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若干年前寫的一個故事,當時沒有存檔,以為消失在浩緲的INTERNET 了,謝謝海龜網的kingguid 把它給“百度” 回來了。為保持原狀,不做修改(包括原用筆名) 上載到我的博客。
蘭陵苦笑生
為尊重當事人的陰私權和同性戀者性取向權,蘭陵苦笑生首先忠告各位,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未必偶然,對號入座與否,大家看着辦。
醫學專家認為同性戀是由基因決定的。所以,一個有同性戀基因的人很容易具有“同志”的傾向,不管他(她)已婚與否。在下毫無同性戀興趣,但是卻不幸經常遭遇男女同志們,以至大倒其霉,何以解憂?唯有苦笑 (本人不喝酒)。
我結婚了,我出國了。這些好象都讓我高興不起來。按北京“侃爺”總結:“炒股炒成股東,炒樓炒成房東,泡妞泡成老公”,乃是三大不幸。在下全都有份。更不幸的是,結婚剛一年多,LP便跟隨去澳大利亞留學的滾滾洪流奔向南半球,讓我們的婚姻有名無實。這批“洋插隊”的中國知青和赴美攻讀博士碩士的學子們的最大不同是他們到澳大利亞的第一天起,就沒有讀學位的念頭。大部份人拿讀語言學校的簽證入澳,然後就開始打工,為生存而拼搏。赴澳中國知青很大一
部份人在中國已事業有成,是名演員,醫生,工程師或大學教師。到了澳大利亞,一切從頭開始,刷碗的刷碗,放羊的放羊,摘葡萄的摘葡萄。他們用血淚所演譯的生活傳奇,他們用辛酸書寫的洋插故事,真是可以車載斗量,足以令最大膽的文學作品黯然失色。就象“9。11”恐怖襲擊令所有好萊塢的大牌導演的現象力相形見絀。不久他們絕大多數人身份都“黑”了,好幾年不能回國,一些天人永隔的人倫慘劇,時有所聞。一直要到好幾年後,才遊說得澳大利亞政府以人道考量,讓這些“老知青”轉變身份,由“黑”變“白”,重享基本人權。這時已是1997年了。知青們傾朝出動,回到中國,或是找人結婚,或是與原配離婚,或是把國內配偶孩子辦去澳大利亞團聚。總之開始新的生活。我的出國,就是以家庭團聚的方式取得的,這是我高興不起來的原因。
我和LP分居兩國這麼多年,對她在澳情形不太了解,只知她一直在一家台灣老闆開的車衣廠工作,每天工作時間很長。為節省開支,晚上和另一女孩就住在廠里,好處是不須另外租房。老闆也樂意有人晚上
幫着照看廠房。為出國,我把南京高校的工作辭了,房子退了,打“機”從上海直飛悉尼。LP和那個同廠女孩來接機。在澳中國知青們都好改名,面前這北京女孩真名張玉鳳,在悉尼則叫“馬力”,一個極男性化的名字。握手之際,不由上下打量一番,短短的男發,平平的前胸,十分結實的軀體。我如和她摔跤,也沒有十分的把握能贏。馬力開車把我拉到一個位於她們廠和悉尼技術大學(UTS)之間一個中國知青集體宿舍,我和另一個人同一房間。我在國內已拿了博士,計划進UTS做POSTDOC,有澳大利亞博士後經歷,以後在海外工作就容易了。不過我更直接的任務是從到悉尼第二天開始到位於紅燈區“國王十字 ”(KINGSCROSS) 附近的餐館打工。我對無法和LP同居開始也不太在意。俗話說:“小別勝新婚,久別則陌生”。我們不在一起這麼多年了,彼此十分陌生,待我開始博士後工作,我們再租房自己住吧。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去了,我已習慣餐館工作,但也在盼望着進UTS的那一天。就在我要正式到大學報道的前一他, LP約我飲茶。剛舉杯她就珠淚滾滾。本人急忙問出了什麼事。 LP哽咽而言:“老蘭,我不能搬去和你住,我得留下照顧馬力”。在下睜圓雙眼:“我們不住在一起,還算什麼夫妻?馬力那麼大的人了,還需你去照顧?”。“ 這幾年,我一個弱女子在國外,生活十分艱辛,馬力有力氣,會開車,全靠了她我才能熬到今天”。“她老公呢?”“在北京,死活不肯出國,說是‘我的祖國是中國,我的事業在中國’”。在下嘆了口氣:“她老公是在中科院上班吧?聽起來象路甬詳語錄。看來我也該謝絕餐館的高薪聘請,毅然回國了。。。告訴我,馬力是不是同性戀?” LP不易察覺的點了下頭:“為了我想搬走,她昨天拿刀片割脈了
”。我看了看遠遠坐在茶樓入口處的馬力,果然手腕纏着白紗布。在下緩緩站起,很楊子榮地說::“今兒是有她沒我,有我沒她,三爺您請便吧“。 LP哭道:”我不和你離婚。給我時間,我會勸馬力同意我們搬走的“。”你需要多長時間?“”我不知道“。”你們搞同性戀,有什麼出息。你難道不想生孩子,過正正常常的家庭生活。這可是聯合國教科文衛組織推薦的生活方式。算了,離吧“。”不離,實話告訴你吧。我和馬力是以同性戀為理由申請到的澳大利亞永久居留。而我又擔保你來團聚。一旦我們離婚,移民局會要求你馬上離境的。。。“
我不知道如何昏昏沉沉地回到KINGSCROSS的。那裡一年一度的世界同性戀大狂歡已開始,身穿節日盛裝的同志們載歌載舞興高采烈,一個妖里妖氣的”男同志“靠近我,叫了聲”HI“。我惡狠狠地罵道:“FXXK OFF”,轉身四處尋找板兒磚。
(蘭陵苦笑生和現任太太居住在號稱世界同性戀大本營的舊金山附近,繼續入污泥而不染...)
附加語:這是一個筆者親眼目睹,但不是親身經歷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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