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花季 花祭 |
送交者: 王立峰 2021年03月25日01:28:0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一幫愛寫作的女子,湊在一起玩命題作文,誰說的“咱們寫初戀吧”? 唉,人到中年,滄海桑田,“初戀”這個詞何其遙遠!但,一顆心卻仿佛荷塘中沉睡的蓮子,被喚醒了來,悄悄萌芽。 誰沒有初戀呢?我的17歲呀,那段將滿未滿、夏至未至的青春歲月。 彼時,我從縣一中“流落”到那個鎮高中,成了一名眾目睽睽的“插班生”。因為要去投奔邊疆的哥哥做預備女兵,以為鐵定要走的,卻沒走成,而開學已過了一個月。 ------ 是一名驕傲地挺着脊梁的插班生。因為陌生,因為“落魄貴族”式的驕傲,我誰也不理,一個人悄悄補落下的功課。但我可不可以說,曾經在縣一中榮光過的女生,在鄉鎮中學自然也是引人注目的? 我的作文很快脫穎而出;團委老師發現我有板書並編輯特長,任命我主辦兩塊黑板報;接踵而至的元旦聯歡會上,我當了主持人。於是,一下子,想掩藏也藏不住了。每天從各班門前走過,躲不開四面八方投射來的或明或暗的目光;到飯堂打飯,免不了被指指點點。那些年流行林志穎的歌,一首《十七歲那年的雨季》,籠罩住了多少憂傷的少年。 事情發生在一次晚自習下課時間。鈴聲響過,三個班的人流湧向同一個出口,被挾裹其間的我忽然感覺手裡被人塞了一個紙團。回到宿舍在掌心展開,一行秀氣的小字寫着“這個周六一起回家好麼?”我一笑棄之。 ------ 那時施行的是“小禮拜”,周六下午才放假。同學們都走了,我得辦好黑板報才回家。這次特意留了一位女生陪我。正辦得流暢,一個男生的身影在門口晃了一下,待會兒又在窗口晃一下,最後像個警衛一樣立在窗外不動了。 那個女生不及板報辦完,說是回宿舍取個東西,沒再過來。他,便鼓起勇氣進了教室。是隔壁班的,跟他的鋼筆字一樣,是個清秀頎長的男生。我們互看一眼,竟沒有感到太唐突,好像就該是這樣。他陪我辦完板報,一起回家。 能順路走一段,便知道了他叫宏。他說我剛進校園時就注意到我了,我們班出晨操,他專門在隊伍里尋找我的身影;去飯堂,他專看我打上飯了沒有;上學放學,他只搜尋我啥時候出現……天哪,我吐吐舌頭!想想一個人在明處,一舉一動被躲在暗處的另一個人這麼盡收眼底,多麼可怕! 後來學會了一首歌,在那段時間裡常悄悄哼唱,仿佛是為這一段路旁白: 一朵花采了許久,枯萎了也捨不得丟; 一把傘撐了許久,雨停了也想不起收; 一條路走了許久,天黑了也走不到頭; 一句話想了許久,分手了也說不出口…… 在那段路快走完的時候,他已經把我當“女朋友”了,叮嚀我不要告訴別人,在學校里當作什麼也沒有發生,保持一米以上距離……呵呵,我心裡有些好笑,卻什麼也沒有說。 ------ 默契卻開始蕩漾在兩個人心間。依然是晨操期間、依然是飯堂相遇、依然是上下學擦肩而過,於我,卻仿佛這世界突然多了一個熟悉的人,一個心靈上的夥伴,一束追光從此為我而照耀。而我,過來過去,不再心虛害怕,我的腳底,突然就多了些堅實與自信,我可以昂首挺胸旁若無人地穿過睽睽眾目了。 有時他會派個“嘍囉”悄悄給我遞條子,約周末一起走;有時是一兩枚水果;一次嘍囉悄悄傳給我一個紙包,打開看是他的一幀小照,我回家悄悄給媽媽看了,媽媽說好看。可不敢給大哥看到了,會“打斷誰的腿”!校歌比賽時,每個班都定製了集體服裝,他特意穿上那件白色格子的修身西裝故意從我面前走過,我暗暗發笑,發現他確實很帥,同時發現許多女生的目光在悄悄追隨着他,而我,穩穩篤篤的,一點兒也不嫉妒;快過年了,他傳來的信封里是一張印着荷花的賀年卡,墨藍色的鋼筆水,寫的竟然是“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媽呀我不說了,是有多老土!好吧,我承認,我也很肉麻。我選擇了一張搖曳的風箏卡片,工工整整寫上“無論飛得多高多遠,線牽在你手裡”…… 後來在飯堂,他塞給我一張紙條,“昨晚我被人打了,你要留意,小心一些。”我大吃一驚。隨後我就知道了是誰打的宏。高三的“老外”,那個卑鄙無恥的混蛋! ------ “老外”家在鎮上,跟個地痞似的,見我從他們班級前過就吹口哨瞎起鬨,有時在路上堵我。雖然我跟宏的交往自以為很小心,不知怎的還是被這個傢伙知道了,帶人教訓了宏一頓。下晚自習時,我又被擋住了,我義憤填膺,但是不但沒有嚇退那個傢伙,他們幾個人還搶走了我的書包,跑了。我追出大門,也沒能討要回來。就在看得見校門的那個麥場邊,我跟幾個傢伙交涉着,僵持不下。眼看學校的大門關閉了,我心急如焚又無計可施。 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個冬天的夜晚,麥垛四周留着殘雪,街燈昏黃。我又氣又恨,“老外”還嬉皮笑臉地恭維着舅舅剛給我買的新款運動鞋。夜間氣溫降低,陪他的幾個當地學生都回家了,他怕我冷,把麥秸垛掏了個洞讓我坐着,硬把他的軍大衣給我圍上,還想幫我暖腳,被我喝止。大衣留了。他樂呵呵地跳着腳給我講笑話,我不笑。凌晨時分他終於去敲門說服了門衛,送我回了宿舍。 流言蜚語猶如次日飄起的雪花,悄悄流轉開來。宏又約我周六一起走。 回家有一個陡而長的大坡,宏騎自行車帶着我,冷風吹亂了他的圍巾。坐在後架上的我,心頭甜甜的,羞澀地伸出手幫他整理圍巾,這是我們之間唯一的親密舉動了,但他說“別這樣。” 在離我家不遠的路口我們分手,他欲言又止。終於說了,“有個叫周艷的是你們村的吧?”嗯,是有一個長得像洋娃娃一般的漂亮女孩,只是名聲不大好。我說是西村的,怎麼了?他說,女孩子要注意,名聲很重要。 我豁然明白。我想當時的我定然是盯着他的臉,冷笑過的,而後,決然掉頭而去。彼時的我,比如今還要驕傲而叛逆,我討厭一切誤會並阻止我的力量。 ------ 後來呢?後來我開始跟高三的哥哥姐姐們一起玩兒,他們其實挺好的,會在停電的晚上喊我去備有發電機的畢業班自修,他們喜歡我的作文,逗我唱歌。跟大孩子們在一起輕鬆自在。 再後來?一次我做完實驗回到教室,宏的“嘍囉”又來傳話,“俺宏哥說要你把他的照片還給他。”我哂笑:讓他自己來! 再後來?就畢業了。畢業班典禮上,我唱了一首剛學會的新歌,齊秦的《花祭》: 你是不是不願意留下來陪我? 你是不是春天一過就要走開? 真心的花才開,你卻要隨候鳥飛走, 留下來,留下來…… 我看見,台下有人哭了,有女孩的眼裡淚光閃閃。我沒有去看有沒有男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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