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規矩,有時是一件很愜意的事情。小時候愛在水泥地突出的邊緣上走。正大片的路不走,踩這那窄窄的,不到腳寬的直線,兩腳小心地前後交換,又要保持身體平衡,搖搖晃晃走過一段,很是愜意。有時候是在那石磚鋪過的人行道,有窄窄的一條,都用半塊磚砌成的,與其他部份一樣平,享受就不如有突出的邊緣線好。
還有就是室外的水泥樓梯,邊沿上是窄窄的順着樓梯的斜坡,很光滑,我們就把它當滑梯。只是因為水泥的,滑幾下就磨破褲子,挨了罵。那時有褲子穿就是幸福了,自然也內疚死了。後來想,其實那也很危險的,不小心要摔了可不輕。所以聲明,這不在享受之列。
在北京上學時,喜歡半夜從窗里爬出來,因為女生樓門夜裡是鎖着的。其實,發現可以爬窗是刻苦學習的結果。臨考試了,來不及複習,全宿舍就在通夜的自習室熬,夜裡回來,發現有家難回,只好爬窗。後來發現同班的一男宿舍跟我們一樣,貪玩,學習稀里糊塗,考前也是爬窗。有一次便約了一起凌晨爬窗,去天安門看升旗。那天凌晨,筆直寬廣的馬路上空蕩蕩,只我們在走。整個世界都是我們的了。沉默的古城和年輕歡樂的我們,黃色的路燈,難得濕潤的空氣,夜車緩緩開來,至今讓我懷念。在寧靜的夜路上走,年少的我們是這樣純真快樂。
大三時,宿舍的一個女孩出去約會,回來後抱怨說,腳都走斷了。原來,他們看完電影后,就一直走路,整三個小時,估計把正海淀區繞一圈也夠時間的了,比軍訓拉練那會兒還辛苦。他們繼續約會,繼續拉練走路。後來,她不再抱怨那男的不會安排,沒有情趣了。有一天晚上回來說,本是做車去市中心玩,但後來沿着護城河走了一圈,挺浪漫的。我想他們是相愛深切了。畢業時,他們結婚了,一年後生了個大胖兒子。每次同學回北京,看那三口之家,無不羨慕的要妒忌。
在波士頓的時候,我常沿着TRAIN(地鐵)的綠色B線走去學校和回家。那部分的TRAIN在路面上,馬路中間,來回線間有欄杆。欄杆在有站的地方就有豁口,這樣人們好從對面過來上車。我喜歡在有豁口的地方,看着沒有來往的車,就從這邊的人行道,穿過邊車道,主車道,地鐵軌,然後地鐵軌,主車道,邊車道,到了另一邊上的人行道。真是過癮,好似過五關宰六將。寬寬廣廣的馬路全我一個人享用。如果在有紅綠燈的地方,車在那裡等着,我是不走的。因為,即使他們那邊是紅燈,我還要內疚,而且給人看着走路,很彆扭,一點都不享受了。
題目是走路,寫的卻是在走路時犯規和戀愛。好在小孩子是不會來看我寫的臭文字的,否則,他們都要學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