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我總覺得可以用一句話形容:不是冤家不聚頭。從一開始,他給我的印象就是非常的孩子氣。我們有緣做一對同桌,可是期間幾乎沒有一天沒有爭吵的。他的個性里有十足的酸秀才的味道。通常來得都比我晚,卻扭過臉裝做沒有看到我的樣子。嘴巴沒有控制,什麼話都會說出口。可是我也意識到,他實際上是個心地非常善良,正直,而且大腦非常活躍的人。可惜的是,在我們相處的時間裡,他沒有把精力全部用在學習上。這一點應該說是我們的共性吧!
對他的欣賞,應該說是因為他和我的相像性。我覺得他和我一樣,都是外冷內熱的人,對社會的運作體系非常得不滿,不喜歡循規蹈距的生活,有天生的浪漫主義情調,學習主要是因為興趣,同樣的反應靈敏。
象我們這種類型的人,其實是根本不適合生活在目前的社會的,但是莫可奈何,總有一些東西,不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
當我們變成鄰桌後,關係反而變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長,美好的東西總是短暫的。不久,座位再次調整,我們又離得很遠了。
畢業9年後,我們終於見面。他驚訝於我對他的了解。我則竊笑他對我曾經喜歡他一無所知。好在,沒有讓我失望的是,他還是一如既往,是我所欣賞的那個心地純正的人。這樣的人在現在的社會上已經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