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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十四
送交者: 匆匆十四 2003年02月08日19:53:20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初二的時候,有了第一個放在心上的男孩。
九月的陽光,下午。偷懶坐在操場邊,眯着眼,手邊躺着掃帚簸箕,頭上的楓樹被風吹的嘩嘩響,陽光斑駁的灑在臉上,昏昏欲睡的日子。
本不寬闊的視線中滾來一個籃球,後面跟來一個人。藍色的球鞋,黑短褲,不算高的個子,結實陽光的臉。球到我的腳邊,他俯身拾起,轉身而去。一路上都帶着笑容,露出白淨的牙。沒有看我。
從此注意到每天早操的時候,隔壁班上的他。於是伸胳膊伸腿,都有了些不自然。
高中,第一堂課,看到他坐在最後一排。心裡沒來由一股酸,湧上心口,悶悶的,有點透不過氣。
之後,從天南海北的胡侃,到三年高中的朋友,他,我,胖子,狐狸。非常四人黨,三男一女,不是和諧的組合,卻有了那麼多一起擔當的日子。
三年朋友,很多次的想表白,很多次的誤以為他會表白,很多次的逃課,煩的想跳樓。
後來彼此升入大學,仍然同一個城市,仍然時常見面。越來越多的煩惱和鬱悶。他到底喜不喜歡我,我到底有多喜歡他,我們到底算個什麼,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有個交待?問題亂入麻,煩不勝煩。
終於有一天,寫了一封信給他。用詞考究,造句繁瑣。很是費了一番功夫。大概意思無非是,我喜歡你,我喜歡你了四年,不對,算上初中,我喜歡了你六年了。你到底明白不明白?我那麼喜歡你,你卻老也不對我表明立場,你到底想些什麼?我宣布,從今天起,我不喜歡你,我要離開你。所以,這封信,你看清楚了,是告別信,看清楚了,我要離開你。
很傻。離不離開一個人,不是寫一封信,就能劃下分水嶺的。也許,我只是希望能夠逼他交出所謂的我希望的坦白。也許,我是真的累了。
沒有所謂的坦白。
我當面把信給他,揚長而去。然後,我們失去了聯絡。他沒有再來找過我。
半個月後,巧合中碰到,見他帶上了我退回給他的他曾經送我的一條手鍊。但我們沒有任何特別形式上的交談。這是我唯一的,微弱的一個證明。證明他心裡有我。也許只是為了紀念我們的友情,也許只是炫耀。誰明白。
半年後我參加市里某次運動會開幕式的演出。彩排了三次。第三次開場前,出去買汽水,見到他和一個男孩在進場觀眾的人群中。
非常生硬的打了招呼。然後他的同伴說,每次彩排他都來看。第一次他和胖子來,第二次他和瘦子來,第三次他和他來。我的路線,“在右邊第一排第八個,先走豎排在走斜排”,“最後位置,在中國地圖的海南島上”。那小子一臉狡詰的樣子。他面無表情。
我驕傲的說再見,然後走開。
沒有想到,那一別,之至今日,盡再無重逢。

驕傲的我們盡然從此再也沒有見面。
也許,有巧合,也有必然。最初,同學聚會,都巧妙的躲開對方。
慢慢的,不避了,但是還是見不到。
然後,我們畢業,我們工作。我出國,聞聽,他教書。聞聽,那不久後,他有了一個女友,關係穩定,一直維繫至今。
今年是2003年,距離我愛上他的那年,如今,十四年過去了。回想起來,盡像是前生今世。
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一個夜裡,我不能入眠,起來,喝着冰水,飛快的打這字。用一頁的篇幅,寫完了我曾經用了的三本日記才寫完的故事。
深幸當初沒有和他在一起,雖然很多遺憾,但如今回憶卻美的沒有一絲污染。如果在一起,以兩人的脾氣,驕傲倔強,肯定不歡而散。那有如今這份閒情逸緻,寫初戀十四年紀念。
曾經的我愛的人啊,珍惜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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