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男歡女愛”,突然想起前一陣古北的一篇評論 |
送交者: 梵筱秋 2003年11月18日16:04:04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平時我很少讀小說,沒時間,特別是長的。看到壇上一個朋友貼子提及,特意去找 吸引力在哪?不是情節,情節極其俗套。吸引力在文章的帶點痞子味,而又看破紅塵 痞子文學本來是男性文學,現在在網上女性間有如火如塗之勢。那腔調就是:我是 小說給人一種虎頭蛇尾的感覺。情節到後面越來越沒看頭,而語言雖然還常有珠璣, 唇彩這個人物,塑造得很矛盾。一方面,內心頗清高自視打扮成愛情聖女,看不起 這樣一個割裂的人,本來應該讓人很倒胃口了,大家還沒有倒,還有人叫好,說真 從某種意義上說,她的室友,羅衣,要遠遠比她可愛。 話說回來,《男歡女愛》還是一篇挺娛樂的小說。起碼要比格調高雅,人物端正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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