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母親告訴我,曾與我一起生活了二、三年的芳姨,即是我的親生父親時,我真的訝異非常,我以為我與「芳姨」無緣再相見,豈料最近我卻巧碰「她」,我該與「她」相認嗎?
----- 我童年的日子相當不幸,自我有記憶起,我就和我的婆婆一同居住,因為我是婆婆唯一的男孫,所以她很疼愛我,我是她的命根子。 我的父母去了那裡?尤其是我的父親。但婆婆不肯說,只說他們沒有死,只是去了很遠的地方,你就當他們死了吧!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去了那兒,發生了甚麼事,只知道他們是在我一出世後就勞燕分飛,據說是我的父親先離家出走,不久,母親的娘家不甘女兒守活寡,也把她接回去。 雖然婆婆不肯告訴我父母的去向,以及他們為甚麼分手,但是,其它的事她偶而也肯說。 我的父母算早婚,我出生的時候,父親才十九歲,母親與他同年。 我雖然沒見過父母,但家中有他們的照片,我父親的更多,他顯然很喜歡拍照,而且他長得非常英俊、斯文,他有很多照片都是在攝影店拍的,從他的服裝打扮看得出他很時髦,我的母親反而長相普通。 婆婆相當大年紀才生下父親,是她的獨生子,不知道為甚麼父親忍心拋棄老母稚子。 婆婆年老又不能工作,幸好公公留有一點產業,我們的生活還過得去。 我一直到八歲那年,才見到母親,是她上門來找我的,起初婆婆不讓她見我,她們兩個人吵了一輪,後來我聽到母親氣憤地說:「妳不讓兒子見我,萬一妳死了,他怎麼辦?妳還指望他的父親會養他?」 婆婆很生氣又罵一陣,不過這句話影響她,最後還是讓我母親見我。 此後,我母親大概每兩個月都會來見我一次,因為她是住在外地的。 後來我知道她與父親分手後,曾經改嫁,只是沒料到那個男人三年後就去世,母親和他沒有生下兒女。 母親自嘆命硬,立志不再嫁人,所以跑回來認回我。 小時我對媽媽感情普通,但大了也同情她的遭遇,在我十歲那年,她停止來看我,但她有告訴我原因,她跳飛機到美國工作,她說她大概會去兩三年。 但是,就在第二年我十一歲時,婆婆突然無疾而終,她已七十多歲了,我頓時孤苦無依,我雖有父母,卻像孤兒。 我很害怕,也很彷徨,不知怎麼辦,我不知道父親去了那裡,母親又去了美國。 就在這時,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母親的朋友,可以暫時收養我,直到我母親從美國回來。 這個女人叫芳妮,我叫她芳姨。那時我覺得她奇怪,是因為她打扮得很誇張,經常濃妝艷抹,我覺得她和我所見過的女人並不同。 再大一點我知道我的感覺沒錯,我覺得芳姨奇怪,是因為她不是一個真女人,她是男扮女裝,也即是人們稱為人妖的第三類人。 不過這位芳姨的確很像女人,她長得相當好看,而且她吃藥打針,有很驕人的胸脯。 從此我住在一個很複雜的環境中,芳姨和另外二個人妖住在一起,我自己有一間小房。 她們是靠賣淫為生,包括芳姨在內,她們接客後多是前往小旅店解決,但偶而也會帶喜歡的男人回來。 在我和芳姨住的三年中,她待我很好,繼續供我念中學,一切費用都是她出錢。 而其它的人妖對我也很好,會給我零用錢花。 就在我快十四歲那年,我母親從美國回來了,她一回到來聽見我的婆婆去世就即刻找我。 那天我放學回來,一進門就看見母親與芳姨,但他們神色有點不對。媽媽說她來接我回去,我收拾好衣物即跟媽媽走,而芳姨還流淚送我走。 從此我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在美國三年已變得很獨立,她辛苦工作有了一些錢,就自已做一點小生意,生意不錯,漸漸由半間店而擴充到二間店面,還有一間分行,我們的日子也越來越好。 實際上我自己也有一點遺產,是婆婆留給我的,在我十八歲那年才能承領,婆婆一分錢都沒有留給父親。 我曾經去找過芳姨,但是她已搬走了,從此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不知不覺我已長大成人了,高中畢業後我就幫忙母親做生意,因為她的確需要一名親信及得力助手。 我在廿六歲那年結婚,妻子是我同學的妹妹,婚後第二年我就當了父親,有了一個兒子。 我的母親一直不肯提她和我父親的事,但她答應我,如果我當了父親,她會把一切告訴我。 在我28歲,也是我兒子滿周歲後,我的妻子又懷孕了。我已身為人父,更想知道父親的事,我要母親告訴我。 母親卻長嘆說:「我可以告訴你,只希望你別後悔。」她繼說:「你其實已經有見過你的父親,只是你不知道他是你的父親罷了,他也沒有臉告訴你他是你的誰。」 母親更說:「你曾和你的父親生活過二三年,那位所謂芳姨的人妖,就是你的生父。」 我當然十分震驚,我真的沒想到我的父親是一位人妖,而且就是曾養育我三年的芳姨。 母親說我的父親從小就娘娘腔,他是在婆婆的壓迫下才娶妻以傳宗接代,生了我這個兒子後,他對婆婆已總算有交代,就離家出走,從此去當人妖,雖然是他「自甘下賤」,卻是他嚮往的生活。 母親說得沒錯,早知道如此,我寧可不知,不過奇怪的,我沒有恨我的父親,可能因為我和他生活過三年,他其實很愛護我,也許他天生這樣,身不由己。
我沒想到最近我又看到「芳姨」,她在一間咖啡店前賣椰漿飯,雖然她仍穿女裝,但已樸素得多,畢竟她快50歲了。 白夫人,我心中很矛盾,我是想與她見面談話的,但我又擔心媽媽不高興。還有,如果我去見「芳姨」,我應該說我已知道「她」是誰嗎?如果我不認她不見她,是不是無情無義呢?
情刀:不要讓上一代的恩怨,影響你自己的生活。 剖情:可能是因為你曾和「芳姨」生活過三年,此時你已懂事,從信中看得出你並沒看不起令尊,而且還有點憐憫「她」。 所謂「人妖」多數是天生如此的,他們也是可憐人,男人的身體內藏着一個女性的靈魂。如果你想見「芳姨」,不妨瞞着令堂去見他,不過暫時不宜拆穿真相,為你好,也為他好。如果說穿了,恐怕他沒有臉見你。他心中也覺得他變成人妖是丟人的事,且讓你丟臉,所以他當年也不讓你知道。 如果有一日他肯承認了,你才說你早已知道。如果你去找他,你也可以讓他明白,你是瞞着母親見他的,免得以後你為難。 情藥:去見他是情,不見他是理,沒有人會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