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小時後,老K又把我從溫哥華downtown送到美加邊境。
“你回去吧,我過去了會打電話給你,你不要打電話給我,萬一我被逮了,不想連累你。” 我有點悲痛地對他如是說。
“你丫別嚇唬我!就是被逮了,你千萬也別把我供出來,我還有老婆孩要照顧那。” 他知道我生死不懼就是受不了折磨,200瓦燈泡照我半小時什麼都招了。
“放心,打死我也不說。”
“好吧,那我在這等你電話,萬一你被遣送回來我就甭再折騰了。”
於是,我在加拿大境內順着排隊進美國的車龍走近美國海關,向左轉再逆着美國境內排隊進加拿大的車隊,在攝像機頭下面大搖大擺地竄過美國海關。一直沒聽到有人喊話,也沒見有人尾隨,一頭扎到加油站,開車上路。
十二小時後我一頭栽倒加州的陽光里,狂睡一天一夜,第二天早上被老K電話吵醒,我這才知道,過來後我忘了打電話給他。
“你大爺的!害得我白在海關等到大半夜,現在走路都覺得後邊有人在跟蹤我。怎麼象是我偷渡加拿大的而不是你偷渡美國那?”
是我成功偷渡了美國,遺憾的是,我失去了一次被嚴刑拷打的機會。
PS:我的有效護照上沒有任何簽證,學生簽證是在前一本註銷了的護照上。以前開車往返美加,只要是有效護照不管有沒有簽證在上面,再有學校備註的I-20表,或證明H1B身份的797表從沒遇到過麻煩,這次都是拉登給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