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很多年以前。
有不少擠在文學小道上的年輕人都喜歡這樣寫作為他們文章的開頭,我好象也不能免俗,雖然我已不年輕了。
很多年以前,具體地想想看,應該是8年前了吧,那時我剛剛來到這個城市沒多久,我那時還很年輕,不象是現在,連小肚腩都有點了,雖然有個女孩說男人要有點小肚子,穿起西裝來才好看,可我還是覺得那時的肚子好看點,何況現在也沒多少的機會穿西裝。
我那時是住在倫敦,現在還是住在倫敦,對這個城市沒什麼好感,但也沒什麼惡感,這是個寂寞的城市。
8年前的那個冬天很冷,也很寂寞,於是就常和一個朋友出去玩,那時也沒什麼錢,都是在一起瞎玩。剛剛過了新年,倫敦的人都去大商場賣大減價的東西,我們沒錢,連買減價的東西的錢都沒有,但還可以在一起包餃子,打打橋牌,聽我的朋友吹牛。
那天認識了個女孩。
她是幾天前才來到這個城市,她的朋友把她帶來玩。
她是一個漂亮的女孩,有點憂鬱,後來知道她是有滿人血統,曾祖父還做過幾天大清的官。我常對她說,你老祖宗把若大個國家都弄沒了,這種憂鬱也就流動在你們的血液里了。
那天還有幾個朋友,他們加上帶我來的那個朋友,都在她的身邊晃來晃去,想在這個寂寞寒冷的城市裡找一點溫暖。後來我知道他們中的幾個都是結了婚的。
我沒有圍着她轉,因為我在他們的房間裡找到一本中文書,正看着,不過現在都已忘了是什麼書了。在看書的閒空中,我看到那幾個男人在圍着她說話,心裡覺得挺好玩。
那天后,我就把她給忘了。只記得那天的餃子好吃。
再見到她時,已是一年後了。
在這一年裡,也聽我的朋友提過她的名字,好象他們幾個男人都想追她,但是好象都沒到手。後來連我的朋友也不提她的名字了。
這一年裡,我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一邊讀着書,一邊在一家購物中心的餐飲街里做領班,手裡也開始有錢了。工作很輕鬆,主要就是管着手下十幾個白人黑人印度人做工不要偷懶。確實做工時,大部分時間我是在和幾個常客聊天。
這一天,我如常在巡視着我的領地,有個中國女孩走了過來,說“你好。”我也說:“你好。”
她說:“你不認識我了?”我說:“你是?”她把頭上的帽子拿了下來,她說:“我是。。”她說了她的名字。我還是想不起來,不過一個漂亮的女孩說認識我,肯定不是壞事。她說:“一年前的餃子還記得嗎?那天的餃子你一個人就吃了一半。”
我終於想起來了,是她。
就這樣她以後就常來找我,有時也會去我的寓所,我做中國飯給她吃,她很開心,因為她和現在大多數的中國女孩一樣,只會下點麵條,還是方便麵。她常常把我做的豆腐乳煎豬扒的汁都掃光。
她這時也在讀學位,住在YWCA里,所以我只去個她那裡一次,還是在大廚房裡,她給我下方便麵。YWCA里住的都是女孩,男人是不能進到除廚房外的任何地方。
我們在一起無話不說。
我知道她比我大兩歲,也知道她只喜歡年齡比她大的男人,知道她有個大她10歲的男朋友。那個男人有妻子,正在鬧離婚大戰,所以她就只好先逃到倫敦來了。
我說她是有“戀父情節”,她是:“好象是的。”
我也告訴她我的一切,我的理想,我那時還年輕,所以理想也很多;告訴她我的女朋友們,她常說:“你小子,盡喜歡騙女孩。”
她常看着我嘆氣,說:“真是個年輕人。”
我說:“別賣老,你不就大我兩歲嘛。”
她說:“我心理上的年齡可就大你多了。”
我說:“那我就乾脆喊你阿姨算了。”
她說:“哎,大侄子。”
她笑得很甜,眼裡沒有常日的憂鬱。
我有次問她:“你把那我幾個追你的朋友給怎麼處置了?”
她只回答了兩個字:“討厭。”
當然這不是說我討厭。
我又說:“我也和他們在一起玩,那你怎麼會來找我?”
我心裡期盼她說是因為我可愛這類的話。
她說:“因為你是我的大侄子呀。”
我被氣得說不出來話。
她笑得眉眼都成了一線。
我們就這樣來往了一年多。
93年的情人節。
我那天正好沒事,就請她去唐人街吃飯。
吃了飯後我們就去一家大賓館的酒吧喝酒。
她喜歡喝酒。
喝着酒,她說:“今天是情人節,你也不送朵玫瑰花給我。”
我說:“今天是情人節?嘿嘿,忘了。”
我乘着她去洗手間,就溜到外面去買了朵玫瑰花。
她已從洗手間回來,坐在我們的台前。
我從她的背後把玫瑰花插在她的髮際,她開心地說:“我肯定很漂亮。”
喝完酒,我送她回YWCA。
外面下雪了,那個冬天倫敦的第一場雪。
她要照相。
我說:“這夜裡12點的,照什麼相呀。”
她不聽我的。
她回去拿了相機。
我給她照了幾張。
她也非要給我照一張,我沒辦法,只好嘴裡刁着顆煙,讓她照了一張。
她的臉紅紅的,是喝了酒的源故。
她站在白白的雪地里,顯得她紅紅的臉上份外嫵媚。
我叫她回去,揮揮手,我們都說:“再見”
她突然在我的身後喊了一聲:“等等。”
她跑到我的身旁,說:“我還從來沒親過我的大侄子呢。”
她踮起腳,在我的臉上吻了一下。
她說:“再見。”她跑回房子裡去了。
我想,她今天的酒可能喝多了。
那天后,我有好幾個星期沒見到她。
我也沒覺得什麼,想她可能是回國度假了,她說過她想這時候回國。
兩個月後,她打電話到我的另一個朋友處找我,我正好出去有事。
她留了言,說她剛從國內回來,明天要去美國,不再回英國了。
她讓我的朋友記下她的電話。
晚上回來後,我打了這個電話一夜。
那是一個錯誤的電話號碼。
不知是她說錯了,還是我的朋友記錯了。
我再也沒見過她。
93年的情人節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
她有我的電話號碼,但是她再也沒打過。
我也能找到她,如果我想的話。
我也沒去找。
我不知道說什麼。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愛上她。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愛上我。
我再沒見過她,我一直沒搬家,我的電話號碼一直也沒變。
因為我怕她想找我時,會找不到我。
她也一直沒找我,想來現在她生活得應該是很如意。
前幾天,我在INTERNET上看到美國的一個可以尋人的網站,我把她的名字輸進去。
網站給我找到了她的地址,電話號碼和E-MAIL地址,她現在是在美國的加利福利亞。
一個充滿陽光的地方。
我知道肯定是她,因為她的姓是一個很少的姓。
我不知道要不要寫封信給她。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或許我可以說:
“倫敦現在還是很冷。”