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離婚不能離道德 BY 郭遠慶 |
| 送交者: Tequila 2002年11月14日20:15:01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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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在當今社會,雖說用不着擔心遭人白眼了,但對於當事人雙方來說,畢竟還是一件勞神費力的事兒。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尤其是感情上的創傷更難以彌補。有的人能客客氣氣地互言“拜拜”,有的人卻為此反目成仇,千方百計地想阻礙對方的“跳槽”,甚至想置對方於死地,弄出人命案來。這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並不難以見到。 有結婚,就有離婚,古今中外,莫不如此。翻開晚明時期馮夢龍編纂的“三言”,第一篇小說就是《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講的便是一個有關離婚的故事。讀來頗有啟發。 蔣興哥是個小商人,祖籍湖廣襄陽府棗陽縣。九歲便死了母親,十七歲又亡了父親,成了一個孤兒。好在他於十八歲那年,娶了王三巧為妻,建立了家庭,過上了安定的生活。王三巧長得“嬌姿艷質”,如花似玉,而蔣興哥也是一表人材,且從小隨父經商,學得伶俐乖巧,諳熟生意行中事。婚後,兩人夫唱婦隨,形影不離,成為一對人見人羨的恩愛夫妻。兩年後,蔣興哥要去外地做生意,雖說他離不開朝夕相伴的嬌妻,但為了家庭長久的幸福,只能和王三巧依依惜別。誰知,蔣興哥到了外面接連患病,不僅“淘金”不成,而且還花去了不少醫療費,從而延誤了原先約好的歸家日期。真是天有不測風雲,就在這段日子裡,蔣興哥的家庭發生了重大變故:妻子王三巧和陳大郎私通,兩人打得火熱,並且王三巧把蔣家祖傳的一件珍珠衫,也送給情夫作了私通禮物。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蔣興哥邂逅了同是商人的陳大郎,認出了陳身上穿着的那件珍珠衫為己之物。乘着酒酣,他從陳的口中得知了妻子與其勾搭成奸的真相。 這不啻是給了蔣興哥一個晴天霹靂!他做夢也不會想到,當初恩愛如漆的驕妻,竟會如此無情無義地背離自己,令他“心中駭異”,“如針刺肚”。作為蔣興哥這一方來說,並無過錯,且是血性男子,他若是回家和妻子辨個是非曲直,大吵一場或狠狠揍她一頓解解氣,這在封建時代應屬情理之中。但他並沒有這樣做。小說這樣描寫他:急急的趕到家鄉,望見了自家門首,不覺墜下淚來。想起“當初夫妻何等恩愛,只為我貪着蠅頭微利,撇她少年守寡,弄出這場醜事,如今悔之何及!”在路上性急,巴不得趕回。及至到了,心中又苦又恨,行一步懶一步。進得自家門裡,少不得忍住了氣,勉強相見。 這位蔣興哥,先是自責,繼之後悔,並沒有怪罪有錯之妻的意思。當然,他也咽不下這口氣,決定和王三巧離婚。綜觀整篇小說,蔣興哥在處理離婚一事上,表現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自始至終,他都給王三巧留足了臉面,對她和陳大郎的私情終也未置一詞,只是暗地裡寫了一封休書,哄她回娘家去。王三巧自知理短,也沒有爭鬧。後來,她嫁給了吳知縣,臨出門那天,蔣興哥把“樓上十六個箱籠,原封不動,連鑰匙送到吳知縣船上,交割於三巧兒,當個賠嫁”,顯示出少有的寬宏大量。與時下的一句“雖然只在婚姻的槽子裡打了個滾,離婚時我也叫你賠血本”的流行語相比,簡直天上地下的了。 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人類為了繁衍後代、步入人生的獨立家庭生活階段,相愛的男女雙方總是要結婚的。沒有婚姻的愛情,是草率而危險的玩火行為;而結婚後的男女雙方,如果不顧時代的愛情原則,甚至一味地放縱自己的感情,就會有負於安定的生活和家庭的幸福。我們生活的世界,猶如每日每時都在飛速旋轉着的萬花筒,如果人類不能戰勝自我,就會跌倒於其間,難自控。在它所製造的家庭悲劇中,離婚是我們會經常遇到的課題。面對家庭已經產生的“裂痕”,如何處理,已成為一個十分現實的社會問題。感情實在破裂了,難以彌補了,真要離了,讓我們可以借鑑的是,蔣興哥處理離婚一事超乎一般的方式。痛苦之中能做到多給自己一點自責,充分尊重和理解對方,儘可能地不去傷害對方。這種離婚,是人的道德的淋漓盡致的表現,必然會給社會給家庭增加更多的安定因素。說來也令人振奮,蔣興哥與王三巧後來竟然能夠“第二次握手”。蔣興哥的男子漢大丈夫的大度氣量,感染了吳知縣,在吳知縣的撮合下,二人終於再修舊好,重結夫妻,曾經破碎的家庭得以恢復往日的幸福與安寧。相信這種經歷了風雨後破鏡重圓的家庭,會更加美滿,令人倍感珍惜。這正是此篇小說的創作主旨所在。作者讚美的,正是離婚的道德結出了香甜的果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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