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塵:錯失 |
送交者: 桐塵 2011年03月12日14:53:34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1 初識 認識他真的是在一個極其偶然的場合,那年我才不到15歲,讀初中,還是一個初不更事的少女,不懂得什麼是愛和被愛。那年他19歲,第一次見到他真的是沒什麼特別的印象。 那年姐姐和他的同學相識,有過一段往來。那次他的同學和姐姐到他的大學一起去玩,我是陪姐姐被拉着一起去的,他則是陪着他的同學也在大學宿舍里。 姐姐和他的同學在校園裡玩,我和他則被涼在宿舍里了。只記得他當時坐在宿舍的一偶,手裡捧着一本什麼書看着。 我也百無聊賴地坐在宿舍中央的桌旁,也不知過了多少時間,他無聲地給我到了杯白開水,並且遞給了我一本書,乾巴巴地說了句:“你喝水吧!這本書你也許喜歡看。”然後就再沒話了,他繼續坐在牆角里靜靜地看着他的書。 後來才知道他當時就喜歡上我了。知道這些已經是五年後的事了。 §2 初戀 這次和他在校園初識後,就彼此有很長時間沒再有什麼來往,漸漸地他在我的記憶中也淡漠了。 再次有他的音訊是五年後的一個下午,母親遞給我一封信,打開一看才知是他的來信,努力搜尋着五年前的記憶,才隱約感到了什麼。 只記得他當時等在事先約定的校門口等我,當我騎着自行車遠遠地看到他的身影時,還是一眼認出了他,也許是緣分吧。他也一眼認出了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他見到我第一句話,競是傻乎乎的一句:“奧,你長得這麼高了!”是啊,從第一次的相見到5年後的再次相會,我已從15歲不到的少女變為初懂人事的年輕女孩了。 這期間我已讀完了初中和高中,衛校也讀完了大半,已經在醫院裡做實習護士了。身高也從不到1米60長到1米68了。他則已讀完了大學,留在本校繼續讀研究生。 他的第二句話也依然記得清晰:“我們朝前走吧!”於是我推着自行車朝前走,他則走在我旁邊有一句無一句地聊開了......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為期一年多的,對兩人來說都是初戀的“戀人關係”。這期間我們之間最大膽出格的舉動就是輕輕的相擁過一次。 我因是家中最小,所以從小就被父母及姐姐護着,因此一直是個小妹妹,和姐姐出去,也一直是姐姐打頭陣。因此造就了性格中凡事都言語不多,希望別人關愛,理解。即使受了委卻也不太表露的性格。 他則是那種比較鋼性的人,屬於典型的“熱水瓶”性格,外冷內熱,不管他心裡多麼喜歡一個女孩,都不太願意“直白”表述。在我的記憶中,“愛”這個字從沒有在他的口中出現過,真是一字萬金。 而20歲初戀的我,希冀的恰恰是一個能體貼人,會開幽默玩笑,能理解我內心的男孩,而這些恰恰又是他所缺乏的。 和他相處的一年多中,幾乎每到周末都會收到他的一份信或打到弄堂口公用電話亭的傳呼電話,約我去他學校跳舞或到電影院看電影,但看的電影大部分總是他喜歡的戰爭片電影,可見他不是那種很細心的男孩。時間久了,和他出去玩總有一種“累”的感覺。無任是去舞廳跳舞,或是在寒風、酷暑中散步走多長時間,他都不太顧及我有時身體的不適,每當這時我心中就會泛起陣陣的怨意。那個年代遠沒有今日的開放,作為一個女孩,我是不會把這種身體的不適和他說的,但內心總希望他能懂,而他恰恰又不是那一種類型的人,這種絲絲的怨意隨着時間的延續積累着、發酵着。 §3 迷惘 春天是個浪漫的季節,我們兩人一起去蘇州遊玩了一日。 再後來他帶學生畢業設計,畢業設計完成後他帶五個學生到杭州去遊玩三日,我也一起去了。對那時的我來說,那算是離開父母,出門“遠遊”了,心中充滿了期許。臨出門時母親給了我二十元錢,作為應急用,我則心中暗暗盤算着,打算用這二十元錢買兩件毛衣,一件給他,一件給我。他也許諾過,游費他承擔,結果他入不敷出,把我的二十元也花掉了一大半,當時真的很惱他,他把我心裡暗暗打算的計劃全弄亂了。 杭州之游是個轉折點,三日的行程,我們兩人始終有一種彆扭的感覺,也說不出到底是哪兒出了問題,就那麼僵持着,也許是沒有緣分,也許是“戀愛”相處一年多來始終是處於這種若即若離的狀態太累了的緣故。在從杭州回上海的火車上我對他說“我們分手吧!”說這句話的那一刻,其實內心還是很希望他能回頭對我說些什麼,可他卻什麼也沒說。這正是他的性格所在,雖然他的眼神清楚地告訴我,他一千一萬個不願意和我分手。這就是他,在一個揉弱女孩的面前都放下他的尊嚴。 至今我還記得十分的真切,在他最後一次送我回家的公交車上,看着他外強中乾,依依不捨的樣子我又心軟了,況且也不是內心真的想和他一了百了斷了,於是對他說:“我兩年內不會再交男朋友了。”本意是說我會等你的,但你也得必須有所改變。 §4 失緣 又是二年,雖然都生活在同在一個城市裡,他居然沒了任何消息和音訊,我是那種比較被動的女孩,自然也不會主動去找他。 這期間我有了新的男友,他就是我現在的丈夫,沒有刻骨銘心驚天動地的愛,只是因寂寞而走到了一起。 一天下午男友在信箱裡看到我的一封信,當他把信給我時,一看熟悉的字體,心裡一震,腦海中一片空白,寄件人正是從前的他,讀他的信時,雙眼已模糊,男友就站在我旁邊,在男友的監督下,違心給他寫了回信,告訴他我已結婚,雖然還沒有結婚。 他這人就是這麼認真,隨口說二年,他就真的就兩年後才來信。是他該死,心裡狠狠地罵着他,淚水卻已止不住地往下流 . . . . . . 咳,這書呆子,不知道女孩要的是什麼,一點都不會哄人。愛一個人,卻從不把這愛字放在嘴上,這也正是年青時我怨他的原因,卻也是多年以後成熟後的我欣賞他的地方。男人,也許就應是這樣的! 收到我的信後,很快便又收到了他一封簡短的祝福信,祝我新婚快樂! §5 遠去 春去秋來,兒子已近三歲了,丈夫去了國外。寂寞中的我也曾給他打過一次電話,電話中的他,依然是那沉穩有磁性的男中音。可他卻把我的聲音當成了她的表姐,我無聲地掛上了電話,那一刻我只能在心裡感嘆,光陰如梭,他連我的聲音都已分辨不出了。是啊,不自不覺中我們已有各自的家庭,我已為人母,他也是一個有快滿一歲兒子的父親了。當然這些都是很多年以後才知道的。 這年年底收到他一封寄自國外的來信,信中簡單地介紹了他在國外的留學情況,還寄了一張他在國外留學的照片,直到這時我才知道他在這一年出了國。那張照片連同那封信我至今還都保存在我母親那兒。 又是七個春夏秋冬,這期間又是彼此沒有任何音訊和聯繫。有時時間快的讓人都還沒來得及回頭看一看,想一想,就已一晃而過了。這期間我已買了房子,搬了家。 2000年的一天,母親告訴我,有一封他得來信,信寄到了母親那兒,因為他只有我母親家的地址。 信中他告訴我,這幾年他一直在國外,目前短期在國內,想和我見次面,這封信雖然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卻也是我冥冥之中我一直期待的,我欣然赴約。 當在和平飯店咖啡館兩人面對面坐下時,驚回首,才知我們彼此從我扔下那句硬邦邦的“我們分手吧!”後已有十四年彼此沒有見面了。春華秋實,我們都已不再年輕! §7 相知 今年是我們相識30年的日子,他回國短暫休假。我們又再一次坐在了咖啡館裡,相距上次見面一晃也有三年了,面對而坐後,用餘光悄悄觀察了他一下,才驚覺眼前的他已是個成熟的中年男人了,歲月把他從一個青春好強的男孩沖刷成了個陽剛瀟灑的男人。我們的孩子也都已過了我們初次相識時的年齡了。 那天我們再一次一起漫步走過我們初次相識的地方 - 他的母校大門口時,望着氣勢宏偉的大學校門,望着漂亮的校園,望着比肩而立的一幢幢教學高樓,望着穿着時髦的年輕學生,望着校門前車水馬龍的道路,望着校園對面喧鬧繁華的商業街,真的是已物去人非。許多年前曾經寧靜環境,已遠離我們而去。上海,一個高度現代化的城市。上海,一個變化快得讓人無法停下腳步稍事休息和思考的地方。 30年,彈指一揮間! §8 相願 本想永久地封塵這段初戀,不再去想她,也不再去提起她。我早已為人母,他也早已為人父,且已都人到中年。 值此相識三十周年之際,提筆寫下這段初戀,只是想給自己,也給他,為彼此年輕時付出的感情有個交代。過去的不會再來,付出的也未必一定有收穫。 年輕時都不太懂得寬容和珍惜,等知道去珍惜的時候,往往都為之已晚。生命不會重複,時光不會倒流。 現在的我和他都有各自的家庭,都過着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的生活,真誠地祝願他生活平安快樂。希望他也能像我一樣,在心裡留住這份真情,也能真誠地祝我每一天都有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 珍愛生命,願天下有情人幸福!祝天下熱愛生活的人每天都有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 2010年底,初稿於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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