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陽春三月,依山傍水的桃花、杏花、梨花次第開發的時候,是小鎮最美的時節。細細綿綿的春雨,穿梭於絲絲柳條之間的輕燕,河面上炊煙裊裊的漁家,讓這世界一下子變得鮮活了。等到此起彼伏的蟬聲響起來,我總纏着父親帶我去淮河裡游泳,雖說是離岸不遠,而且我真正學會游泳是在大學的游泳池裡,可怎麼也算是在大江大河裡陶冶過的吧,嘿嘿。
其實,沒在淮河裡學會游泳不是我的錯,因為父親不願帶我去游泳,每次都推三阻四的,他的主要理由是河水不乾淨,還拿《農村衛生手冊》裡的大肚子(血吸蟲病)圖片嚇唬我。因此,一年能游上三四次就不錯了。而且,自從八二年的夏天過後,我就再沒有在淮河裡“中流擊水”過。那年八月發生了兩件事。第一是父親最後一次帶我游泳時,腳後跟差點兒被河床上的酒瓶底劃斷;第二件事嘛,至今想來仍覺匪夷所思。起因是我一位小學同學精通水性的弟弟不小心給淮河淹死了,屍體被衝到對岸鄰縣的一個小村子。那裡村民一看:“喲,這不是那誰誰家的黑皮嗎?” 趕緊過去報信,誰知黑皮活蹦亂跳,不象是剛死過一回的。面對一生一死兩個象雙胞胎一樣的孩子,村民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了。兩天過後,這邊找過去,我同學的父親面對多年音信全無的老相好,她再面對被自己蒙蔽至今的丈夫,都啞口無言。兩個孩子生日只差一個多月。生活有時候比小說更戲劇化,可是你卻沒有改編的權力。
一般九、十月間,夏洪肆虐之後,從淮河中游的安徽省的幾個縣會湧來一批或幾批難民,房屋田地都被洪水吞沒了,顆粒無收。那時候,大家都住平房,吃飯時都敞着大門,這些逃荒者就拿一隻破碗,往門框上一靠,滿臉悽苦地看着你吃。於是每家都給點,三四家要下來也就溫飽了。In those good old days,人人都老實。沒有哪家因為不願乞丐上門而關上門吃飯的;也沒有“要飯的”其實是大款的,這些都是城裡人或進了城變壞了的人幹的事。要飯就是要飯,要錢的都很少。記得有一次過年,一個老太太來要兩分錢,母親給了她五分,她竟摸索着拿出三分錢找零!我們笑着說過年了,不必了,她才千恩萬謝地離去。乞者亦有誠信也,因為他們的確是為生活所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