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小時內愛上一個男人 |
| 送交者: 感情動物 2002年06月24日21:08:13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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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亮亮的第一眼是我端着兩隻盛滿科羅娜的酒杯站在他面前。 不管城市的電力再充足,但無論處於城市哪一個角落的酒吧都像沒足交電費似的這一間也不例外,那燈光昏暗的讓人在20公分內看不清任何一張面孔。再加上脆弱的神經已經被酒精腐蝕得極為遲鈍,所以我看了亮亮好幾眼都沒看出他究竟漂亮在哪裡。 那個漂亮姐姐請你喝酒。我把聲音放得很嗲。 哪一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聲音很溫柔。 旁邊那桌的。我指指王嫻。 為什麼她要請我喝酒?他明知故問。 不知道,她叫我來我就來了。我努力地睜着眼睛想把眼前這個男人看清楚,但仍以失敗告終,可尚存的意識還記得以前王嫻說過,我喝得暈乎乎的時候,眼睛睜得大大的,不知道在看什麼,還說這種時候我會顯得特別可愛、無助、迷茫之類一些亂七八糟的詞,大致意思就是招人喜歡。於是我把眼睛瞪得更圓。 你這麼聽話嗎?她叫你來你就來了?那聲音溫柔得令人心醉。 是呀,我是很聽話的,她說你長得很好看,但不好意思過來,就叫我過來請你喝酒。我繼續扮純情、扮無知、扮一切我自以為可以打動這個男人的感覺。快讓我看看你長什麼樣子?我緊接着說道。 我說的可是老實話,但不知道他是如何理解這句話的含義的,反正我下了決心絕不能浪費那兩杯科羅娜,於是得寸進尺地要求他。正面,好,側面,好,再來個正面……總算是把他翻過來覆過去地看了個仔細。亮亮穿一件灰駝色的絨線T恤衫、牛仔褲,頭髮不長也不短,是標準的乖乖仔形象,健康、有活力,笑起來極陽光,王嫻沒有看錯,亮亮真是漂亮的男人。 為什麼我一直叫他亮亮呢? 那是因為在我看他的過程及之後,他同桌的另一個男人,估計也是喝得差不多了,不停地說着:亮亮,你真是我認識的人中最靚仔的一個……所以我猜,也許他的名字裡有一個亮字。“亮亮”這個名字顯得很稚嫩,像極了亮亮本人,他才23歲。 他猜我有19歲,我說差不多。 我叫辛婭,28歲,長發,在電視台做着一份既體面又輕鬆的工作,很有些小布爾喬亞的調調,喝咖啡認準星巴克,用清淡的Calvin Klein或者Aire草綠香水,着裝標準是看似隨意的打扮,其實用心良苦。今天我就穿着感覺很舊的黑色牛仔褲、黑色大燈籠袖麻紗襯衫、運動鞋、雙肩式黑色軟皮背包,而事實上褲子是LEE牌、黑襯衫是三宅一生、鞋是Nike最新款的氦氣氣墊式、背包是Chanel。那份體面的工作使我有足夠的能力去擁有它們。 熱愛美好事物的慣性使我永遠都逃不過漂亮男人的誘惑、但對老男人沒什麼興趣,所以曾有過或正擁有着的男朋友們絕對是正宗的帥哥加強連,但對愛情不抱任何美麗的幻想、認為結婚是35歲才需要考慮的事情,最得意的事情是初見面的人總把我的年齡估計錯誤,讓我瞬間年輕5歲以上。 我給自己的評語是“萬草叢中過,片葉不沾身”,所以從不對任何一份感情死心踏地,最善良的舉動是跟一個比自己小4歲、但執意要跟我結婚的小男生玩了一把“人間蒸發”的遊戲,最擅長心懷叵測地冒充大學生。細想之下,一個多麼可怕的女人!長得一張可愛的臉,卻早已將心練得如銅牆鐵壁,任你是輕敲還是重擊,我的心門不開不開就不開,你能把我怎麼着?直到在這樣一個晚上遇見亮亮。 因為這是一個突發事件,我完全沒有任何的心理準備,所以被猝不及防地繳了械。當亮亮說“那我過去跟那個漂亮姐姐喝酒了?”的時候,我的眼睛在眼框裡轉了幾轉,立馬裝作不好意思但甜甜的說,我捨不得,我跟你喝。 然後在我去端酒杯的時候,我的左手大拇指的指甲碰在堅強的實木桌上面,毫無預兆地斷掉了。十指連心,我一下就蹲了下去,痛得蜷縮在地上。怎麼了?亮亮似乎很着急地問道。 沒什麼,指甲斷了。 我看看。他小心地拿起我的左手。他的手指涼而纖長,無比誘惑。 這時我的拇指突然一陣微溫——是他正啜着那處創口,溫柔而細緻,像對待易碎的瓷器。我的心像被榔頭狠狠地敲了一下,跳得厲害。靜靜看着他的小心翼翼,慢慢感受着難以言述的曖昧,終於容許了自己如同那朵暗夜中的玫瑰——“嘩”地一聲,開了。 記不清那個晚上所有事情是怎樣銜接起來的,但後來的發展是他坐到我那一桌,跟我的朋友們聊得很開心,我則坐在他的身後,手圍繞着他的腰,早已發燙的臉貼在他沒有被衣服遮住的光滑的頸部。 他的味道很好味,不知用的是哪一種香水,跟我的Aire有幾分相似,乾淨清爽。他的頭髮很軟,磨擦着我的臉。真想就這樣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一定是喝多了,不然怎麼會當他說“我不喜歡女孩子抽煙”時,竟然會有戒煙的衝動?我是個自私的女人,從不肯為誰放棄什麼,為什麼會如此在意這個陌生男人的隨口說說呢?我的腦子開始有點亂。我猜想我是愛上他了。 我被自己一閃而過的念頭嚇了一跳。怎麼會?愛上了一個陌生人? 難道是早已刀槍不入的我,想在陌生的愛中體會到曾經愛過的感覺?或者愛過之後不留下任何線索,是不是不會那麼輕易受傷害?一個又熟悉又陌生的人,沒有名字、沒有地址、沒有電話、沒有年齡、跟我沒發生任何事件。我們完全不認識。這聽起來有點古怪。 亮亮。我在心底呼喚這個名字,卻只敢試探地問他,我該叫你什麼呢?看着他的欲言又止,我只好顯得沒所謂地嬌笑着說,叫你親愛的吧,叫你親愛的好嗎? 好啊,就叫我親愛的吧,這樣多好。他附合着。為什麼他不親口告訴我他的名字?怕我進一步地問他的電話、就此纏上他?還是本就討厭像我這樣表現得隨便、主動的女孩?我的心隱隱作痛。 我輕輕地啃着他頸子和肩膀上的皮膚,像一隻小獸。我愛你!我愛你!我說。但只是,也只敢在心裡偷偷地吶喊。一千遍一萬遍。 其實酒吧里的情愛對我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飯,這個城市裡的男男女女們早就已經打不着坐標了,我們把感情當作一場遊戲來進行並且為它制定了規則。違反規則被罰出局?沒關係,再重新尋找對手進行新的一輪。我們小心翼翼地按規定站在自己的位置上然後開始,可一點也不明白這個遊戲的輸贏是如何計算的、贏家可以得到怎樣的獎勵。那些深黯此道的箇中高手總是不用我費什麼力氣就主動獻愛,再留下手機號碼以供聯繫,我以為像亮亮這麼“怕”我的男人早已絕跡,或者根本就從未出現人世過。 但我那天陷於半昏迷及沉迷狀態中,忘了男人都是一樣,對唾手可得的東西從來不會珍惜,他們需要的是征服感,比如他們會花很多精力去追求一個看起來很不錯而且對他們沒什麼想法的女人。或許是早已看清了男人的本來面目,所以有時候我會故意用刻薄的語言打擊他們,挑釁他們自以為是的尊嚴,希望他們在我面前抬不起頭來。希望他們在我面前抬不起頭來。我知道我越做得過分圍繞在我身邊的男人反而會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喜歡的就是這樣又聰明,又漂亮,又會喝酒,說話像吵架,最好也不怎麼聽自己話。 而事實上那晚我表現得像一隻聽話又乖巧的小貓咪,那麼順從地偎在亮亮的身後,不時蹭一下他光滑的皮膚,一言不發。我還想,就這樣吧,做他的女人,聽他的話,從今以後安分守己——可是我的小希望卻像夏天清晨的一滴露水,在亮亮接完一個電話後,“嗤”一聲就被蒸發得無影無蹤了。 他接完電話後說,那我走了,你們玩。我一時沒反應過來,說好吧你走吧。 10秒鐘之後我追了出去。 他和幾個男人站在酒吧門口,商量着再到哪裡玩,我抱着他不讓他走,說我也要去。他仍然很溫柔地說,你那麼多朋友在那裡,乖,好好陪他們玩,別喝太多酒。然後再把這句話對我重複了一遍。 我委屈萬分,抱着他捨不得放,只怕一鬆手我就再也見不到他了。這時一個朋友怕我喝多了酒被陌生人拐走,也跟着追了出來。我是要面子的,怕在朋友眼裡落下個“糾纏男人”的不好名聲,便放棄了要跟亮亮走的念頭。 朋友越走越近,離我只有2米遠了。我深深地呼吸着秋夜裡有些冷咧的空氣,猛地低頭狠狠地在亮亮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好痛!他叫了一聲,卻並未因此將我推開。不敢去看他的表情,怕見到他的臉上充滿了鄙夷。我喃喃道,痛就好,這樣你才不會忘了我。像說給自己聽的。 推開酒吧大門,眼淚幾乎奪眶而出。 就這樣,我在半小時內愛上了一個男人,並且在2個半小時後失去了他。也許第二天當他從夢中清醒過來時已經忘了我,他永遠都不會知道,有我這樣一個陌生的女子,曾深深地愛過他。而我,卻在一年後的今天仍懷念着、並努力回憶着他的一切。 有時候我拼命地回憶,希望能將那天與他在一起的情節完整地拼湊起來,可最終失敗。到後來我竟沮喪地發現,他的模樣已經在我的腦海里日漸不清晰,準確地說,我差不多已經完全忘了這個據說很“靚”的亮亮到底長什麼樣,就如同看電影一樣,情節是刻骨銘心的,但主人公的相貌卻早已淡於虛無。 在我無數次地流連於見到亮亮的那個酒吧後,我試着分析自已突然專情善感的心,一邊分析一邊向早已熟識的服務員要半打科羅娜。當我幻想着會在酩酊大醉之前響起一個溫柔的男聲“別喝太多酒”的希望徹底破滅之後,我順利地戒了煙,也習慣了在見到每一個穿灰駝色的絨線T恤衫、牛仔褲、頭髮不長也不短的男人背影時的心跳加快。 也許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一旦得到,就會忘了當初是如何得到。這樣說並不是想否認我愛亮亮這一事實的真實性,但我對他的無法忘懷,也許只是因為我從未得到過。如果生命里註定要錯過些東西,只有一次機會,錯過也就錯過了,永遠於事無補。 或者,我原本從來就沒愛上過他。我真正愛上的,有可能是自己愛上他時的那種感覺;也有可能,是在那3個小時裡,自己終於使勁地、狠狠地愛了一次的勇氣和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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