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蝸居,二奶,婚外戀: 一夫一妻的現代婚姻制度向何處去? |
| 送交者: 漁 樵 耕 讀 2010年06月18日12:30:31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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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中國社會,“蝸居”不再新鮮,二奶司空見慣,“小三”流行當道,與寶馬奔馳汽車一樣成了新貴富豪炫耀身份的象徵。至於一夜情,網戀,辦公室的故事,更是枚不勝舉,遍地開花。當然,不光是中國,美國社會各種各樣的男男女女的affair,也是層出不窮。從早年家喻戶曉的克林頓和“露隱私”姬(Lewinsky),到近年的副總統候選人愛花枝(Edwards)和他的競選女助手,前紐約州長史必恥(Spitzer)的千金一“雞”,以及轟動一時的南卡州長色福得(Sanford)玩“失蹤”去私會阿根廷“甜心”等。就在前幾天,曾經是讓人嘖嘖稱羨的神仙伴侶的前副統帥高爾夫婦,也宣布他們長達四十年的婚姻“壽終正寢”。 中國也好,美國也罷,高官也好,百姓也罷,男男女女,花花草草的緋聞逸事,熟視無睹。漁樵子一向以為,凡此總總,除了有其外在的社會原因以外,也折射出了內在的人性需求和現代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闕失,值得我們對人性和現代的婚姻制度做一下反思。 婚姻是什麼?婚姻是對男女同居關係的確認,是一個社會合同和承諾。在現代社會的多數國家大多數民族,婚姻是一男一女的配對組合。 人類社會從遠古社會的群居雜交發展到近代有相對固定男女關係的家庭,是從人類從動物性向社會性進化的標誌之一,有其進步的意義。原始人類跟動物無異,進行群居、雜交。從生物學的角度講,這是繁殖和保持種群的需要,也是符合動物的本性的。但是,這種動物性的婚配也帶來負面的結果,比如,血緣關係混亂,近親交配頻繁,造成遺傳基因的不穩定,突變和丟失,後代的數量多而質量低。其後,人類出現以血緣關係組成的群體 – 氏族,進入氏族社會。最初的氏族都是母系氏族,氏族形成時禁止通婚,氏族成員進行族外群婚,人們知其母不知其父。隨着農業和手工業的進一步發展,男子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大,母系氏族社會逐漸過渡到父系氏族社會。在父系氏族社會中,男性的財產權和社會地位高於女性,婚姻關係也由母系氏族社會的“從妻居”改變為“從夫居”,女子處於從屬地位。 在此後的長期歷史時期內,由於這種男尊女卑的社會格局,女子只能嫁給一個丈夫,而男子特別是有特權有財產的男子則可以實行重婚、納妾,形成了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是父系氏族社會的延續和進化,它一方面保證了社會優勢成員的種群繁衍,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男人的動物性交配多樣化的本能需求。然而,這種一夫多妻制帶來的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它對女人不公平,這一點顯而易見。其次,它是一種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少數男人掌握了大量女人“資源”而其他男人不得不瓜分剩下的。這種社會資源的不公平分配,和財富的不公平分配一樣,容易引發憤怒、爭鬥乃至動亂,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隱患。 基於以上社會原因和宗教的原因(基督教教義認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兩個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十六世紀中葉,在意大利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上,產生了一夫一妻制婚姻法。一男一女在上帝面前發誓而締結的婚約,是“安定而純潔的婚姻”,既已結婚,就不得離婚。這種由牧師主持婚禮的儀式和誓言,在西方國家流傳至今。一夫一妻制自產生以後,就成為基督教國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逐漸為世界所接受而成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在一些非基督教國家和社區里,一夫多妻制至今仍然存在,比如伊斯蘭教國度,非洲,和摩門教領地。因此,一夫一妻制既是宗教的產物,也是文化的產物,客觀上起到了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作用。 也可以說,一夫一妻制是向社會平等化發展的結果,它要求社會上所有男人或多或少地享有平等獲取女性資源的權利,使“男者有其妻”。對優勢群體的男人而言,這是一種妥協和犧牲,他們放棄了一夫多妻制來換取社會的穩定和團結,在穩定的前提下社會更加發達, 整體人群會生活得更好。 問題是,一夫一妻制並非自然形成的,也從來不符合人的本性。與黑猩猩一樣,人類的祖先不會和異性伴侶廝守終生。在漫長的人類社會演化史中,一夫一妻制度也從來不是主流。性和交配,是上天賦予人(和動物)的天性,無論男女,天性可以受到一定限制,但很難被控制住。《中庸》一開頭的兩句話“天命謂之性,率性謂之道”,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因此,恩格斯說,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姦和賣淫為補充的。如此說來,一夫一妻制固然是人類社會婚姻制度的一大進步,但畢竟有與人性相悖的地方,所以才會出現大量的“蝸居”、“二奶”、“娼妓”和“affair”現象。事實上,如果沒有婚姻制度和家庭責任的“緊箍咒”,一男一女兩人心甘情願或做得到從一而終、白頭偕老的,恐怕沒有幾個。 那麼,在不改變一夫一妻婚姻框架的前提下,有什麼婚姻形式能既符合現行道德體系,又顧及人性的自由,還能減輕“緊箍咒”的壓力,讓現代人充分地享受婚姻的幸福和社會的和諧呢?也許愛爾蘭的婚姻智慧能給我們些許幫助。愛爾蘭是天年主教國度,不能離婚。所以愛爾蘭人以高度的智慧,創造了一種兼顧傳統和自由的獨特婚姻制度 - 男女雙方在結婚時,可以協商婚姻關係的期限,從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屆滿後,若有繼續生活的意願,可以辦理延期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係自動解除。這樣,男女雙方既承擔了家庭的責任,又規避了“從一而終”的風險,減輕了離婚對雙方和後代帶來的精神和經濟創傷和社會問題,也易化了重新擇偶(包括原配偶)的過程,給男女雙方很大程度的人性自由,值得我們借鑑。 看“圍城”內外,當何去何從? 可以想像的是,一夫一妻制並不一定是人類歷史上的最後的一種婚姻家庭形式,它和私有制,和國家、政黨一樣,都有一個產生和發展的過程,當然也有一個消亡的過程。但是,什麼樣形式的婚姻能更合理、更人性地處理兩性關係和社會問題,還有待諸君探索和思考。 二零一零年初夏於師陶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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