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樓下的各位了。
故事梗概我知道,最不明白的部分是最後那場大暴亂。是歷史事實嗎?也就是說兩個主人公的火拼是恰好發生在那場暴亂的背景下?還是他們之間的火拼引發了暴亂?
我感覺似乎是後者,因為阿姆斯特丹似乎還沒有能力組織一次全紐約的暴動,而且也不可能組織這麼場暴動後不受追究。只可能是他代表的愛爾蘭移民社區和卡亭代表的周邊所謂當地人(不過早來沒幾年,好象所謂台灣自稱本土人的人)的衝突只是紐約所有移民和當地人衝突的一部分吧。19世紀對白和愛爾蘭口音加在一起,的確聽起來很不好懂,影片也太長了將近3小時,真有點累人。暴力和血腥也叫我沒有了晚飯的胃口。總之這不是個輕鬆的片子。但是還是得說看了很有感觸。
當年移民和原住民之間的衝突血腥得叫我吃驚,100多年前西方社會的野蠻混亂無序也叫我很難理解,他們怎麼在短短100多年裡就建立了那麼一個相對有序,包容而文明的社會。當時我國在清朝時期,至少面上政府還是很有控制力的,似乎比他們當時文明進步些。是不是因為在西方文化里受壓迫的人們不那麼逆來順受任人宰割,而是敢於用生命爭取權利,所以才會迫使即得利益階層考慮其它人同樣的生存需要和對尊嚴的追求,才有今天的相對公平和秩序。對比中國最近拍的英雄,宣揚的是對強權的默認和屈從,是不是我們中華文化里有軟弱屈服的本源呢?我一直以為平等公正不是誰賞賜的,特別不會是即得利益階層賞賜給被壓迫者的。如果被壓迫者對強者都採取英雄里宣揚的心態,恐怕永無出頭之日了。
我還是很喜歡這個故事的主題,以暴抗暴總比屈服強權更叫人佩服。喜歡西方社會裡認可個人追求自己利益和尊嚴的價值觀,在自己爭取自己權利過程中,社會達到一種制約和平衡。這比東方文化強調的犧牲個人更有可操作性更自然。也許我們文化里的忍是即得利益集團對弱者下的精神鴉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