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知道的同性愛ZT |
| 送交者: 梨花 2003年04月08日20:49:03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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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同志領域 當初我到美國讀書,目的簡單而明確,就是要見識一下在中國見識不到的,學一些在國內學不到的東西。道理很簡單,在中國都能學,我費那麼大勁跑美國去幹什麼。 美國大學的課程編排,一般用學科名加數字的方式,比如Mathematics302,English151等。100以下的大概都是預科吧,就沒有學分了。數字越大,等級越高,從數字就可以看出那是大學低年紀、高年級、還是研究生讀的課程,當然你也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選。 拿着一本厚厚的選課手冊,發現有一門課是以GLBT命名的,一打聽,原來是關於男同性愛(Gay)、女同性愛(Lesbian)、雙性愛(Bisexual)和變性(Transgender)。上帝!在中國的大學裡,不要說專門研究他們的課程了,就連公開的討論在當時也是禁忌。鴕鳥嘛,眼不見心不煩,不談論也就落個耳根清淨,似乎世界上便不存在這檔子事了。不是嗎,直到現在,有些人還以為中國以前沒有同性愛,那是“引進”的西方腐朽。 總之,驚訝、甚至是震驚之餘,竟然升起了一股豪情。選!中國的大學裡可絕對學不到!這下回國,至少有一個題目,可以侃得那幫老哥們一楞一楞的。 二、同性愛的PC 美國講究PC(政治正確性,Political Correctness),這是我在這門課里學會的第一件事。 首先是稱呼用詞。描述同性愛的詞很多,但他們都不夠“學術上的嚴謹性”,或者是因科學界的認識有了改變而成為錯誤。例如,民間的用詞不計其數,但科學界歷史上一直用homosexual。由於這個詞是源自精神病學的術語,而現在同性愛早已不再被認為是病,所以,用“homo”就有點沒文化,甚至會讓人覺得offence(受到冒犯)。總之,絕不PC了。特別有趣的是,異性愛(heterosexual)這一名詞,在民間也有被“直人”(straight)取代的趨勢,就是始終沒明白為什麼用“直”來稱呼異性愛。 細心的人一定會注意到,我用的詞是“同性愛”而不是“同性戀”,是“性指向”而不是“性取向”。也許這就是“嚴格的學術訓練”的結果。因為“取向”帶有某種暗示,似乎這是一個可以主觀選擇、取捨的東西,而“指向”則只是描述一個客觀事實,不帶任何主觀判斷。這就叫學術嚴謹(老師就這麼說,不是我想在這裡得意)。 課堂上,老師會邀請社會各界,支持的,反對的,寬容的,無所謂的,各種觀點的人來討論。記得一位激烈反對同性愛的教會人士,發言時首先徵求意見,問大家接受他用什麼詞稱呼同性愛者。他擔心自己用的詞可能不被接受,不PC。 好玩的是,激進的同性愛權利活動分子不要別人的支持。你支持一個人吃飯嗎?荒唐吧。同性愛本來就是一件正常、平常的事,要你支持豈不是奇怪。寬容,那更是異性愛者居高臨下的傲慢了,簡直是侮辱。 某些網友確實讓人感慨。他們對自己根本不知道不了解的事情也可以大加鞭撻,僅僅因為他感到“噁心”,便傲慢地以為自己有權對任何事情作道德審判。他們離民主社會對個人的基本素質要求都差得實在太遠。 三、沒有結論,只有問題 我以前真的很無知,不過也很無辜,因為在國內的時候,我一方面沒有關心這個領域,另一方面,即便關心也得不到什麼信息。 這門課,嚴格說應該屬於社會學範疇,它研究同性愛亞文化本身,也(甚至是“更”)研究主流社會對同性愛的態度,不同的族群、宗教、階級、性別對待同性愛的差異。 卻原來,同性愛是人類的一種固定現象。從科學的角度,很自然的便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既然它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文化環境、不同的種族、不同的社會階層里都有發生,這裡面有沒有什麼共性?因為單因素的“成長背景”理論在事實面前顯然不能解釋同性愛的成因。 當生物人類學家在哺乳動物中也發現了同性性行為時,事情似乎變得更簡單,同時也更複雜了。 不論東西方社會,歷史上都經歷過殘酷迫害同性愛者的黑暗時期。不僅是中世紀的歐洲,今天的某些穆斯林國家,仍然將同性愛者用火燒死。在納粹德國,同性愛者的遭遇比猶太人還不如,遺憾的是這一點至今還不為廣大民眾知曉。在中國,1957年以後,連人的“思想一閃念”都試圖控制,何況行動?可是,不論在什麼情況下,同性愛都令人震驚地存在,最多是由於社會的摧殘而進入地下。自然地,這又產生了另一個問題:是什麼使得他們不屈不撓,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而不“放棄”自己不被主流社會所容的特性? 實際上,許多同性愛者真心嘗試過多種不同的“療法”,甚至是令人難以忍受的電療,可都不能“矯正”他們的性指向。美國醫學界正是在無數的案例面前,被迫放棄“治療”同性愛的。 他們真的可以選擇嗎? 如果個人主觀上不能選擇,又怎能將其歸入道德範疇? 如果不屬於道德範疇,我們又如何對其進行道德批判? 或許,我們都對常態的花有了基本的概念。雖然如此,當我們知道原來還有黑色的花,還有長得象一片葉子甚至象一條根莖的花時,請不要輕易就否定它們也是花,即便我們從未見過。 所以,同性愛權利運動中有一句宣傳口號:異性愛不是正常,它只是更通常(Heterosexual is not normal. It’s just comm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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