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習俗與觀念
1、有關婦女的習俗
除了可見的事實外,對婦女狀況的觀察還應包括習俗與觀念,這是一種無形的力量,但它對婦女的壓迫與禁制卻不容忽視。潛在的觀念與顯在的事實間有着互為因果的關係。
世界各國風俗與觀念各異,但是許多文化對女性心理、氣質和社會角色的規範都有相似之處。例如,把女性概括為溫柔的、弱小的、馴順的;要求女性安於次要的地位;要求女性順從於男性;要求女性為男性的利益奉獻犧牲自己;要求女性依賴於男性等。
在傳統力量非常強大的男權社會希臘,人們持這樣的道德觀念:一個女孩在婚前不上街,總是呆在家裡,才是個好女孩;女人應當把時間和精力用在家務上;房間打掃得乾淨,飯食做得可口,勤勞等品性得到高的評價;骯髒、混亂和懶惰得到低的評價。傳統觀念還認為,女人愛講話是不合適的,唐突的,甚至是危險的;在那裡,對女人來說,最厲害的罵人話是:她長了一條舌頭。人們的性觀念則是:女性的性慾是能夠控制的;男性的性慾卻是難以控制的。
在日本,中國儒教對婦女地位影響很深,日本17世紀的學者具原益軒曾寫道:一個女人必須將其丈夫看作君主,並以最高的宗教感和最深的愛慕為他服務。一個女人最重要的義務——她始終的義務,就是順從。(轉引自布魯瑪:<<日本文化中的性角色>>,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第15頁)
在蒙古,女人必須遵守許多的禁忌,她們相信有很多行為"會遭天罰"。例如,某種坐姿是不適當的,某個死人的名字是不能提的等等。
信仰穆斯林教、印度教或摩西教的女人在經期都認為自己身子不潔,因此必須藏匿一段時間。中世紀的羅馬天主教信條甚至規定,來月經的婦女不許進入教堂。在位於南美洲北部沿海的蘇里南,每當月經來臨,黑人婦女便要與外界隔絕,獨居一處,如果有人向她走近,她必須喊道:"我不乾淨!"(海斯:<<危險的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9頁) 羅馬歷史學家普林尼曾這樣描述過接觸經血的後果:"接觸了它,鮮葡萄酒變酸,田地變貧瘠,嫁接的植物會死去,田園的種子會乾癟,樹上的果實會墜落,鋼刀的刃會鈍,象牙的光澤會暗淡,蜂群會死去;即便是鋼鐵也會立刻生鏽,而且空氣中將瀰漫着臭氣;狗只要嘗到經血就會立即變瘋,並使被狗咬的傷口染上一種不可救藥的毒。"(轉引自凱查杜里安:<<人類性學基礎>>,農村讀物出版社,1989年,第211頁) 人們雖然不再相信這些假說,但對月經的恐懼感至今仍在影響着人們對經期婦女的看法。
婦女割禮已有近2500年的歷史,至今仍在40多個國家流行。它的分布是全球性的。非洲的26個國家、中東地區、馬來亞、印尼、秘魯、巴西和澳洲的土著居民中都有這一習俗。其中信仰伊斯蘭教的非洲國家索馬里、蘇丹和埃塞俄比亞最嚴重。據1982年估計,非洲有7400萬婦女受過割禮。女性割禮又稱包皮環切術。嚴格地說,應只限於陰蒂包皮的切除。但實際上手術往往把陰蒂也一併切除,或同時切除陰唇。有時切除的大陰唇邊緣相互融合、粘連,使得陰莖無法進入陰道 (留有小孔可容尿液、經血排出),性交便無法完成。當婦女行將婚配時再把出口處切開擴大。這一手術雖然同男性包皮環切術一樣有着久遠的歷史,但後者並不傷害其性能力,前者對性能力的破壞卻嚴重得多。手術既摧殘了女性的性功能,又危害了她們的健康。(凱查杜里安:<<人類性學基礎>>,農村讀物出版社,1989年,第48頁) 割禮支持者的理由包括:第一,對婦女的性約束。割禮通過割去性感器官削弱性慾,甚至使當事人不能性交,從而達到為新郎保證新娘貞潔的目的。第二,根據宗教信條婦女要施行割禮。宗教與這一習俗聯繫最多的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最強調新娘的貞操,有人認為這是<<古蘭經>>的啟示。第三,神話的影響。在有些文化中,陰蒂等外生殖器官被認為會造成不育或影響女性特徵。反對婦女割禮的人列舉了如下理由:這一作法是對婦女的身體和感情傷害;割禮確能減弱女性的性慾,但近90%的受過割禮的婦女仍有較強的性慾,因此割禮難以達到保持婦女貞操的效果;<<古蘭經>>對性快感的態度是積極的,因此禁止婦女享受性快感的作法是違背<<古蘭經>>的;關於陰蒂等外生殖器官會造成不育或影響女性特徵的看法純屬偏見,沒有事實根據;每個人都有保護身體健康免受殘害的權利,割禮危及婦女的身心健康,容易導致死亡,是對人權的侵犯,因此應當像中國人廢除纏足一樣,廢除這種陋習。(斯拉克:"婦女割禮與人權",<<國外社會科學快報>>,1989年第4期,第27頁)
一些阿拉伯國家的宗教戒條規定,婦女外出時必須蒙面紗,全身必須裹嚴;不得參加社交活動;不得駕駛汽車;不得單獨旅行;不能單獨取得出國簽證。如有違反,就要受到伊斯蘭教的"發揚善德委員會"和"整頓惡習委員會"的懲戒。婦女違反教規,輕則受鞭撻,重則用石頭砸死。長期以來,阿拉伯婦女一直在進行爭取男女平等的鬥爭,一些城市婦女,特別是知識階層和職業婦女,摘掉面紗並着西裝外出的越來越多。1981年,沙特阿拉伯的教長會議作出關於婦女在會見未婚夫時可以不戴面紗的決定,其他一些國家近年來戴面紗的制度也開始放鬆。(顧正龍等:"社會地位正在提高的阿拉伯婦女",<<環球>>,1982年第9期,第8-9頁)
在印度,"沙帝"風俗死灰復燃。"沙帝"就是寡婦自焚殉夫的風俗。"沙帝"一詞的原意是"貞潔的妻子"。這一習俗過去在伏爾加河地區的斯拉夫民族中曾經流行過,在馬來西亞、柬埔寨、斐濟等地也有發現。但最為盛行的還是印度。十四、十五世紀,在國王逝世時,數百名宮娥嬪妃殉葬的事並不罕見。19世紀初,這一風俗十分盛行,1818年,孟加拉省有839名寡婦自焚,加爾各達地區有544人自焚。1829年,英國殖民當局正式公布法令,宣布廢除"沙帝"風俗。印度教改革運動開展了救濟寡婦和允許寡婦再嫁的運動。根據印度教教義,婦女地位低下,其本分是結婚生育,操持家務,侍奉尊長,聽命於丈夫。貞節被視為婦女至高無上的美德。因此逐漸形成禁止寡婦再嫁的習俗。根據印度教的摩奴法典,寡婦不許濃妝,不許倚門而立,不事修飾,不食美味,不訪鄰里,不行祭禮,日食一餐,席地而臥。丈夫是妻子唯一的保護人,丈夫去世,妻子就斷絕了生活的來源。為了逃避這種悲慘的生活,寡婦自然產生了"生不如死"的心理,而且殉夫而死還能落得貞節美名。1980年12月,在德里,竟然有數百名婦女上街遊行,鼓吹這種所謂貞節。印度各界對這一事態發展深表關切,總理甘地夫人表示,她的政府反對恢復"沙帝"風俗。(劉學成:"'沙帝'風習在印度復活",<<人民日報>>,1981年11月20日)
在1871年以前的美國,法律曾准許男性使用不粗於拇指的棍子打老婆,因此在當年獲得"拇指法"的謔稱;法律還准許他們揪妻子的頭髮,踢打妻子,掐她,打她的耳光;當時的法律認可丈夫對妻子的懲罰權,卻不給女性任何法律保護。
2、有關婦女的觀念
為了證明女人不如男人,那些反對男女平等的人從宗教、神學中引經據典,並且從科學,諸如生理學、心理學中尋找根據。
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對女性有兩個重大的負面評價:第一個是將她列為萬惡之首。如果我們想找到關於女人邪惡的觀念和厭女症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聖經的"創世紀":人類最初的墮落是因為夏娃偷吃禁果所致,她是使人類被逐出伊甸園的罪魁禍首。據一位重要的伊斯蘭教思想家格哈薩里 (Ghazali) 說,"當夏娃偷吃了伊甸園樹上的禁果後,上帝用18件東西懲罰婦女:(1)月經;(2)分娩;(3)與父母分離並同一位陌生人結婚;(4)懷胎;(5)不能支配自己的肉體;(6)在遺產中只能享有很小的份額;(7)只有被遺棄的可能而沒有主動離婚的權利;(8)法定男人可以有四個妻子,而婦女只能有一個丈夫;(9)必須把自己禁閉在屋子裡;(10)在屋子內必須遮蔽頭部;(11)兩個婦女的證詞才能和一個男人的證詞相抵;(12)外出必須有一位近親陪伴;(13)男人可以參加星期五及節日祈禱與葬禮,而婦女不能參加;(14)沒有資格取得統治者和法官地位;(15)假如有一千個優點,只有一個是屬於婦女的,而其餘九百九十九個則屬於男人;(16)在復活節期間,假如婦女放蕩不羈,她們將受到僅僅一半的斥責,而其餘一半歸罪於她們所在社區風氣;(17)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們必須守孝四個月又十天(再婚之前);(18)如果丈夫遺棄了她,她必須恪守等待三個月或三個月經周期的規定(再婚之前)。"(轉引自坦娜希爾,<<歷史中的性>>,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第247-248頁)
對女性的第二個負面評價就是:她是男人的附庸,她的存在的最初理由就是給男人作伴的——上帝之所以造女人,僅僅是因為那個男人"獨居不好"。就像聖經上所說女人是上帝用男人的一條肋骨做成的那樣,很多人還持有男人是完全意義上的人,而女人只是男人的變異與正態的偏離的觀點。例如,亞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都曾表達過"女人是不完整的男人"的思想。正如摩根所說:"有時這種觀點達到了被稱作'偽物種形成'的地步——她幾乎被看作不是人類的一部分。男人們會莊重而熱切地爭論女人是否有靈魂這一問題。"(摩根,牧原編:<<給女人討個說法>>,華齡出版社,1995年,第168頁)
聖經上還有不少貶低婦女的言論。例如,耶和華讓摩西曉喻以色列人云: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甚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從女權主義角度來看,這些論述中有兩個觀念值得重視:第一,女性行經和生育是不潔的,污穢的;第二,生女孩比生男孩的污穢程度加倍。
在西方女權主義追溯男權主義觀念的源頭時,被最頻繁引用的是亞里士多德關於女性的說法,他說過:"女性之為女性是由於某種優良品質的缺乏",他還曾討論過女人理性的薄弱和物質上的虛榮,並把斯巴達的沒落歸因於此,他說:斯巴達婦女因為具有"遺產""陪嫁金"的繼承權利及太多的自由,唯其被允許的範圍太過廣泛,因此,給斯巴達帶來很大的不利,也因而促成了斯巴達的沒落。畢達哥拉斯則說:"世上善的法則創造了秩序、光明和男人,而惡的法則創造了混亂、黑暗和女人。"在彌爾頓的<<失樂園>>中,夏娃曾對亞當說:"上帝是你的法則,而你是我的法則。"(轉引自李培林,牧原編:<<給女人討個說法>>,華齡出版社,1995年,第19,250,254頁)
婦女在社會學史上的地位一直被忽略。社會學創始人孔德竟然認為,女人之所以地位低於男人,是因為女人的成長停止於兒童期。社會學大師迪爾凱姆也認為,男人就應當是家庭之首長。
盧梭說:"一般女人對任何藝術都沒有真正的熱愛,也沒有真正的理解,同時她們對藝術也沒有一點天才。"盧梭認為,女性生來就應服從男性,儘管男性根本稱不上完美,女性也要絕對服從他們,學會毫無怨言地忍受不公正待遇和丈夫的侮辱。
叔本華稱女性為"矮小、窄肩、寬臀、短腿的人群";他把女性稱作"第二性",他說:"第二性即女性在任何方面都次於男性;若對她們表示崇敬是極端荒謬的。""女人的存在基本上僅僅是為了人類的繁殖。""只須就女人的體態來看,便可瞭然女人天生就不適於從事精神或肉體上的重大工作,她們在行動上無法承擔'人生的債務',所以,造物主特別安排了一些受苦難的事情加在女人身上,以求補償,諸如分娩的痛苦,子女的照顧,對於丈夫的服從等……女人最適於擔任養育嬰兒及教育孩童的工作,為什麼呢?因為女人本身就像個小孩,即一言以蔽之,她們的思想是介於男性成人和小孩之間。……女人終其一生也只能像個小孩,她們往往只看到眼前的事情,執著於現實,其思維僅及於皮相不能深入,不重視大問題,只喜歡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她們實在是毫無審美觀念的,不論是對於音樂、詩歌或是美術,她們都沒有任何真實的感受。也許她們會顯出一份認真鑑賞、十分內行的神態,那也不過是為了迎合他人做做樣子罷了。"他還引用"三百年前的哈爾德"的斷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叔本華,牧原編:<<給女人討個說法>>,華齡出版社,1995年,第12,13,18頁)
尼采則將女性的一切價值歸結於生育:"婦人的一切是謎,同時婦人的一切,只有一個答語:這答語便是生育。""婦人應當服從。""你到婦人那邊去嗎?別忘卻了鞭子!"他還斷言:"如果一個女人的志趣在於求學問,一般說來她在性方面就有點不正常。"(尼采:<<查拉斯圖拉如是說>>,文化藝術出版社,1990年,第75-77頁) 以愛寫虐戀小說著稱的法國著名作家薩德曾以小說人物的口吻說:女人是一個可憐的生物,總是不如男人,不如男人漂亮,不如男人聰明,不如男人富於創造力,只是娛悅男人的對象……她們是虛偽、醜惡和危險的。……女人與男人有千差萬別,如同森林中遠離人類的猴子與人的差別一樣。即使她們有理由成為與男人一樣的人,這些理由是否值得一聽也還是個問題。"(轉引自海斯:<<危險的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46頁)
將中國婦女的狀況同西方婦女加以比較,僅受禮教束縛的中國婦女的地位略微強於受宗教教義束縛的西方婦女的地位;中國婦女地位同其他亞洲國家相比也略高一些。有些西方學者持類似看法,認為中國婦女與日本、印度婦女相比,有更多的自由,地位也更高一些。他們曾分析其中原因為:在中國人心目中,與傳宗接代相比,性生活微不足道;中國人雖然喜歡性,卻又不認為它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女人常常可以與丈夫平起平坐,並參與他們的事業。英國甚至有觀察家認為,中國人對生活的基本態度遠不是印度式的,而是現代西方式的,有些連西方人都不願接受的觀念,都能被中國人迅速、徹底地加以採納。曾到中國講學的羅素就有這樣的印象。(埃利斯:<<男與女>>,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9年,第12-13頁)
傳統中國文化的性別理念同西方文化不同。這種差異首先表現在中國文化視兩性的分別為自然的,也能夠自然地接受和承認女性及與女性有關的一切。相比之下,在西方文化中,女人從未像男人那樣自然地、容易地被世界所接受,或者說,被認為是平等的、對人類有貢獻的人。女性一方面被降低為男人附庸;另一方面又被抬高為虛假的理想人物。其次,東西兩種文化在性別問題上的差異表現在中國文化講究的是陰陽調和,不僅反對陰盛陽衰,也要反對陽盛陰衰,因而其理想狀態不是陽壓倒陰、陽滅掉陰,也不是陰壓倒陽、陰滅掉陽;而西方文化中卻有強調二者之間的矛盾的意味,因此會有厭女症、仇男症一類的情緒和傾向。在中國文化中少有這種傾向。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傳統中國社會裡婦女的地位是低於男人的。這從"三綱五常"(其中"夫為妻綱")、"三從四德"(其中"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以及男子休妻的"七出"之條 (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 可以看得很清楚。有學者將中國傳統觀念中的婦女地位概括為:不重生女;女子無名;公庭不言婦女;女子無爵;男尊女卑。這一套理念是由陰陽學說衍生出來的,即以天、尊、剛、強、表、明、暖、上為陽;以地、卑、柔、弱、里、暗、寒、下為陰。由此衍生的定型觀念有:女為陰,是低等人類;女奸小,不可靠近;女無能,不成大事;男人生產,女人生育;男人從政,女人持家等等。(邢鐵華:"人類·歷史·文化",<<蘇州大學學報>>,1986年第4期,第26-30頁)
總之,在中國人的價值觀中,陽還是比陰優越一些;即使柔弱能夠勝剛強,柔、弱、暗、下畢竟是卑微的,剛、強、明、上則是尊貴的。二者雖然應當調和,但還是有尊卑上下之分。所以,中國文化中的性別理念同西方文化中的性別理念雖有文化上的差別,但二者都沒有脫離男權主義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