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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朱令鉈中毒一案(轉自網友“仰天長嘯”
送交者: DavidBJ 2006年01月31日20:15:4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不到長城非好漢---談朱令鉈中毒一案(轉自網友“仰天長嘯”,長文,?
文章來源: liquidsword 於 2006-01-31 10:40:26



不到長城非好漢---談朱令鉈中毒一案

自從“天涯”於去年11底登出網友skyoneline貼出的《天妒紅顏:十年前的清華女生被毒事件》以來,朱令鉈中毒一案再次被曝光和聚焦,網絡尋凶呼聲迭起。早些時候,“天涯”發表聲明,為正義而吶喊(大意如此,可惜當時沒有拷下原文,現在找不到了---原因見下)。正為這一舉動叫好呢,誰料該網站不久(1月19日)突然宣布:為有利於事件的順利解決,有關“朱令鉈中毒事件”話題暫停討論。還沒從驚詫之中醒過來,又發現連“天涯”網也上不去了(被封了?)。現在再試,雖可進其主頁,但擔心有關朱令的內容,有朝一日又被停封。

怎不叫人仰天長嘯!

都說不平則鳴。其實,朱令一案已經不只是平不平的問題,而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線,叫人無法再沉默。

在讀本文之前,想說明幾點。1)本文並沒有什麼新的推理和新的發現。因為網上已有許多精彩的帖子,所以本文主要是想將這些分析和評論加以綜合,歸類和簡化,以方便讀者在短時間內集中閱讀。2)因為是綜合與歸類,所以當引用文章時,將儘量指出該文作者和來源,以方便有興趣的讀者進一步勘對和深究。3)如果有些分析和推理跟一些網友的一樣或類似,而又沒有指明出處,敬請網友原諒。

下面開始正文。

本文談三大問題(主要談第一個問題,兼談後兩個問題)。評論時儘量保持客觀,力爭做到讓事實來說話。這三大問題是: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

第一個問題為揭穿兇手而從三個方面展開:1)各方都認可的事實;2)有待進一步核實的事情;3)通過事實及事實下的合理推理而指出元兇。第二個問題為投毒的動機分析。第三個問題討論如何將兇手繩之以法和如何進一步幫助朱令。

(一) 是什麼---與嫌疑人有關的事實和推理

1)各方都認可的事實
F1)朱令兩次(94年11月~12月,95年2月~3月)被人投毒(重金屬鉈中毒);
F2)孫維出生於高幹家庭,是朱令的同班同學,室友,曾同為清華民樂隊隊員;
F3)清華大學證明,孫維是當時清華唯一能合法接觸到鉈的大學生;
F4)孫維在97年畢業時,曾被清華扣發畢業證書3個月;
F5)孫維97年4月被北京公安局審問8小時,並被要求作為犯罪嫌疑人簽名;
F6)自此以後至今年初,不見孫維及其家人堅持要求為其恢復名譽;
F7)自此以後,不見警方就朱令一案給朱令家人和普通百姓一個公開的答覆;
F8)朱令中學同學貝志城等在95年4月通過互聯網向世界各地專家們求助;
F9)05年11月30日,“skyoneline”發表《天妒紅顏…》;
F10)05年12月30日,“孫維聲明”發表《…駁斥朱令鉈中毒案…》;
F11)06年1月13日,“孫維聲明”發表《…為“竊聽器”錯誤…道歉》。

2)有待進一步核實的事情
L1)朱令寢室的朱令日用品失竊案一事;
L2)警方從孫維的箱子裡搜出了一個徹底洗乾淨的朱令的咖啡杯一事;
L3)清華謠傳朱令父親走私鉈而導致朱令中毒,後查明謠言起源於孫維一事;
L4)孫維祖父向最高領導人求情放人和北京市公安局長的麻袋說一事;
L5)北京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與南方人物周刊記者的電話會談一事。
L6)朱令學會彈中阮和孫維退出民樂團的時間關係一事;
L7)孫維是朱令的演出替補一事。

3)事實及事實下的合理推理
既然朱令是被人投毒,圍繞着前面1)所列舉的事實,人們不禁要問3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清華要,而且也敢扣發孫維的畢業證書3個月?為什麼警方要,也敢審問孫維8小時,並要求她作為犯罪嫌疑人簽名(見F4與F5)?為什麼?

要知道,孫家的地位是多麼顯赫。正如有的網友所言,要見孫家的人(如孫越崎),別說小小的公安處,就是公安部長或清華校長本人,也要先電話預約才有可能登門拜訪。沒有絕對充分的理由,他們敢在太歲頭上動刀?這可不是鬧着玩的。弄得不好,落個誣陷的名聲不說,連烏紗帽都有可能要丟。但是他們做了,這說明他們一定有確鑿的證據,加上該案性質實在太惡劣,不得不做。正因為如此,公安局長的麻袋說還是有可信度的(但這只是佐證,說與沒說與投毒本身無關緊要)。

第二,如果孫維真是被冤枉的,為什麼不見孫維及其家人要求警方白紙黑字,還其清白?

任何一個人出於本能,對自己的榮譽都會極力維護,何況是在中國,更何況是象孫維這樣的有着很高的知名度,為共和國做過特殊貢獻的家庭。古今中外,黎民百姓為蒙受不白之冤都要上訪到最高執行機構(如清朝“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為什麼孫和孫家在“投毒嫌疑人”一事上,長期保持沉默呢(這可不是“順手牽羊,拿了同學的鋼筆”,或是“偷書不算偷”之類的污名,而是卑鄙又歹毒的殺人嫌疑。)?答案只有兩種:1)不屑於和誣陷者理論,任其所為而自己保持沉默。這種可能性為零。為什麼?因為這裡涉及的核心問題不是誣陷者,而是被誣陷人自己。可以不進一步追究誣陷者的責任,但一定會拼死還自己的清白。誰能頂着“投毒殺人嫌疑”的惡名一輩子?否則,今後如何面對列祖列宗,又如何做人?2)出於某種原因,和警方心照不宣,沉默下來。畢竟人家沒有進一步追查。賊喊捉賊,那是喊給不知情的人聽的。捉賊人已經放你一馬了,如果還繼續逼知情人捉賊,豈不是既將他的軍,又將自己的軍?除非可以找一替罪羊---只是可惜得很,合乎條件的羊幾乎為零(見下面的分析)。

第三,退一萬步講,就算清華和警方冤枉了好人,就算孫維和家人是“宰相肚裡好撐船”,那麼,警方為什麼不對“投毒一案”追查到底,而是不了了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分析兩個相關的問題:1)“投毒案”本身並不複雜;2)“投毒案”的確性質惡劣。

關於第一個問題,稍有智商的人(暫且讓廣大網民當回弱智者吧)都看得出來,要找出投毒者本人,對於警方來說是不太困難的。這是因為:
1.1) 毒源特殊---所用的不是象老鼠藥或者是“敵敵畏”之類的常見毒品,而是鮮為人知,而又毒性極強的重金屬鉈。大家不妨做個調查,看看有多少人知道鉈。別說知道,就是聽說過的人都應該不多(以筆者為例,在校多年,甚至連認都不認得鉈字,剛開始還以為這個字讀“砣”---慚愧)。清楚鉈的特性的,必是專業人員。有網友指出,全北京能合法使用鉈的,也就大約200多人。因此,毒源的特點,將刑偵的範圍鎖定在一個狹小的對象內(所以說“羊”不好找啊)。
1.2) 兩次投毒---一般來說,在確定是投毒案後,警方的偵破範圍就開始縮小了。而兩次投毒,尤其是第二次(朱令大部分時間呆在寢室,男生又難以進入女生宿舍),偵破對象則進一步縮小了(所以,具有高智商的“羊”,還是“母羊”,何處尋啊)。
1.3) 輔以佐證的事情L1,L2和L3(請注意,這三條僅為輔佐,因為不論他們是否為真,並不影響“警方為什麼不對投毒一案追查到底”的回答,但對警方的偵破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多說幾句)。“失竊一事”我個人認為是真的,因為《新民周刊》,貝志城都指出過此事,而孫維及其支持者最開始都沒有否認過此事。所以,“竊案”一出,兇手已呼之欲出了,而“從孫維的箱子裡搜出朱令的咖啡杯一事”(如果是真的話),則兇手已原形畢露了。有了L1與L2,L3真與不真已無關緊要了。

至於第二個問題,不用多說。使用非常隱蔽的巨毒品,兩次投毒,而且第二次施以致死劑量,導致優秀的女大學生雙目幾乎全部失明,從此痴呆,終生癱瘓。還有手段比這更卑劣,結果比這更悲慘的嗎?

面對案情相對簡單,而性質又如此惡劣的案件,警方竟然十一年未能破案?果真如此,投毒人也未免太小瞧公安的辦案能力了(北京大學後來不也出過一起學生鉈投毒案嗎?卻被迅速破案,除了兇手自首這一原因外,也和警方的全力偵破有關吧。當然,也許還和雙方的家境有關---這次正好相反,投毒人出生於普通家庭,而受害人是東北某高校校長的孩子)。而公安又怎能給中央一個交待,給百姓一個答覆?中央又豈有不勒令限期破案之理?之所以這些都沒有出現,是因為答案只有一個:此案已破(或基本已破),但出於某種原因,未明說而已。正因為這樣,才有北京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答記者“…已有一定結論…不宜發表意見…只有照辦”一說(可信度很高。但坦率地講,雖然理解李的說法,聽後還是出離憤怒)。

上述的三個問題,有一個成立的可能性就很小,三個同時成立的概率本應幾乎為零,現在居然發生了,只能說明簡單的案情後面,有難以抗拒的因素在起作用。孫維爺爺向最高領導人求情放人的事雖然難以查對了,但是“孫維聲明”說“我爺爺1995年12月9日已經已經去世…而且我一天也沒有被關過,根本談不上放出來”則是偷換概念了。這裡的“放”是指放人嗎?那“放他一馬”也就是放馬了。這裡的“放”不是捉放曹,而是“不要再追究”之意也(還望孫維在此事上,“放”了我)。

如果說所問的三個問題,反映了廣大網民對孫維的高度懷疑(關於孫維是最大的嫌疑犯,許多網友,象“藍天心情”,“網事如作”,作過細緻而令人信服的分析),那麼,05年12月30日“孫維聲明”發表的《…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一帖,則進一步證實了孫維是最主要的投毒嫌疑犯。為什麼呢?因為若不是嫌疑人,則無必要撒謊,則會自然地流露出對朱令的同情和對兇手的痛恨。孫維的聲明,看起來天衣無縫,滴水不漏,可遺憾得很,恰恰在這兩點上被網友們點中了穴道。這裡,以三位網友(子路其,網事如作,和不安的咖啡)的分析最為切中要害。下面簡述之。

子路其先生(不愧是學語言的高手)從措辭,句式,句義和整體布局等方面層層分析了“孫文”,令人信服地證實了“孫文”的特點---刻意而又冰冷。一點不假。細讀“孫文”,不難發現有意的迴避,暗示,和冷得浸骨的行文。“一死一殘”,這樣的文字,雖然精確,但給人的感覺就象是電影《沉默的羔羊》裡那位醫生說的話,而不是三載同窗的好朋友所言。可惜啊,在符合文字邏輯的語句里,缺少了情感邏輯,這是最大的不合邏輯。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安的咖啡先生(好名字)則從一般人不易察覺的小地方---計算機全角半角字符混和使用程度(真是高手,這大概連孫維自己也沒想到吧)入手,一點一滴,令人嘆服地證明了“孫文”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也許,刻意,冰冷,加上集體智慧的結晶,還不足以證明“孫文”在撒謊,那麼,網事如作先生則準確地指出“孫文”在撒謊。因為在回貝志城的e-mail中,統計表明30%的電郵涉及鉈中毒,在診斷意見的郵件里,更有高達79.9%的比例。而“孫文”已經聲明她幫助翻譯了郵件,怎麼不見孫維提及一個“鉈”字?這隻有兩種可能:1)她根本沒有翻譯郵件(朱令的另一個同學薛鋼的聲明間接證明了這一點);2)她翻譯了郵件,但卻有意不翻譯“鉈”這個核心字。不管是哪種情況,都說明孫維心裡有鬼。

要是上面的分析仍然不能證明“孫文”在撒謊,那麼,讓我們再看一個更不起眼,卻是致命的點穴。這裡,我們應該再次感謝不安的咖啡先生(他謔稱是在“考古”,真是佩服)給了大家一個鐵的事實。“孫文”聲明她家裡的一對咖啡杯(98年春送給她母親的禮物)是竊聽器(02年發現),並附上了照片。叫人大跌眼鏡的是(這也是孫維萬萬沒想到的吧),不安的咖啡先生發現了---照片右邊杯子上的廣告語---“好的開始”。請注意,是“好的開始”而不是雀巢沿用了幾十年的“味道好極了”。雀巢咖啡“好的開始”的形象推廣是05年5月才開始的,試問98年或者02年前何來的這個推廣?真是荒唐可笑之至。另外,該照片是05年12月30日上傳的,但經過EXIF分析,已證明該照片是05年12月18日16:25:44使用佳能PowerShot S400拍的。由於此照片是為了配合“孫文”中第七部分內容的,因此,從照片的拍攝日期可以證明出“孫文”是05年12月18日之前就寫了,但直到12月30日才發出此帖。這又一次印證了“孫文”的發布是深思熟慮過了的(以上摘自不安的咖啡先生所寫原文)。這篇經過百般雕飾,被孫維的支持者百般叫好的聲明,不想被不安的咖啡先生輕輕一點,就判了死刑。真是“百密一疏”(這也才趕忙有了孫維的第二次聲明---《…為“竊聽器”錯誤…道歉》,可惜已是無事於補了)。

真是蒼天有眼。兇手雖然暫時沒有得到法律的懲罰,卻已經被廣大網友提前缺席審判了。(未完待續)

注意:為避免再遭類似“天涯”被封的事件,筆者思考以後,覺得還是暫時不將有關的資料來源列出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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