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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朱令事件想到北大投毒案
atuzai
朱令事件是非常令人痛心和氣憤的。在國內,它被錯誤地當作互聯網英雄事跡被
國內媒體過度炒作,而忽視了對協和醫院種種做法的深入討論,更對於事件的凶
手忌諱過深。學過醫的都知道,朱令的中毒劑量大大超過了致死量,一般的誤服
不可能達到這個劑量,肯定是被人投毒了,這一點完全可以夠上故意殺人罪。從
朱令一開始矢口否認毒物接觸史可以看出,兇手就是她身邊的人。從這一事件的
結果看,最起碼是“壞人不臭”。我們不否認中國公安的偵察能力差,我們也不
否認這個案件由於時間跨度大,所以取證工作異常困難。但是最讓我們擔心的是
當時公安的辦案決心,這直接關繫到我們的社會正義性。正是因為社會正義和法
律尊嚴被悄悄地收藏了起來。沒過多久,就爆發了第二次投鉈案,這次是在北大,
還是和化學有關的系,是化學系!由於兇手主動自首,兩個受害者治療還算是及
時,全部完全康復。但是這次的兇手別看是主動自首的,被判了11年,外加3年
的政治權利。關於這段往事,我們現在只能在Google上查到一個網址有詳細記載,
而且必須用網頁快照的方式觀看了。
清華北大兩個投毒案最大的不同是:清華案中犯罪嫌疑人有相當的背景,而北大
案中受害者之一(罪犯同宿舍的那位“試驗品”)有一定的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北大案中的罪犯是背着受害者去的醫院並在醫院自首的,但是由於
沒有背景,而且受害者之一是東北某大學校長的公子,仍然重判。現在兩位受害
者都在美國,也可能就在你們身邊,而害人者估計還在監獄裡。作為對照,清華
的嫌疑人在美國,而受害者卻在病床上。
這兩個案件的不同的結局,真是讓人感慨萬千。還是讓大家來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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