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加州硅谷,來這裡10年多了。我們那個時候娶妻比現在還難,以來硅谷的比例全世聞名,二來中國當時出來的女留學生鳳毛麟角。我當年在Stanford苦讀後,進入Oracle工作了四年左右。我是在90年代中期去上海結婚的,最主要家裡老是催,而且身邊的機會也不多。她非常漂亮,而且是交大畢業,大家都是高知家庭,所以我覺得很匹配。事實上,我們一開始談的時候已經非常投契,都有相逢恨晚的感覺。所以我一拿到公民後,就馬上和她結婚,申請她出來。
開始的第一年也不錯,我們開始在Mountain View置業。她說想繼續讀書,我就供她在Santa Cruz進修,然後轉到Berkeley完成碩士。她在進修的時候,我轉了去一家startup,當時沒有人知道,叫做excite的公司。在公司初期,我拚得很辛苦,每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她雖然並沒有特意照顧,我認為她也要完成學業,所以不已為意。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我發覺她搭上了一個來了硅谷更久,比我財務實力強得多的留學生。當然其中來來回回,吵架和好我不想再說了,總之結果是,我們在她剛好完成碩士,拿到永久綠卡的那年離婚,整個婚姻歷時兩年半。離婚時,她請了律師爭取她的所謂權益,一點不念夫妻情分,何況出牆的不是我。最後,99年頭我被迫賣了2/3的excite option,支付她索取的贍養費。她更加得到了我一個人支付了首期的mountain view房子。
我去年再婚,也是上海的,叫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是先孕後婚,不理以後怎樣,她的肚皮是租定了。然後,在上海結婚的時候,我要求妻子簽下婚前協議,要是她遺棄我,一分一毫沒有得分。我身邊的朋友也有相若的情況,但是沒有人好象我這麼輸得慘。說到最後,女人都是現實的,尤其是國內的女人。唯一保障自己的方法是搞大她的肚子,有了孩子的女人怎麼說市場價格都要打折。而且要生得快,有了兩個孩子的比只有一個孩子的更加不值錢。所以有意回國討老婆的,想一想你可能付的代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