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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魂衣(十五) ZT
送交者: 采蝶軒 2002年11月20日19:13:02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離魂衣
作者:西嶺雪

15、 第二宗謀殺
  
是五月,花飛似雪,風一吹,就成了夢。

她倚在樹下,欲語還休,頭低得越來越沉,越來越沉,最終卻還是猛抬頭,勇敢地說出來:“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短截果斷的四個字,無啻晴天霹靂。

她看着他,眼裡漸漸有了淚。

  而他,早已一敗塗地。
  
張朝天長長嘆息,抬起頭說:“若梅英?不記得了。”

“不記得?!”小宛大驚,帶着一絲憤怒,“你竟不記得?!”

張朝天別轉頭,不說話。

這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風度仍是好的,歲月滄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雖然不再神采飛揚,舉手投足間,卻仍有一種貴氣,與人說話時,不經意中帶着種降尊紆貴的意味,仿佛帝王落魄,三分無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來敬果盤,她比張朝天要年輕至少二十歲,看來是續娶,滿面春風,不語先笑:“張先生年齡大了,不能談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請你體諒哦。”

她管丈夫叫“張先生”,滿臉的雞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頭看着她,不明白這樣淺薄庸俗的一個女人,憑什麼可以代替若梅英成為他生命中的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記憶。她盯緊他,一字一句地再問:“你,真的,不記得,若梅英?”

張朝天被迫抬起頭來,看着這純淨如水的女孩子,猜測着她同梅英的關係。許久,仍然說:“不記得了,太遠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誰記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嗎?當她為他的負約傷心,流淚,自我犧牲,直至墜樓慘死,遊魂人間,他竟然、忘記她!

世上沒有一種背叛可以比忘記更殘忍,更徹底,更不可恕!

她仿佛在頃刻間滄桑了十年。

原來,時間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來,那樣傾心刻骨的愛也可以被忘記。

當戀人們說着山盟海誓的時候,總以為這誓言是會實現的,所有的災難都不能將他們分開。

可是,有一種最強大的勢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熱戀時常常會忽視掉的,然而它實際上卻是最不容忽視,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礙——那就是時間。

時間磨輪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與深仇大恨,無論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還是不共戴天的曠世情仇,都可以在時間的砂輪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唯有若梅英,這個不願還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時間的砥磨,窮天極地地尋找前世情仇,牢記住一段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問你一句話。

小宛一雙眸子晶光閃亮,執著地,要替若梅英問個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節,‘群英薈’全台鬼戲。可是,若梅英約了你在鬼節前夜私奔,在興隆旅館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卻失約,為什麼?”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樂意了,出出進進地假裝端茶遞水,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響。

小宛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雙目炯炯地看着張朝天,不問出一個究竟來誓不罷休。

他負了若梅英。

正如張之也負了自己。

這個答案,並不只為了若梅英而要,同時也是為自己,為天下所有痴心辜負的女子。

“若梅英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着要問你一句話。你總得給她一個答案——為什麼失約?”

她堅持着,一反常態。上海之行改變了她,她不再是那個溫婉羞澀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討公道的復仇女神。

“太廟大燒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後唯一一次見到你,我不信你會忘記那一幕,林菊英老奶奶,不相關的人,隔了四十年還記得,提起來就痛哭流淚,你怎麼能不記得?”

張朝天閉上眼睛,閉眼的瞬間,水小宛似乎看到有眼淚在閃。

是淚麼?

“梅英就是在那次見面後跳的樓,他們說,梅英跳樓的時候,你也在場,你沒有看到她,聽到她嗎?她喊着你的名字,要問你一句話,從十三樓上跳下來,就死在你的腳下,你會不記得?”

她的淚先他而流下來,聲音哽咽:“她為了你,從人到鬼,從生到死,不過奈何橋,不喝孟婆湯,就因為她不想忘,不肯忘,她要問你一句話。而你,你怎麼能忘?”

他睜開眼,神情淡定,良久,說:“不,真的不記得了。”

小宛的臉垮下去,心裡忽然變得很灰很灰,眼睛在瞬間變得黯淡。

  她抬起頭,無言地望向窗外陰沉的天,默默說:“梅英,你愛錯人了。”
  
下樓的時候,水小宛遇到張之也。

他說:“好久不見。”

她也說:“好久不見。”語氣中並沒有太多的情緒。

他看着她,知道事情已無可逆轉,過去是真的結束了。

可是,他還是想替她做一件事,換句話說,是替若梅英做件事,找到那句話的答案——這同時也是水小宛一心要做到的。

所以,他與她不約而同,先後來到知情人的門前。

然而小宛說:“不必再問了,他說他不記得。”

“不記得?”

“恨比愛長久。胡瘸子對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張朝天深得多。”小宛唇邊露出一個苦笑,“梅英如果嫁給了張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轉世,也什麼都不會記得了。”

記住,是因為不忘。

忘,是心字上一個死亡的亡。

因為恨,故不甘心,不死心。心不肯死,故而不忘。

張之也有些唏噓,張朝天辜負了若梅英,被她記了一輩子還不夠,做鬼還要糾纏不休。而薇薇恩負了他,他又負了水小宛,卻清楚地明白,將來他們誰也不會記得誰。一旦分開,記憶立刻被刪除清空,根本無需心死,因為壓根兒無心。即使要記,也只記得自己的話。

他嘆息,低低地說:“我剛去了廣東。”

“採訪?”她同他一前一後走下樓去,對他的行蹤已經並不關心,只是出於禮貌才會回應。

這麼快,這麼快就已成路人。她的心裡未必不感慨。曾幾何時,還為了他尋死覓活呢,而今再見,卻只覺陌生。

“是,採訪,去了觀音堂,見到了那些碩果僅存的自梳女。”

她在樓門洞口停下來,抬起頭,看到幾隻灰背鴿子從天空中掠過。

是的,他不久前曾說過,要去廣東好好做一則有關自梳女的紀實採訪的,原來,中間只隔了這麼短的時間嗎?想起來卻是恍如隔世。

“我還去了趙自和下鄉的村子……”

“會計嬤嬤?”她打起精神來,“你聽到些什麼?”

“都是過去的事了,你不會願意知道。”張之也支吾,“小宛,我們………”

“我們的事,也已經過去了。”小宛打斷他。

張之也的臉忽然僵住,雖然這個答案是他早已預料到的,可是真正面臨的時候,還是令他有種徹骨的寒冷。若梅英在六十年後仍然記着張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經決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記。他覺得身體裡有樣什麼東西,忽然地折裂了。
張朝天在窗戶里看着水小宛和張之也並肩走遠。

一對璧人。他想,和當年的自己與梅英一樣。只是不知道,他們的愛情會不會比自己幸運。

水小宛的到訪使他知道,自己的日子終於到了。

那個小宛,眉目神情像極了若梅英,她是替她討答案來的。

可是他沒有回答她。

她讓他想起了太多的往事。

他的確忘記了若梅英。

生活中最可怕的,最消磨愛情的,不是貧窮,是拮据。

渴望的人和事一再落空,得到的總是些不尷不尬的際遇,不知道怎麼就結了婚,不知道怎麼就做了人家父親,從沒有給過妻兒足夠的幸福與快樂,可是因為失望太多,也就漸漸不懂得抱怨。過一天算一天,一天和一天並沒有太大的區別。鄰居有人升遷有人撞車,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生活的本質就是這樣的柴米油鹽,為一點點小事吵架,可是大禍來臨時反而坦然。動不動就喊離婚可是看到人家夫妻打架馬上熱心解勸,並且現身說法儼然恩愛夫妻……半輩子就這樣過去了,從來都不是個幸福的人,只是也並不覺得有多麼不幸。

臨了兒,卻忽然想起自己原來也曾經年輕過,快樂過,真情過……

不如不想起。

想起這一切的時候,重溫這一切的時候,就是死亡的時候了。

張朝天死得很平靜,死在滿足和回憶里,死在新一輪的等待中。他在死的時候,終於等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高潮。

他又見到她了,那絕色的女子。

她沒有着戲裝,不施粉黛,穿着珠灰色的緞質旗袍,站在深黑走廊的那端,幽幽地說:“我等過你,等了你整整一夜一天,一直等到第二天上戲……”

她說她等他,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四上戲。

但是他卻知道,遠遠不止,不止那麼短時間,即使嫁了,死了,她也仍在等他。等足六十年。

陽壽六十年,陰壽三十年,她的時間到了。可是仍然不肯走,仍然要等,等到魂飛魄散。

她的身影在燈影里明滅,臉上的表情看不見,可是那閃爍的,是淚。

他看着她的淚,忽然笑了。

我要問你一句話。

那是一句怎樣的問話,那是一段怎樣的痴情。能被這樣的一個女子這樣地耿耿於懷,不論是愛還是恨,這人的一生也都是值得的了。

張朝天死得無怨無悔。

至死沒有回答若梅英。

他不願意回答她。不,不是不願,是不忍。

因為他知道,如果他答了她,她就會消失,而他不肯。

早已過了知天命的年齡,他還有什麼不知道的?

將死的老人已經是半個神,看破生死,看淡恩仇。

如今,他只想死在她的手中,以自己的死,平她心中怨氣,伴她同游九泉。

死的時候,他已經決心,和她一樣,不喝孟婆湯,不過奈何橋,不忘情,不投胎,寧可世世代代做一對永不超生的鬼。

  他只是不知道,梅英的魂,為了他,連九泉也不肯收留,他們無論生死,已經永不可相伴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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