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暖人生路------“春風”“助”我上青天《4》zt |
| 送交者: caoan 2003年10月15日20:16:15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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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這一餐飯的時間內,“工頭”完全是等同於“出賣了”他自己。不單只讓我“嗅”到
我不肯讓“工頭”發現我的腦子在高速運轉,因為我很早就知道,只要一個人的腦子裡在想 至今我也沒有發現一個人,能成功的控制住發自內心的興奮。如果一定要說有。我也相信 我藉口上冼手間,用冷水洗面,抽了一支煙,再見“工頭”時,我的“城牆”已經能讓我很 其實一見“工頭”我就告誡自己,該人只能“交”一次。我不是漢高祖。我的身邊只能有蕭 是他簽的那一份協議讓我“刮目”。此人能量巨大,用好了能“托”你九千里。用錯了。一 這些都是他“告訴”我的。原因如下: 1、35間店鋪的每平方米月租金比市面價低20%。(這一點還可以解說為“物業單位”怕租不 2、每間店鋪3個月的再裝修期絕不正常。市面最多、最好的業主。對一個僅有14平方米的店 3、“工頭”只要我能將他要負責的35間店鋪租出去,再要“店鋪”只是“一句”話的事。 4、“工頭”能對“萍水相縫”的我,說出來“協議”的“一部份”。就肯定不只是35間店 5、這單“裝修工程”的“經手人”決不止一個。從中得“好處”的肯定有好幾個。 6、這一“群人”能弄到“這一單工程”,就絕對弄過很多次工程了。因為能同意、能簽訂 7、這“群人”決不會在乎小錢。出手一定會很“大方”。只要我能幫他們“套現”。“群 其實還有很多的疑點,可那不是我當時想出來的。是後來的總結,不細述。 只有不到400天時間,我就為我當時的“英明”叫絕,為我的“洞察力”拍案。我為此狠狠 基於我的粗淺認識。我在洗手間就給了自己一張“底牌”。斬!!狠斬!!狂斬!!!你拿 我沒有當即回復“工頭”。對他說。我得好好的“謀劃”一下才能答覆。 過了兩天尋“工頭”。我說了一大堆難處。確實是難處。連“工頭”都很認同。“工頭”將 協議附加。從出租的36的店鋪開始。到第50間店鋪。每間店鋪給我1000塊。每間店鋪“同 以上協助出租店鋪有效期日期70天。從協議日期開始。“乙方”為了“表示誠意”,必須給 我只提了一個附加條件,當我支付“誠意金”起。3天內我要見到“物業單位”的管事人。 我從第36間到50間的“收入”中的“同樣”二字意識到。 “工頭群人”的台下交易總量。 很可怕,我認為他們“挖牆腳”不是用“鋤頭”。是在用“推土機”推。 而我只要不“攪和”進去。“天塌下來”也不關我的事。我只是出租店鋪。“家規”沒有一 我決定做。原則是快做、快完、狠斬、“溜之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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