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注釋 zfromthesamesite |
| 送交者: TUTU 2002年04月24日20:39:1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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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提出的論文注釋的問題,先把注釋的六種方法附上。 第一級注釋:考據。凡本題目之外的學術問題,即與本文題目相關又不適合於在本文中陳述者,另出一文,其中所有注釋材料均隨文給出,不再出注。 第二級注釋:集注。綜合各家之說,並對比分析,作出評價和推定。 第三級注釋:校勘。對引證文字資料作出校勘,附校記,並包含對資料的價值評價。 第四級注釋:解釋。文中不必、不可、不易理解的部分,剔出另加詳細解說,尤其在名詞、概念、術語的所用特指定義與一般定義發生分歧時。 第五級注釋:相關。與本文題目無邏輯關聯。附錄在旁,以備稽查。 第六級注釋:引證。註明引文、引證和資料的來源和出處,不對資料價值證價或推論。用作者名的拉丁拼法,加版本年代再加頁碼,可通過文獻目錄覆核。 上述方法都是學術論文通常使用的陳法。所不同在於二點,其一,有些注釋將以形相覆核。少附或不附文字。其二,所有古文獻在本文中皆用現代漢語說明援引的確定意思,在注文中附原文和出處。以此避免任何理解上的歧義,也便於驗證對與錯。 關於科學論文的注釋問題與一般的注釋、解釋、闡釋問題有區別。釋經學(Hermeneutic)所揭示的人對文本的歷史解釋,以及解釋的變化,與科學論文的注釋關係不大。所以,我們在現代研究中,尤其是人文科學工作中,一方面要了解注釋學帶來的變化;另一方面要了解60年代以來,對哲學中的解釋學的過分強調,使一般的學者把科學論文的注釋方法和解釋學的方法混為一談,以至於失去了對注釋的科學性質的把握,而一味地攪在對注釋的哲思性質的是非之中。 釋經學/解釋學作為一種哲學思考,主要揭示的是在人類歷史上非科學注釋對文本的誤解和主動誤取所造成的差異。這種差異一方面記錄着歷史,因為所有誤解和主動誤取都有兩個歷史因素,一是"因何"(解釋者的文化背景和思想環境所構成的條件和原因);二是"為何"(解釋者的當時、當地、當事和個人所執持的動機和目的)。因此,解釋是歷史的。 因為解釋是歷史的,所以如今人們又可以反過來研究曾經出現過的對一種文本的不同解釋,來探索歷史上的精神現象和文化現象。再進一步,因為發現了人類曾經有過的解釋都是看歷史條件的,所以對認識論產生了新的規定,由此類推,也許人類的進行的一切解釋都是無意和有意的主動誤取。所以,人類的知識都是一個歷史上不斷變化的解釋,而且這個解釋還將繼續下去,沒完沒了。更進一步,如果人類的知識是一人永無定論的變化着的解釋過程,那麼,以人類的知識--即人對自身和世界的逐步認知與把握--為根據的信念就發生了根本的動搖,人類可能趨向真理,歷史所做的一切努力只不過是某時某地的某人做某事的精神活動而已。無疑,對於清除任何的理想的規範壓抑人性和個人幸福的前現代社會觀念,解釋學是一個有力的掃除,它不再質疑這一理想或那一個理想的問題,而是質疑形成理想的方法。方法不能合法地到達真理,憑什麼人們可以執持任何一種真理?但是,解釋學的根本問題是設定人類的精神活動。(以對《聖經》或經典文本的注釋為典型代表)就是為了邏輯的追索。為了找出原因,為了因果關係的最終"解決",解決的終點就是"真實"或"本質",對"本質"的揭示和證明名為"真理"。這是希臘傳統,是人類精神一個方向。 換一個方向,如果循着印度傳統,專門破壞對任何原因固定的執持,根本上不允許發問,"語言本身就是障礙"。因為語言是認識的結果,而認識是人先從表面現象開始的,表面現象是本體(存在即"是""如此")偶然的、片面的變現。根據偶然的、片面的變現的結果歸結出來的人的語言/知識,是一個大的東西的局部,用局部來表述這個大的東西永遠是局部的,因為那個大的東西只是一個東西,一個全體,全體不等於局部的相加。語言作為局部,運用語言提問也是局部。對於全體,一提問,已錯在局部,所以不能問,當然就沒有邏輯,消除因果。雖然可以說是因緣,但畢竟全是假設。一為破斥而利用已有的語言和理論,二為救渡已淪陷在語言和局部中的同類。當局部被消解之後,個人就是全體,內外、往來、物沒有界限,精神的最高目標於是實現。破斥道理即是真理,無理方真。 在這個方向上看注釋,注釋只是針對聽者的消除過程,聽者存何已有的(執持)的理,就破他這一項。在注釋的初級階段,還可符合解釋學的法則,但是最表面的問題常常很薄,一經穿透,馬上遭遇人的幸福問題。這個問題無今無古,舊石器時代和計算機時代沒有什麼結構上的區別。所以解來解去,只是對應的雙方在問題的偏向上的相互清除,沒有歷史,也沒有多餘的、豐富的動機可資研究,解釋學無效。 再換一個方向,如果循着中國的傳統。世界的發生和演變從來都是所有因素協作的現象,而這個現象沒有停止其演變,各個因素不間斷地作用着。相似的現象,可能是不同的各組因素在作用。同一組因素,由於各自的力量和方向的消滅,又可能出現不同或相反的現象。沒有一個單獨的因素是這個現象的成因,所有因素在一起也不是這一現象的成因。而是所有因素間的一時作用才是這個現象,而這個現象的性質無從由因素的各自單純的性質的探索來推斷;現象的演變的性質更使原本就無從推斷的現象拒絕了推斷的可行性。於是性質的推斷被擱置不斷。"是"的問題無從解釋。能被解釋的是各因素的作用方法。即把因素用象徵符號抽象為簡單,易於記錄和演算的符號,符號的對應性質記錄為陰陽,符號的方向作用力部分記錄的八卦的升降關係和數種(五行)因素的相生和相滅關係,並由於演變成多種作用下的複雜規律,並藉此來推算未來。(根據已有因素的情況和作用趨勢,計算出即將或將來的變現狀況)。精神的最高目標不是原因的追索,也不是對追索的破斥,而是運用和調節一部轉動因素,以協調和彌補所有因素作用中的非正常狀態,不斷獲得中和協調的狀況,理即用,思即行,真理便是中庸。 在這個方向上看注釋。注釋是對各因素之間的作用規律的反覆證明。歷史的境遇和對他人事的動機成為佐證材料。作用規律的最基本的法則並不繁雜,很早就被概括為經書,於是反覆證明就褪變成對聖人之言和聖人之心的考證,佐證材料的廣泛性和代表性都變成很模糊,在某種程度,對《論語》的歷代解釋還不如對將軍門神的現象研究更能揭示解釋學的規律。(主動誤取是補充科學中對"為何"即動機發生的研究)。由於趨向對基本規律的證明,差異被儘可能地剔除,認同被儘可能誇大(恆常)所以歷代注釋因為儘量忽視差異而失去了信息價值,也就減少了解釋學所能研究的價值。這是思維的取向所決定的。 解釋學的成立根據是因果邏輯追尋多重解釋的思維取向,在另外的思維取向中幾乎不能有效,如在否定局部理論印度思維系統中或注重作用因素之調節的中國思維系統中。這個情況至少使我們可以保持對風行的解釋學和解拘主義新批評的距離。它不是通則。另一方面,我們又可分清作主技術的科學論文注釋根本與對文本的解釋不是一個層次上的事情。這樣就使我們能將科學論文的品種注釋方法作為一種操作的規範來討論。而不會一邊討論,一邊被攪糊到對於文本解釋的哲學問題中去,哲學不是科學。 科學論文的注釋除了與哲學的解釋學是所研討的文本解釋的性質之補。另一個重大的區別是與通俗注釋的區別。 通俗注釋是在知識和信息的傳遞過程中對接受者所做的輔助性補充。它的最簡單的方式是注音。在兒童讀物里,凡是超出此年齡段的普通程度之外的生字,都要加注拼音。這與科學論文中的語音研究完全不同。語音研究是對目前不可讀認的字證實(通過證據和推論)其讀音,是對科學的貢獻,其成果形式可以是一個注釋(科學論文注釋);而兒童讀物的注音對科學完全沒有貢獻。(教育手段不是對科學的貢獻,而是對未來的科學貢獻者的培養和準備)。 通俗注釋的最複雜的方式是教材。一部教材常常就是一個注釋。它也對本學科的科學毫無貢獻,只是培養和準備未來的貢獻者。 我希望通過以上二個方面的區分,即 1.科學論文注釋與哲思的注釋學區別; 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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