望被她的同學打死的老校長的家屬。她是唯一一位來探望死者家屬的師大女附中的學生。10多年前,她在《女性的野蠻》一文中再次重提往事......"劉雙的結論是:文革期間,誰若沒有制止發生在身邊的罪惡,誰就一定是罪惡的同謀!
  師大女附中的這位老三屆返回母校探望卞校長的家屬,應予肯定,但她和劉雙得出的結論我卻萬萬不敢苟同。
  是的,筆者曾吃驚地看着北京四中的紅衛兵(筆者感覺,主要是初中生)批鬥校長和老師,卻沒有理智(當時的"認識水平"當然不能與今天相比)也沒有勇氣去制止暴行、解救校長老師。面對鬧劇,我看了不多久就懷着困惑、無奈的心情離開了。但是,我至今冥頑不化地認為:倘若我當時有膽、有識、衝上去大喝一聲:"住手!你們這些無法無天的毛孩子!"我也肯定無法解救校長或改變老師被批鬥的悲慘境遇,只能白白地增加一名被揪斗的對象。今天,我願意為"怯懦"公開道歉,但絕不會為"罪惡的同謀"去懺悔!
  真理跨過一步,有時就是謬誤。如果因為沒有制止發生在身邊的罪惡,就變成"罪惡的同謀",那麼我要詰問:校園內,不是還有若干僥倖未遭批鬥的老師麼,其年齡、其學識、其行為責任能力均遠遠超過他們的弟子,那麼,沒有衝上去制止罪惡的老師們,他們是否也算"罪惡的同謀"?
  三十年後,我是這樣評價自己的:"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面對一名(!)歹徒,筆者曾在漆黑夜晚奮力出手援助呼救者,並因此受到公安機關表彰,但是,劉雙無權要求筆
者在面對十名全副武裝的歹徒時仍然勇於赤手空拳出擊。我承認在面對難以抵禦的困難時自己會退縮,但我至多只是個"無勇"者。
  想把什麼"同謀"的帽子扣到我頭上,我將明確拒絕。
  把"無勇者"混同於一名"殺人越貨者",這官司打到哪裡我也不服。
  類似例子,舉不勝舉:1931年,日本軍國主義侵占了東三省,作為軍人的張學良奉蔣介石之命採取不抵抗政策率領東北國軍撤回了關內,張學良是日本軍國主義的同謀嗎?淪陷之後的東三省內,凡是沒有像楊靖宇、趙尚志那樣壯烈犧牲在抗敵第一線的東北"亡國奴"們,也都是日本鬼子的同謀嗎?奧斯維辛等等的集中營內,所有逃生的、被盟軍解放的戰俘和營員,都是德國納粹的同謀嗎?讓我們再把目光拉近些,看看那個敏感話題:1989年6
月4日凌晨,當解放軍戒嚴部隊奉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區域",沿着西、東、南、北四個方向朝天安門廣場"突進"(1989年6月4日新華社通稿用語)時,沿途千千萬萬的北京市民和大學生最終還是讓開了大路、撤出了廣場,那些市民和大學生今天又算什麼呢?
  提出"同謀"論點並假惺惺在那裡懺悔的人,有譁眾取寵之意,無事實就是之心。
  《丑》文作者的這一思維模式,說的輕些,是認識片面;說得重些,這是對廣大弱勢人群的攻擊性行為,或者也就是自虐。我既不想自虐,也不想被虐。我只想說,共 產 黨的歷次運動千不好、萬不對,但運動後期總有一條是對的:"解脫大多數"。"左"的東西,給中國帶來的危害要遠遠超過"右"。
  鑑於劉雙口口聲聲指責老三屆良知泯滅、全體醜陋,因此我特別想聽聽劉雙當年在學校是怎樣解救慘遭批鬥的校長和老師的——無論他當時在中學抑或在小學。但願《丑》文作者不是"罪惡的同謀",好讓懦弱的我聽到一個勇敢者的輝煌故事。
  分歧之五:給老三屆"定格",是不是有點僵化和教條?
  經過漫長、尖刻的批判後,《丑》文作者最後概括說:老三屆這三個字本身散發出來的歷史氣息,已不需要在使用它的時候再對其進行任何修飾,這一代人的歷史形象應該定格了。
  定格在哪裡呢,當然還是"醜陋"。
  反駁劉雙的"定格"說,有件事值得插敘於此。
  包括美帝國主義在內的八國聯軍,曾在本世紀初強行殺進中國人的家園並把清政府打得俯首稱臣、割地賠款。庚子賠款數額浩大,但美國人卻忽然"良心發現",決定把美國應當獲得的高額賠款全部用在中國建設上,其中的1/2竟然還"專款專用"——指定用來幫助晚清政府創辦中國的高等教育【注10】。雖然有人迄今仍把美國人在本世紀之初的這一舉動繼續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說他們垂涎中國久矣,搞的是文化侵略,但今天的清華校史,卻對美國人的這一善意舉動表示了肯定。
  美國人參與八國聯軍入侵中國,那是醜陋的。美國人用已經到手的"庚子賠款"幫助中國辦教育,這是不醜陋的。此一時,彼一時,美國人並不永遠都青面獠牙和醜陋無比。
  同樣道理,就算老三屆曾經行為醜陋,但老三屆人數眾多,絕不會整齊劃一、一模一樣的醜陋;就算紅衛兵的行為都醜陋,他們的捲入程度、參與時間也會有所不同;就算部分老三屆、紅衛兵一度失去理智、行為殘忍,但在文革十年間,他們也絕不是從頭至尾、徹頭徹尾、死不改悔的"醜陋派"和"殘忍派"!
  古人云:"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
  讓我們回到電影拍攝術語"定格"上來。記得小時候看反特電影,片中人物剛一露面我便急切地問大人:"這是好人還是壞人?"根深蒂固的教育宣傳,似乎把大千世界的芸芸眾生簡單地分作"好人"和"壞人"。及至文革來臨,老三屆爭先恐後關心國家大事,牢記毛澤東所教導的:階級分作"敵"和"我",群眾分為"左"、"中"、"右"。幼稚的紅衛兵簡單、機械地理解着領袖教導,似乎好人就永遠干不出壞事,壞人就永遠干不好事!因此壞人的家要抄、思想要斗,如果再不行,那就從肉體上消滅他!
  那個時代,對階級敵人不用"定格"用什麼呢?
  可是,時代變了,我們還會那麼簡單、僵化麼?
  儘管《丑》文作者對紅衛兵的瘋狂崛起和迅速跌落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但他不得不承認:不少初期的中學紅衛兵在尷尬地經歷了1966年秋冬季的父母被打倒後,忽地發現自己正從"紅五類的天堂"跌入"黑五類的地獄"。在大起大落並且碰得頭破血流之後,許多老紅衛兵開始慢慢醒悟,梳理思路,遠離殘暴了。
  仍以本班為例:十名紅衛兵中,六人的父親在1966年的7、8月份就被"揪出來"遭到批鬥,其中一人父親與空軍司令吳法憲觀點"頂牛",五人父親因為領導工作組"鎮壓了"學生、群眾運動,也遭到批判。至1966年12月底,九人的父親分別遭到關押、批鬥,其中一人的母親還被迫在中南海的國務院總理辦公室自殺。坦率講,本班紅衛兵的相對冷靜和低調,有"被迫"、"巧合"等特殊外因,但這些客觀存在的"外因"確實修正、制止了部分中學紅衛兵的進一步殘暴,使他們的"醜陋“和"殘暴"有"量"的減輕。
  結論:即使對於參加了紅色恐怖打砸搶的中學紅衛兵,也會因本人年齡、父母被"揪出來"的先後不同等特殊原因,而有"參與程度"的不同。可是,《丑》文作者卻堅持要把醜陋的紅衛兵、不那麼醜陋的紅衛兵以及沒有機會參加初期紅衛兵打砸搶的全體老三屆,統統"定格"為醜陋。
  《丑》文的這種邏輯思維方式,不禁讓我想起有待改革的中國勞改、勞教制度:倘若有人觸犯刑律,在某些人眼裡,他便一"犯"而終身定格為"壞人"了。這不禁讓我想起了文革辯論對聯時的"報出身":上得台去,你必須首先自報家門,即使你出身"職員",也會被人立刻轟下來;稍有遲疑,拳腳便會落在你的頭上身上。這不禁讓我推測:我們這些相貌醜陋的老三屆只有首先承認自己的精神也"醜陋",然後才能平起平坐地與劉雙共同探討文革或者其他的什麼話題。
  《丑》文說:文革時,"筆者的一出身不好的同學為了表明自己決心脫胎換骨的決心,不止一次地在對聯的辯論會上狂喊:“我就是一個混蛋!”行文至此,他那張無血色的小臉,不知所措的眼神又浮現在我眼前。"今天劉雙急切地等待的,或許就是哪位老三屆的這樣一聲狂喊:"我就是醜陋的!"可惜,當年那些有着一張張"無血色的小臉"的孩子們,現在都已長大。
  文革時,為強調"理性批判"之重要,有位俄共創始人的話曾被廣泛傳播,他說:給孩子洗完澡,千萬不可把髒水和孩子一起潑出去!我至今十分欣賞他的這一比喻。可惜,讀劉雙的《丑》文,給人的感覺卻是完全相反:他不僅不肯用清水給孩子洗洗澡,還要從歷史的河流中淘出一盆污泥濁水(有人說是"屎湯")狠狠地塗抹在老三屆這個當時(基本)尚未成年的孩子身上,然後就把污水和孩子一起潑了出去。
  倘劉雙真的準備這樣做,依我看,那不僅傷眾,也未必行得通。
  三,"付出"的醜陋不同,"認領"罪惡與懺悔卻要求一律?
  懺悔該如何操作,能否分層次進行,能否私下進行?
  說完"醜陋",再說說"懺悔"。
  我所理解的老三屆"懺悔",與劉雙不同。如果筆者直接撰寫論文反思文革,我寧願把懺悔改為"反省"、"反思"、"反躬自問"甚或是"深刻檢討",不過,為着敘述方便,暫且按着劉雙先生的思路,就用"懺悔"。
  分歧之六:千百萬人的懺悔,該如何操作實施?
  ——《丑》文這樣說:老三屆缺少愛心,崇尚獸性。一旦土壤適合,就會開出血淋淋的惡之花。遺憾的是,文革過去32年了,老三屆中沒有人出來認領和懺悔這一份罪惡,向老師們,向死者的家屬,向全社會說一聲對不起。這在道義上是講不過去的!
  聽,作者在大聲疾呼:老三屆,趕快向全社會公開懺悔!
  ——《丑》文繼續說:1998年夏天,原師大女附中的一位老三屆從美國斯坦福大學再次回到北京......這(她寫的書)是來自老三屆的第一聲【注11】懺悔,只是聲音太微弱了......說老三屆是醜陋的,是因為在老三屆中象這樣良知未泯的人實在是太少了。
  聽,作者在大聲警告:倘若你們還不公開懺悔,那就是良知泯滅、無可救藥!
  ——《丑》文還要繼續說:老三屆,即使你能證明自己在那場浩劫中做到了潔身無垢,但由於當時的整個社會都醜陋,因此你的"辯白實在是多餘"的。
  聽,作者在大聲呵斥:即使有少數老三屆在文革中從未參與任何過激行動,做到了"出污泥而不染",但因為當時整個社會都醜陋,而且你沒能跑出國、躲開去,因此罪惡還是在你身邊發生了,而且,你沒像遇羅克、張志新那樣大無畏地站出來公開批駁血統論,公開批評毛澤東和他發動的文革,也沒有被判處死刑,因此你當然醜陋。如果你現在打算表白你潔身無垢,那也不行。因為你的辯白不僅多餘,而且有"自我表揚"、"為文革翻案"以及"為老三屆塗脂抹粉"之嫌,因此,你必須聽我來告訴你——你醜陋,要懺悔!
  看,劉雙是不是有點霸道:潔身無垢的那些老三屆,怎麼連"說話(辯白)"的權利也被剝奪了呢?
  好吧,就算所有老三屆必須一個不拉、百分之百都懺悔,具體的操作和實施似乎也有困難。改革開放以來,人們對"可操作性"的關切度正迅速提高,由於《丑》文對老三屆懺悔的"實施細節"語焉不詳,因此作者只好仿照新聞學中的五個"w"【注12】,提出若干問題,即:全國各地的老三屆,應該在哪裡、向什麼人、用什麼方式(公開抑或私下)進行懺悔?倘若老三屆希望自己的懺悔一次性獲得"通過",劉雙是否能夠先行公布"標準答案"?還有,就算懺悔將不再考慮老三屆"捲入文革的程度"和"手上是否有鮮血",麻煩也還有:譬如某老三屆在66年只讀完初一,後務農下鄉、做工下崗,至今仍在為每日溫飽奔波,而寫作能力又大
大蛻化,那麼本人口述、他人代筆,其懺悔能否也算有效?
  問題還有:千千萬萬、洋洋灑灑、陸陸續續的懺悔錄是在傳媒、網絡上發表呢,還是結集出版?懺悔運動展開後,必然出現"經營虧損",劉雙是否已與政府"有關方面"取得聯繫、爭取到若干補貼("知青辦"早已取消,不知道此類事現在歸哪個部門管)?還有:主持懺悔、確認他人獲得通過的"牧師"該由哪類人充當?坐在台上主持老三屆集體懺悔的"紅衣大主教"是否也要先對老三屆或者全社會講清楚自己在十年文革中的表現,按眼下時髦說法,他們也該有個"上崗證",總不能自己屁股下面還有見不得人的醜陋(!),就在那裡面無愧色地充當評判他人能否"轉世"的神職人員吧?
  含混不清、似是而非,"懺悔運動"如何展開?
  海爾集團總裁張瑞敏在改革"大鍋飯"工資制時曾說過一句名言:"平均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因為你付出的是不等量的勞動,得到的卻是等量的報酬。"【注13】張瑞敏這話說得多精彩。在計劃經濟下薰陶出來的"一律"觀念,其實並不公平。我們擁有過政治一律、貧富一律,思想一律、輿論一律,難道現在還要再來個"懺悔一律"麼?
  說到底,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三十多年前的那場文革,是一種非科學的傳統陋習和非現代的體制弊端相互作用,經歲月積累而孕育爆發的大悲劇。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對文革的再認識肯定也會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全體老三屆,包括我也包括劉雙,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2016年,我們每個人、每一年的對文革的認識,難道會停留在同一水平上?我敢說,無論橫向與他人比或者縱向與自己比,我們的認識總會在各自原有基礎上不斷深化。《醜陋的老三屆》一文,沒有發表在1976年,也沒有刊出在1986年,甚至到了1996年其"初稿"也沒有最後敲定【注14】,或許就是一個例證。
  說到底,老三屆每一"個體"對文革的認識,總會因其文化背景的差距、經歷際遇的差異、時間空間的轉換而產生巨大差別。就好像中國的十二億人不可能排成一個方陣、在同一時刻、齊頭並進地跨入小康社會一樣,老三屆對文革的再認識、對自身行為的再認識,也不可能在同一時刻達到同一水準。筆者以為,先認識清楚的人不妨以身作則、先行一步先懺悔(譬如劉雙先生);對尚未認識清楚的人,"先知先覺"不妨等等他們。
  分歧之七:懺悔或者反思,是否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
  《丑》文作者曾非常客觀地描述了老三屆的文革悲哀:“1957年的反右鬥爭中有五十五萬人被打成右派,但運動沒有在中學進行,那實在是不幸中的一件幸事。文革到來之時,中學生就在劫難逃了,千百萬老三屆成為這場鬥爭的殉葬品”。
  把全體老三屆定位為"殉葬品",我贊成。但筆者和《丑》文作者的分歧立刻就來了:既然老三屆已經不幸、悲慘地因為殉葬而被一度(!)深深地、活活地埋入像明十三陵那樣的"地宮",《丑》文為什麼還要喋喋不休地大聲責問老三屆:
  ——你為什麼在劫難逃地成了文化大革命的"殉葬品"?
  ——你為什麼至今不懂得為自己的"殉葬行為"而懺悔?
  蒼天在上,究竟什麼是懺悔?究竟我們該怎樣懺悔!基督教的懺悔,似乎有如下原則:1/自願。在神職人員的遊說下,由虔誠信徒自願去做。2/隱秘。懺悔者願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可以;不願公開自己的真實身份,也可懺悔。3/保密。教徒懺悔後,神職人員不得把懺悔者姓名和懺悔內容公之於眾。4/鼓勵。懺悔之前,神職人員必定好言相勸,不厭其煩;懺悔完畢,牧師總會熱情予以鼓勵,說一句"上帝一定會寬恕你"。
  《丑》文所要求的懺悔,沒有遵守上述"四項基本原則"。
  其實,西方基督教的這些原則,在中國古代先賢那裡也能找到支持。古人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迷而知返,得道未遠也","過(過失),人皆見之;更(更改),人皆仰之"。民間諺語說得更直率,"浪子回頭金不換"!
  說到底,靠着強迫老三屆懺悔、反思來肅清文革遺毒,要求老三屆"人人過關",這本身就有點文革"味道"。如果我們不注重體制改革、不強調體制創新,卻指望靠着大規模的群眾運動,靠着長期的、強迫的思想改造去剷除諸如成克傑、胡長青那樣的醜陋分子,那麼我們的任何"運動"和"鬥爭"都只能像"割韭菜"那樣割了一茬又一茬。即使"過七八年再來一次",也仍然無濟於事。
  《丑》文在《黃河》雜誌上刊載多日而未見老三屆熱烈響應、紛紛懺悔的原因,或許正在這裡;《丑》文在互聯網上張貼出來便遭到許多人駁斥的道理,或許也在這裡。《醜陋的老三屆》其實並不證明着全體老三屆的都醜陋,它恰恰證明了《丑》文作者以及某些自由貼的那麼一點點醜陋。
  《丑》文還說:“老三屆在回憶成長經歷時,往往使他們的內心產生陣陣的疼痛。他們不能忘卻那如煙的往事,但在公開的場合卻要迴避使自己陷入窘境的話題......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代表人物,老三屆也不例外......(希望)再過一些年,能夠看到以下曾經有着全國影響的老三屆或者是他們的親屬寫出的,有着較高境界的文字(名單見《丑》文)”。
  其實,凡在談及往事"內心陣陣疼痛"並且"羞向人前說起那段慘痛回憶"的老三屆們,是否可以視為已經後悔、已經進行了反躬自省、已經進行了某種程度懺悔的"准好孩子"?是否可以就此將他們一概列入"可以教育好"的範疇——可惜,從《丑》文遣詞造句的感情色彩看,作者似乎不贊同。
  分歧於是又來了:筆者以為,讀罷《丑》文,老三屆、紅衛兵中那些"代表人物"、"瘋狂人物"大抵是不會也不敢去公開懺悔的,哪怕他們曾經有過懺悔和反思的衝動。為什麼?因為《丑》文和隨之而來的那些自由貼已經做出"定格"處理:如果你不懺悔,那麼你很醜陋,必須下地獄!如果你懺悔了,那麼你真的很醜陋,因此你仍然只能下地獄!我不知道,倘若一名信奉上帝的虔誠的基督徒因為懺悔而"丟人現眼","名聲掃地"甚至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那麼他的身後,還會有誰敢去懺悔?
  時序即將跨入二十一世紀,沒有人會否認全球如下大趨勢:世界的多極化,思想的多元化,文化的多樣化,那麼老三屆的"是否懺悔"、"懺悔方式",以及懺悔能夠得以通過的"標準答案",能否也允許多元多樣化?
  修正劉雙的過分尖銳,我願對《丑》文作些理性的補充:
  1/對紅衛兵和上山下鄉的"代表人物",公眾確實有"權利"呼籲他們寫出自己的真實經歷,因為他們曾經是公眾人物,因為那對留存文革史料以及改善他們自身的公眾形象,均有裨益。但是,即使對"有着全國影響的老三屆",我仍然主張"誠懇敦促"要和"堅持自願"相結合。敦促的語言,必須與人為善。既然法律和政府已經頒布"赦免令",那麼"好言相勸、誠懇敦促"與"諷刺挖苦、咄咄逼人"的後果,肯定不同。
  2/文革中兇狠打人、抄家的紅衛兵,雖然他們不必為自己的殘暴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雖然其個人經歷更多屬於重複性的"個案",但由於文革整體的殘暴確實是由一個個具體的殘暴堆積起來的,因此他們最好能公開(但可以不用真名)做出懺悔和反思,為歷史更多地留下一些具體史料,以便後人能把中國文革史寫得更加生動翔實、有血有肉。迅速崛起的中國互聯網已經為這種"隱秘懺悔"提供了絕佳的便利工具。
  3/對於老三屆中盲目隨大流的"芸芸眾生",我主張以更加寬容的原則去對待,即,無論這些昔日普通老三屆今天在社會上屬於"成功人士"還是"一般群眾",都應堅持如下原則:是否懺悔,是否公開懺悔,悉聽尊便。
  對懺悔的"標準答案",我並有如下建議:
  ——當初的少年郎凡勇於公開懺悔,敢於公開說出自己的幼稚、瘋狂和殘忍的,我們尊敬之,佩服之,為其知恥之"勇"大聲喝彩;——對自己的父母長輩、妻子丈夫、兒子女兒等至愛親朋,私下講述自己的那段愚蠢、殘暴行為;或在私人日記里作一番懺悔和反思,並在日記扉頁說明,要把它留給後人......只要這樣做了,應該也可以算是"正規的懺悔"。
  ——夜半不眠、輾轉反側、捫心自問,能夠在內心深處說幾聲"慚愧"、"抱歉"、"千萬懇求原諒"等等,並且在此後的言行中始終對"瘋狂"和"極端"保持冷靜,是不是也可以算作"不夠正規的懺悔"。
  無論答案"正規"與否,我都願意將其視作"有效"。
  不知道《丑》文作者劉雙是否能夠贊同我的這些拙見。
  四,"有罪推定",必然是邏輯推理的荒謬不堪文字粗疏,或許表明了作者的浮躁與焦慮。
  以上七項"分歧",基本都在說"紅衛兵"。《丑》文的另外一個重要部分,是要繼續追殺離開了城市的老三屆。不過,劉雙在抨擊老三屆知青下鄉、返城、上學中所使用的"手法",更加充分地顯露出《丑》文作者論證手法之"醜陋"。
  分歧之八:老三屆,讀書做工、向東向西,為什麼一概都醜陋?
  杜甫作詩,志存高遠;殫心竭慮、反覆推敲,因此被後人尊稱為"詩聖"。劉雙為文,務求尖銳新潮、務求一鳴驚人,甚至不惜用自己的"矛"去刺自己的"盾",搞起了現代法律所不齒的"有罪推定"。
  讓我們看看作者為了"語不驚人死不休",是怎樣"有罪推定"的:
  《丑》文說:持續了20年的,與上山下鄉逆向的"打工潮",從實踐上否定了上山下鄉運動。如果一個國家將發展工業所必須具備的預備人員強制性地轉為務農人員,就是一種倒退。以上山下鄉為手段去減少城市人口以消滅城鄉差別;以減少腦力勞動人員的數量去消滅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的差別的做法,是農業烏托邦主義在20世紀最荒誕的實踐。
  劉雙的這些論述很正確,但非常可惜,當同樣"身在農村"的知識青年開始進城、返城的時候,《丑》文作者的立場和態度就一下子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
  七十年代初期,知青在冬季短暫回城,劉雙諷刺揶揄道:“秋天是知識青年返回城市的季節。他們將在無聊和空虛中度過一個漫長的,城市的冬天。把自己失落的腳印留在城市陰冷的街道上,把自己迷茫的身影留在城市人憐憫的目光中。當春天再一次降臨的時候,他們只好又無奈地回到農村”。
  七十年代中後期,知青湧起返城浪潮,劉雙又冷冰冰地批評道:“在十年上山下鄉運動中,千千萬萬知識青年自發和自覺作的一件共同的事情就是抗拒(!)被農民的同化(!)和不惜一切代價返回城市。每逢升學,農轉工,調干的機會,他們就會不擇手段:女的不惜出賣色相,男的不惜以死相要挾”。
  假設有部分知識青年一時衝動,表示要"紮根農村",劉雙又會惡狠狠地咒罵道:"永遠紮根農村邊疆"的誓言象一聲響亮的臭屁......70年代末期,近百名有全國影響的知青聯名發出了"堅決紮根農村六十年"的最後一聲狂吠,理念之迷亂,時務之不識,冥頑之不化已達到喪心病狂的程度。
  筆者不知道,為了返城,究竟有多少女知青"不惜出賣色相",有多少男知青"不惜以死相要挾",讀者能夠看清的只有一點:劉雙分明是用兩個不同"標尺"在衡量昨天的"知青"和今天的"民工"!筆者不禁要問:《丑》文作者到底希望知青被"同化"、因此也就"紮根農村志不移"呢,還是歡迎他們返回城市,像"民工"那樣成為一名"工業後備力量"?總不能城市、鄉村兩處茫茫大地,竟沒有中國知青的一塊立錐之地吧!
  知青回城之後,《丑》文作者對老三屆的莫名刁難仍然沒有停止:
  ——倘若老三屆中有人幸運地參加考試,趕上了七七、七八級的末班車,那麼劉雙會諷刺說,因為老三屆"被錄取",結果就導致了文革"中斷文化教育的孽債被名正言順地一筆勾銷了";如果老三屆不幸沒有機會進入高校深造,那麼劉雙又會嘲笑你:"由於文化水平偏低,而年齡又相對偏大",必然"過早地被社會淘汰"

  ——進入大學,老三屆仍然要挨罵。假如你學習恰好不夠努力,那麼你便是"對知識的渴求已不再是學習的第一目的";如果你恰好學習努力、成績優秀,那麼你也不過是"對獲得一紙文憑的滿足和對可以名正言順地混入知識分子行列的竊竊之喜";如果你八十年代初大學畢業,得到國家重用,那就更壞了,因為你"浪跡江湖十年之久",不過是"把上學讀書作為進入官場的敲門磚"。而且劉雙斷言:這類老三屆"不在少數"。
  "多數"、"少數"、"極少數"這類詞彙,劉雙可以隨意調遣、任意發配。說老三屆有幸在1977、1978年考取大學,劉雙說那是"極少數",是多少多少萬比"1";等到要說"極少數"七七、七八級老三屆"把上學讀書當作進入官場的敲門磚"時,形容詞又變成"不在少數"了!
  仔細閱讀、品味《醜陋的老三屆》,可以發現作者此類自相矛盾的說法,幾乎可以信手拈來。直到這兩天,我才深切地感受到什麼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什麼是"文革遺毒"和"文革遺風"。
  劉雙對老三屆的糟踏,還沒有罷手。八十年代中後期,倘若你回憶過去的知青生活,那你便是"蓬頭垢面"、"灰頭土臉"、"醜陋不堪";倘若你不去回憶知青生活,那麼你又有可能是"從內心深處看不起農民,也看不起農民的孩子們"(今天的許多城裡人,都犯有這個大毛病)。
  不知道《丑》文作者哪裡來的那麼多的"仇恨",以至老三屆的子女都要跟着倒霉,成了近四十年來"整體素質最低"的中學生——不過,這顯然不是事實——《丑》文曾明確指出:如果“用張鐵生考過的那套卷子在1973年對67屆、68屆、69屆和70屆的初中畢業生進行全國同試,多數人還考不到張鐵生這個水平,“白卷”大軍不會少於一千萬”!我困惑:1976年前後出生、1982年前後進入恢復了教學秩序的校園學習的老三屆的子女們,怎麼會在高三
畢業時面對1973年的“試卷”還要抓耳撓腮、束手無策呢?
  劉雙到底是要批判文革呢,還是要為“學工學農學軍”的文革教改唱讚歌?
  《丑》文還說:老三屆作為一代人,“在(文革)被剝奪學習文化知識的基本權利的歷史性時刻,表現出來的是一種整體性的麻木,雖然個別人有一些反應,也不過是不健全的政治神經的抽搐而已”。
  照此分析,在那"歷史性時刻"劉雙大約應該做到了"眾人皆醉我獨醒",應該能夠開着"頂風船",與毛澤東主席"剝奪老三屆讀書"的錯誤進行了"非麻木"、"非抽搐"的鬥爭吧?可是,擺在讀者面前的這篇《丑》文,似乎不能證明這一點。
  儘管網上因為追求速度而常常忽略文字的精確,儘管長篇論文的文字疏漏可能屬於"小節"而且並不妨礙作者基本觀點的闡述,但劉雙的這篇《丑》文先在《黃河》雜誌上白紙黑字地刊登出來,事隔一年多,又搬到"田小野"的網站上來爭取更多讀者,按理說,作者早該把文字的疏漏大體消滅乾淨了。
  可惜,《丑》文的文字疏漏多得令人吃驚,它至少證明作者受今日社會浮躁思潮的衝擊,心態有點不夠冷靜,對文字細節也有點重視不夠。例如:
  1/ "金榜提名得到深造的機會",應為"金榜題名";2/ "另人厭惡",應為"令人厭惡";3/ "農民極其子弟",應為"農民及其子弟";4/作者在批評了知青中有人"走後門"離開農村後說,"權利對於看似平等的“知青”大軍的瓦解作用從來就沒有停止過",這裡的"權利"應為"權力";5/幹部子弟"貴為金枝玉葉,即沒有人壓迫他們,也沒有人剝削他們,到底有何反可造","即"字在《丑》文中幾乎全部用錯了,應為"既沒有......也沒有......"。6/ "小將們就從輝煌的顛峰上滾落下來",應為"巔峰";7/"這些報紙除了頑固地、不厭其繁地販賣......",應為"不厭其煩";8/ "解放初期,有人曾告戒幹部子弟要以史為鑑......這種告戒固然用心良苦",兩處"告戒"均應為"告誡";10/ "臘炬成灰",應為"蠟炬成灰";11/ "比較恰如其份的",應為"恰如其分",理由:"分寸"不寫作"份寸"。12/毛澤東第一張大字報"其中例數劉少奇的所謂"罪狀",應為"歷數......罪狀",意為"一條、一條";13/ "文章的作者小小年紀,吃了十八九年的糧食,書只讀到中學,事還沒有作成一件,那裡來的如此了得的傲慢與囂張",應為:"哪裡來的......";14/"肆意殺戳“四類份子”和他們的後代",應為"殺戮......";15/"這種自吹自擂尤其表現在最近國內外出現的一股研究“文革”異端思潮的熱浪中,其作浪者的多數還是文革中的“老三屆”",這一句里的"作浪",讀不懂。16/ "原北京師大女附中(現在的實驗中學)的校長卞仲芸女士就是在本校的操場上被一群十六七歲的女中學生活活打死的"。"本校"應改為"該校",理由:那位從美國回來的原師大女附中學生可以說"本校",但作者劉雙如果這樣說,就有曾在那所學校就讀的意思,說"該校",則陳述者才能從那所學校里"跳"出來、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去轉述。
  限於篇幅,恕不逐條列舉。
  結束語:只有更理性,才能更深刻、更尖銳?
  儘管作了許多反駁,但在全文結束前,我還想對劉雙先生的《醜陋的老三屆》做一個概括性的評價。《丑》文提出的部分觀點,我是贊成的:我們必須進一步否定文革,否定紅衛兵運動,否定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運動。老三屆以及整個中華民族的成年成員,都應該選擇某種適合自己的方式,繼續對文革、對紅衛兵、對上山下鄉、對此後的一系列運動做出公開或者私下的反省、反思、研究。我從來不贊成"青春無悔"的說法,也不喜歡某些"知青聚會",不喜歡在這些聚會上不停地唱那些"老歌",(可我誓死捍衛他們表白和唱歌的權利,)但是,我更不贊成因此而徹底打倒全體老三屆,更不贊成挖苦諷刺他們中的大多數。令人深感遺憾的是:《丑》文的部分"閃光點",因為作者思緒的有罪推定、自相矛盾而被湮沒在諸多謬論之中,因此,《丑》文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大約只有"二八開":兩分正確,八分錯誤。
  需要呼應拙作全篇之標題:筆者以為,批判文革,需要尖銳,需要深刻,需要超前,但更需要理性。因為只有理性的戰鬥,才能保證批判的更深刻和更尖銳。何況反思文革、批判文革肯定是一場韌性、長期的戰鬥。
  "田小野"網站上首貼的袁相南先生的《剖析〈醜陋的老三屆〉》一文,也已拜讀。雖然這篇文章的"鍵盤"、"龜頭"、"意淫"等等的說法,有值得推敲、修正之處,但這篇文章的基本觀點,我當然贊成。文中的許多章節、論述,確實很精彩、很獨到,我很欽佩。在我的心目中,《剖》文可以算作"八二開":八分正確,二分錯誤。
  拙作副標題為"我們......",理由是:上貼之前,曾經徵求過幾位朋友的意見,他們提出了一些寶貴意見,筆者在此表示謝意。好了,文章已經夠長,但我卻絕不指望能夠說服劉雙們,他們能夠在網站上對拙作提出再反駁,我深感榮幸;劉雙們能夠不在網站上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我也深感榮幸......但願這榮幸能夠降臨,謝謝。
  作者2000/11/07
  本文註解:
  【1】"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毛澤東語,意為"我不在乎任何法律規定"。
  1965年,毛澤東在會見美國記者斯諾時承認:現在的中國,有個人崇拜,但"中國需要更多的個人崇拜",斯諾百思不得其解。1970年國慶,毛澤東邀請再度來華訪問的斯諾同登天安門城樓檢閱。面對廣場上萬千群眾的三呼萬歲(絕不僅僅是老三屆),斯諾舊話重提。毛對五年前說過的話並不表示後悔,而是解釋說:1965年的時候,許多地方的事情我都管不了了——包括各省市、也包括北京市。針對記者出身的斯諾的不那麼友好的提問,毛澤
東反唇相譏:赫魯曉夫不搞個人崇拜,所以他早早地就下台了......你們美國人就沒有個人崇拜麼?你們崇拜華盛頓。你就沒有個人崇拜麼?你寫了書出版,不是也希望有更多的人來買了看麼。毛在結束與斯諾談話時說: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2】《保護未成年人法》第四條:"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三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第四十二條:"十四周歲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注3】《保護未成年人法》第四十二條:未成年人觸犯法律的,判決前,"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判決後,應採取"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及"教育與保護相結合"原則進行。
  第五十三條:"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條,"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注4】胡繩主編《中國共 產 黨的七十年》
【注5】據筆者查閱,1964年5月,毛澤東在聽取國務院四位副總理的工作匯報時,即提出了"有成分論,但不唯成分論",他說:一定要很好地注意階級鬥爭。農村四清是階級鬥爭,城市五反也是階級鬥爭。城市五反工作要準備三、五年才能結束。城市也要劃成份,至於如何劃法,將來作時要定出標準。不能唯成份論,馬恩列斯的出身都不是工人階級。
  【注6】毛澤東在另一次講話中,把這句話改為"左派挨打受鍛煉"。
  【注7】指1966年8月下旬,北京有部分青年工人不贊成紅衛兵的抄家行為,在制止過程中,與中學紅衛兵發生正面衝突。青年工人的舉動得到了北京市新市委的贊同,但在中央會議上遭到毛的否定。
  【注8】1966年8月18日之前,值得關注的毛澤東的談話、指示還有:1964年2月《春節對青年的指示》;1964年2月《和毛遠新同志的第一次談話》以及此後的第二次、第三次談話;1964年7月《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的條件》;1964年9月《對〈對中央音樂學院的意見〉的批示》;同年《接見尼泊爾教育代表團的講話》;1965年10月《關於大學文科改革的指示》;1965年11月,《在聽取教育部匯報時的插話》(提出課程負擔太重,"我看要
砍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1965年12月《反對摺衷主義的談話》;1965年12月,《與陳伯達、艾思奇、關鋒等同志的談話》;1965年,《和王海容的談話》等等。
  【注9】北京四中當然也發生了武鬥,下文還會有交待。四中雖沒有發生老師被毆打致死的悲劇,但也發生了至少兩名校外的所謂"壞分子"被活活打死的慘劇。另外,本班紅衛兵也動手打過校外的"壞分子"。
  【注10】1909年,中美官員使用"庚子賠款",共同選擇"京張鐵路"邊的"清華園"小站附近的一座皇家廢棄園林,設立了"留美預備學校"。由此發端,今日名傳遐邇的清華大學得以誕生。此後,美方負責建校,設定課程,派來教師,又負責解決建校之初"游美求學"的中國留學生的部分生活、學習費用。
  【注11】這裡的"第一聲",與上一段的"文革過去32年,老三屆中沒有人出來認領和懺悔這一份罪惡"的"沒有",是個小小的矛盾。
  【注12】新聞學中的五個"W"是指who、when、where、what、why。
  【注13】青島海爾集團老總張瑞敏成功創業案例,已被列為美國哈佛大學MBA教材。有記者採訪張瑞敏,張笑說:我是"老三屆",上中學時一心以為可以升學,因為文革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但是,沒有踏入大學門檻,並沒有使我少讀書。我對新知識求之若渴,尤其對美國、日本的管理類書籍感興趣。他回憶說,80年代中期,要改變吃"大鍋飯"還很困難,很多原來的限制碰不得,但張瑞敏認為:"平均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因為你付出的是不等
量的勞動,得到的卻是等量的報酬,這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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