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這個故事的前半段,曾經貼過。現在,我把剛剛發生的加上,也算是補上它的結局。如你所見,其實,是分三次所寫成,大概隔了一年。
初二的時候,有了第一個放在心上的男孩。
九月的陽光,下午。偷懶坐在操場邊,眯着眼,手邊躺着掃帚簸箕,頭上的楓樹被風吹的嘩嘩響,陽光斑駁的灑在臉上,昏昏欲睡的日子。
狹狹的視線中滾來一個籃球,後面跟來一個人。藍色的球鞋,黑短褲,中等個子,結實陽光的臉。球到我的腳邊,他俯身拾起,轉身而去。一路上都帶着笑容,露出白淨的牙。沒有看我。
從此注意到每天早操的時候,隔壁班上的他。於是伸胳膊伸腿,都有了些不自然。
高中,第一堂課,看到他坐在最後一排靠牆。心裡沒來由一股酸,湧上心口,悶悶的,有點透不過氣。
之後,從天南海北的胡侃,到三年高中的朋友,他,我,胖子,狐狸。非常四人黨,三男一女,奇怪的組合,很多一起擔當的日子。
沒有接吻,甚至很少拖手。但是每次見面時心跳的感覺,仍然記憶猶新。“那種心跳的感覺”,高明駿唱到我心裡去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的“天旋地轉”,只是因為中午放學的時候,和他隔着長長的停放的單車,無意識地站在那裡對彼此微笑着。就那麼對視着笑着,傻傻的,並沒有言語,但感覺對方近在咫尺,心意相通。也許只是幾分鐘,也許只是幾十秒,世界在旋轉,陽光在舞蹈,周圍的嘈雜人等統統消失忽略,我的心在飛翔,飛翔,心跳是那麼有力,生命是那麼美好。愛一個人的滋味,原來就是這樣的,管他高矮胖瘦,男女老幼,荷爾蒙作怪還是上帝保佑,眼前這個人,就是我愛的。我是多麼喜歡他,愛原來是那麼的好。
這麼說來,或許我們是有緣的。但是,如果,我們不是那麼年輕。
如果我們不是那麼年輕,我們就不會那麼好強。如果我們不好強,就不會做那麼多傻事。好強地等着他表白,他好強地等着我說話。固執的等,然後,開始失望,開始埋怨,開始賭氣。
其實回憶高中,我本有很多次的想表白,也有很多次誤以為他會表白。但是所有結局....像回憶中的天空,澄靜的藍,微微的風,永遠的不徐不及,而沒有期待中的狂風暴雨。
曾有的那麼一次吧,他唯一的一次似是非是的“表白”,是那年暑假的一個夜裡。忘記了為了什麼,忘記了怎麼開的頭,只記得是回家的路上,和他推着單車,故意很慢地走在坑坑凹凹的石板路上,轉來轉去的下坡的小巷裡。他用一個和他年齡不符的表情,對我說道:“有些東西,其實不能靠太近,有點距離,反而是最好的”。這句話,讓我在日後的歲月里,時常的想起。然而當時,對於一個急於只想用擁抱和接吻求證愛情的女孩而言,是太過費力和傷害了。
之後彼此升入大學,仍然同一個城市,仍然時常見面。仍然只是朋友,漸漸越多的鬱悶。他到底喜不喜歡我,到底有多喜歡,我們到底算個什麼,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有個交待?問題亂入麻,煩不勝煩。正如杜德偉唱的:“拼命找答案,人的心就不自由”。我不開心。
也許煩惱的一開始,我只是裝的。後來,我成功的騙了我自己,煩惱,成了真的。
終於有一天,寫了一封信給他。用詞考究,造句繁瑣。很是費了一番功夫。大概意思無非是,我喜歡你,我喜歡你了四年,不對,算上初中,我喜歡了你六年了。你到底明白不明白?我那麼喜歡你,你卻老也不對我表明立場,你到底想些什麼?我宣布,從今天起,我不喜歡你,我要離開你。所以,這封信,你看清楚了,是告別信,看清楚了,我要離開你。
我當面把信給他,揚長而去。然後,我們失去了聯絡。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他沒有來找我,沒有我期待的阻攔,懇求,和着急的告白和擁抱。
半個月後碰到,他帶着我退回給他的他曾經送我的一條手鍊。他不好意思的傻笑,我沒有表情的回應。我對自己說,這不是我要的,這遠遠不夠!
我們真的“分手”了。
半年後我參加市里某次運動會開幕式的演出。彩排了三次。第三次開場前,出去買汽水,見到他和一個男孩在進場觀眾的人群中。
非常生硬的打了招呼。然後他的同伴說,每次彩排他都來看。第一次他和胖子來,第二次他和瘦子來,第三次他和他來。我的路線,“在右邊第一排第八個,先走豎排再走斜排”,“最後位置,在中國地圖的海南島上”。那小子一臉狡詰的樣子。我有些不安的看他,他面無表情。
驕傲的說“是吧”?然後說再見,然後挺直肩膀走開。
如果我知道,那一別,竟是我們的最後一別,如果我知道,那一別,七年時間過去,直止今日,我們再無重逢。如果我知道。我要抓住他的手,我要粘死他,抱緊他,對他說一萬次“我愛你”,把我那勞什子的自尊心,拋到九霄雲外去。
驕傲的我們從此再也沒有見面。
也許,有巧合,也有必然。最初,同學聚會,都巧妙的躲開對方。
慢慢的,不避了,但是還是見不到。偶爾想念,總覺得會有機會再見,沒有必要為了追尋初戀,去打電話,去再丟面子。
然後,畢業了。他工作,我忙着出國,聞聽,他教書了。聞聽,和我“分手”後不久,他有了一個女友。再很久很久以後,聽朋友說,初相見伊人,以為是我的親戚,言談舉止,盡十分神似。聞聽,他們關係十分穩定,一直維繫至今。
今年是2003年,掐指一算,距離我愛上他的那年,十四年過去了。啜!有那麼長了嗎?自己想想都嚇怕。竟像是前生今世。
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一個夜裡,我不能入眠,起來,喝着冰水,飛快的打這字。用一頁的篇幅,寫完了我曾經用了的三本日記才寫完的故事。
不禁會想,如果在那封信的第二天,他來找我了,現在我們會是什麼樣子?當然會相愛一段時間,但那會有多長呢?會有多好呢?我還會出國嗎?他還會教書嗎?我們現在,是仍然相愛的情人?還是已經分手了但是還是朋友的知己?或者,看透了對方的不良習慣繼而討厭或憎惡對方?再或者,結婚了且幸福着?結婚了但不幸着?結婚了又離婚了的一對怨偶?
也許遺憾,但不是最糟吧。就讓他成為我青春的一部分,想他,也就等於想自己,多好。回憶永遠地停留在我的學生時代,那泛着黃的黑白照片的感覺,做假都做不來。懷念的滋味,有點苦,有點回甜。沒有吻過他的遺憾,是酸的,但又奇怪的回甜。也許遐想伴隨我渡過的美好時光,已經遠遠超過了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接吻或者戀愛所能帶來的愉悅。最重要的是,這段愛情,在我心裡,永遠澄靜,永遠透明。
偶爾,還是會假設再相逢的場面,但我知道,那只是我自己的遊戲。我曾經的愛人,如果可以選擇,也許,我寧願不要再見你。不要讓我看到你中年發福庸庸碌碌,我會失望;不要讓你看到我臉上的歲月和狼狽,我寧願在你心裡我永遠是初夏陽光下傻傻的為你拾球的那個女孩;不要讓我看到你意氣風發,情場得意,我那小小的嫉妒心會讓我煩惱;最最不要讓我看到你不幸福的樣子,因為我會心痛,我不要同情你,不要同情褻瀆了對你的愛和眷戀。所以,你呀,記住了嗎?你的責任,是要好好的珍重,好好的幸福,好好的享受生命的美好。讓我們在偶爾的思念中回憶起對方,讓我們留在彼此對方青春的回憶中,默默地,靜靜地綻放。
-------------------2003年,二月,雪仍然很大,春天應該不遠了
附: 寫完這篇東西九個月之後的一天,距離我們第一次見面後的十四年。一個星期前在網上遇到狐狸,告知我他將於這個星期天結婚。
星期六,是我二十七歲的生日。
不得不信緣。但我願意這個日期的選擇,不過是一個巧合。也許,我們真是有緣的。只是,不過是相識一場“錯巧”的緣分。
奇怪,此刻想的最多的,不是我,不是他,而是新娘。一個陪一個男人走過近七年的女孩,我敬重她。她有得到她應當的幸福的權利。
讓我為他和他的另一半祝福。
願你和她永遠幸福,XX。
---------------------2003年,10月,秋天的xx,天空非常澄靜
就這樣,我的初戀,真真正正的結束了。我不能說我用了十四年去愛他,因為“分手”後,我一直在自己的路上疲於奔命,來不及再去回憶和緬懷。我愛上了其他的人然後又發現不再愛他們,我義無返顧地談了一次“真正的”的情節精彩的就像是電視連續劇的戀愛,然後我發現我被傷害,然後,再成長。生活就這樣繼續着,這些年,公平的說,是為自己在努力的活着。把標題寫成“十四年”,也許,只是個嚎頭。
我對他後來所做的,也許只是懷念吧。也許,還有很多的想不通,想不通他年少輕輕的“距離就是美”論調,想不通他的和我相似的她(又不是拍電影!我還沒有死啊,還曾在一個城市啊!),想不通他的婚禮日期的含意。我想不通。
然而歲月是如此的短暫,想不通,不能成為繼續想下去的理由。我明白從此以後,這個拖拖拉拉的故事,已經沒有任何立場,再繼續下去。他有做他的選擇的權利,這是他的生活。而我,合上這篇日記,還得向前走。一定會再愛人,然後再失望,然後再愛。不怕面對傷害,經驗告訴我,我這顆今時今日的心,正是因為了傷害,才變的如此堅強,更重要的,正是因為傷害,才變的那麼柔軟。
說了那麼多,不在意我再最後一句吧,還是那句老話:愛是多麼好。
----------------------2003年,11月,冬天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