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時生活的那個軍工基地周圍的邊遠山區,苗民聚居,民風兇悍。動輒兩寨子人一擁而上打冤家,火槍,鐮刀,斧頭都有用場,出過人命。
一方水土一方人,基地人雖是來自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他們的孩子在那環境裡可就不象大城市孩子那麼文雅了。尚武是孩子中的習俗。
我剛從北京過去時,就是一個受氣包。住我家對門的一個大我一歲的男孩最愛欺負我,因為他父母和我父母好像不對勁兒。開始我總是找媽媽哭訴,哭訴兩三次後,媽媽就開始呵斥我:“你怎麼那麼笨,你不會打他?”在北京爺爺奶奶可從沒說過這話,我只知道打架不是好孩子。可媽媽說,有本事就打,別指望她護我。
一天黃昏我在院中坐在個小板凳上逗家裡養的雞,突然那傢伙又來了,他脫下鞋子就往我嘴上堵來。我不知哪來一股斜火,從身下抽出板凳就掄過去。他躲得快,板凳砸在他腿上,我不要命一樣又撲過去,一把抓住板凳又要掄。他早尖叫着跑回家,那隻鞋還留在院裡都沒來得及撿。他媽媽出來了,我媽媽也出來了,他媽媽說我太野,我指着鞋義正言辭。記得他媽媽最後說:“這麼野,不好好教育,以後沒人要。”回家後我媽卻大大誇獎了我一番。爸爸倒有點擔心了,說一個女孩子抄板凳有點太那個了,要我以後主意分寸,可以打不過不要用“兇器”。
開弓沒有回頭箭,這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第三次了。
第二次是和另一個男孩,也大我一歲,原因更好笑了,簡直就是反駁第一次那男孩他媽媽說過的話。男孩和別人打賭,說不反悔,除非“上天打鼓娶了媳婦”。他馬上就反悔,那另一個不干,就說你上天打鼓娶媳婦去呀。我們幾個女孩在一邊看笑話,那男孩突然指這我說“她就是我娶的媳婦”。其他孩子笑成一片,我自己知道不是好話,不由氣紅了臉,撲過去。我們扭打在一起,很快滾下一個長長的台階。在滾下之後我幸運地在他上面,哈哈。。。得勝還朝後,我還委屈地哭說我才不要做他媳婦,媽媽大笑,給我炒了倆雞蛋。
第三次,以一敵二,大戰兄妹二人,戰果是持平,三人都滿臉花。原因早記不得了。
漸漸我學會爬樹上房,翻跟頭打把式,總之越來越野了。不過好像從沒欺負過別人,都是打不平要不就是自衛。一年後回北京,馬上成了全樓孩子的頭,才發現北京孩子真不成。呵呵,溫室的花朵和野草就是不一樣。爺爺奶奶可是嚇壞了,說什麼也不再把我送父母那裡了。再說也該上小學了,就把我留在北京,快樂無拘束的童年就這麼從此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